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 第四!章 :监督检查 】 第二十条 省【人民政府城市规【划,委员会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实施—的动态监控信息系统!加强对城乡》建设活?。动、空间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的动】。态监:管 —。 第二十一条 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区域!性城镇体系》规划在本行政区域内!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及其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监督检查情【况 《 第二》十二条 省人民政府!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市、县?人,民,政府:违反: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和区域性》城镇体系规划的行】为应当?及时提?出纠正?意见督?促有关市、》县人民政府予以纠】正 : 第二十】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和区域性【城镇体?系,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    — (一)要》求有关单位》或者个人提供—与监督?检查事项有关的【文件和资料进行查阅!或者复?制;    ! (二)要求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就】监督检查事项涉【及的有关问题作出说!明并根据需要进入】现场进行勘查; ! ,     》(三)?责,令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停止违—反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和区域性》城镇体系规划的行】。为 》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或者拒绝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和区域性!城,镇体系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并要如实提供—有关资料 第!二十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对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和区】域,。。。性城镇体系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依法应?。当追究行政责—任的应当向其任【免机:关或者监察部门提】出处分建议 !第,二,十,五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应当遵守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和区域性城》镇体系规划》服从规划管理并有】权就涉及其利害关】系的建设《活动是否《符合规划的要求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查询对】违反规划的行为【进行举报 】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公开举报电话!、信箱或者电子邮】件地址受理有关违反!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和区域性《。城镇体系规》划行为的举报—并依法调《查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