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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监督检查
!第二十条《 省人民政府城市规!划,委员会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实施的动态—监控信息《系统加强对城乡【建设活动、空—间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的动—态,。监,管
第二!十一条 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区域性城【镇体:系规划?在本:行政区域内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及】其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监督检【。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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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 省人民政府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市、县人民政府【违反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和区域性城镇【体系:规划:的行为应当及时【提出纠正意见督促有!关市、县人民政府予!以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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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和区域性城镇【体系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 (一)【要求有关单位或者个!人提供与监督检【查事项有关的文【件和:。资料进行查阅或者】。。。复,制;:。
【 (二)《要求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就《监督检查事项涉及的!有关:问题作出说明并【根据需?要进入现场进—行勘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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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责令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停,止违反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和区—域性:城镇体系规划的行为!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或者?拒绝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和】区域性城镇体系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并要如实提供有关!资料
第二】十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对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和区域?性城镇体系》。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依法应《。当追究?行政责任的》应当向其《任,免机关或者监察部】。门提出处分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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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应当遵守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和区域性】城镇体系规划服从规!划管理并《有权就?涉及其利害关系的】建设活动是否符合规!。划的要求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查询对违【反规划的《行为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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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公开举【报电话、信》箱或者电子邮—件地址受《理,有,。关违反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和?区域性城镇体系【规划行为的举—报并依法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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