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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验收内容!和验:。收标:准
第八条 ! 建筑工程规划【验收内?容
(一!)规划要《求建筑平面位置、用!地范围?、退线距《离(包括红线、绿线!、黄线、蓝线、紫线!等)、建筑》间距、?退界距离、出入口设!。置等总平面》布局;
— (二)建筑】功能:和指标建筑面—积、建筑层数—、建筑高度、—容积率、绿地率、】。建筑密度、停—车泊位等技术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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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建筑环》。境和形?象建筑?造型、立面》色彩、材质、外【墙,。广告等;绿》地、小品、雕—塑、水池等;临【时设施和施工场地;!
—(四)配套和服务设!施道路、踏步—、围墙、大门、停车!场等;公厕、垃圾站!、各种?管,线是否按《要求接入城市管网】及拆除等;》
》 (五)其》他相关内容 —
第九条》 管线《工程规划验收—。内容
— (一)中—心线、转折点和检查!井位置?;
? (二)管】线规格?、材质及电》缆孔数;
—。
》(三)埋设深度及】架空线架空高度、与!。。相,邻建筑?(构)筑的间距;
!
(四【。)城市公用管线与单!位,管线:的衔接关系;
【
(—五)其他相关内【容
第十条 !道路工程及》市政设施规划验收】内容
— (一)线型及平!面位:置;
》 (二)管线横!纵断、交叉口;
】
(三)路!面(河堤)标高及】桥梁净空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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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市政交?通附属设施;—
—(五)其他相关内容!
第十》一条 《建筑工程《规划验?收必须达到》下列标准
【 (一》),建筑平面定》位符合审《批,项目总平面图—要求;
》 (二)建】筑单体符合已审【批的施工图;
【。。
: ?(三)拆除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规定拆【除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工》程建设时所建的全】部临时设施》施工渣土清运完毕】;
(四!),。公厕、垃圾站(含】垃圾围子《。)、邮?政、:室外给?排水管道等》公共配套设施、建筑!基地环境已按规划】审批要?求实施建设》;
— (五)管线和道路!已按所批准规划【实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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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对建:设规划?部门:的承诺已履行且无邻!里矛盾?;
《 , (七)符—合其他规划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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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 成片开发》的住宅小区可—以组织整《体规划验收小区的配!套设施应与》住宅同步实施整【体规划验《收除必须符合—第十一?条规定外小区内【配套设施项目建【设还必须符合已【审批修?建,性规划要求
】 分期》建设的住宅小—区可进行分期验【收前期验收时配套设!施投资?完成额?必须至少达到配套设!施投资额总额—70%同时满—足前期所必须的和】不可分期建设的配】套设施应一步到位后!。期30%投资—的配:套设施全部完—成后方可《组织小?区整体?验收整?体验收时必须—。征求有关职能—部门意见《
第十三条 !管线工程及市政【工程等规划验收【必须:达到下列《标准
》 (一)—竣工测量资料符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的内容;
】 (《二)施工过程中的修!改设计经过建设规划!部门的批准文件;】
? (三》。)无关设施已清理】完,毕施工渣土清运【完毕;
】 (四?。),配,套设:施和环?。境整治按要求落【实到:位;
》。 :。 (五)符》合其它规划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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