—第一:章 ?。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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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加快推进—太阳能热水系—统在本市民用建筑】领域的应用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促进节能减》排根据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北京市加快太阳能!开发利用促》进,产业发展指导—意见(?。。京政发〔2009】〕43?号):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中所称太阳【能热水系统》是指把太阳》辐射:能转换成热能用以】加热水并输送至【各用户的系》统装置包括太阳【能集热系《统、辅助《加热:系统和热水供应【系统
第三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镇居住建筑、有生】活,。热水需求且满—足安装条件的—城镇:公共建筑《安装、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 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遵循?保证系统《综合效益和》可持续应用》原则实现合理的太阳!。。能保证?率和综?合节能、投资收益】
第五条【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简称》。。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会同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简称市发展【改革委)、北京市】规划委员《。会(:简,称市规?划委)负责制定和实!施本:市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的发【展规划、实施方【案、管理与促进政】策按各自职责加强】对,新建、改建、扩【建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安装工程》的,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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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按照固定!。。资产投资《管,理程:序制订和实施—新建、?。改建、扩建民—用建筑?项目的?资金补助奖励政策】
市!规划委负责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的规?划设计标准管—理,负责新建、改建、扩!建,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项目规!划、设计的监督管理!。工作
—。 北京市财】政局负责对太阳能热!水,建筑应?用项目的《。财政资金《进行管?理
【 :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简称市质》监局)?负责:太,阳能:热水系统有关地方】标准的立项、组织】审查:和批准发布工—作负:责本市生产环节太阳!能热水?系统产品的质量监】督
》。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简《称,市工商局)》负责对本市》假冒伪劣《太,阳能热水系》统产品等违法行为的!查处
第六条】 区县住房城乡(】市)建设《委及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会同区县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制定和实施本地【区,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的发展规划—。;负责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安装工!程的监督管》理;按规定程序办理!太阳能热水系统【补助资金的申报和】审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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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县政府!其他有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对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项目!进行监管
第七!条 本市建立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发展】改革委?牵头:的,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联席会议制度研究推!进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的】政,策,措施对全市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工】作进行?统筹、协调、促进 !
第八条 与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有关?的行:业协:会、科研《单位、教育》机构、中《介机构在各自职责】与业务范围内参【与本市太阳能热水】系统的推《广,应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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