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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拆迁补偿与安置】
第二十三】条 :房屋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被拆迁人有权】选择拆迁补偿方【式
《第二十四条》 拆迁范围》内,的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其所】有人应当《在房屋拆迁》许可证规定的拆【迁期限内《自行:拆除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按:照被拆除建筑的工程!。。造,价结合剩余期限【给予适当补偿—
第二十五条 !对被拆迁《。房屋:的用途和《建筑面积的》认定以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权证等有效—房,屋产权证明标—注的用途和建筑面】。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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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0年4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施行前已改变房屋】用途并以改》变后的用途延续使】用根据?房屋所有权人的申请!经负责房《屋产权登《记的管理部门变更登!记的:按照改变后的—用途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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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条 被拆迁房屋的】。货币补偿《金额根据《。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由具!。有法定?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以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公【布,的货币?。补偿基准价为依据】结合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建筑结—构、成?新等因素《。评估确定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房地!产评估机构由—拆迁当事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评!估,所需费用由拆迁人】。承担
《 货》币,。补,偿基准价《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会!同价格?、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于【每,。年1月?31日前公布
!。第二十七条 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实行公示制】。房,地产:评,估,机构应?当将被拆迁人—的,姓名、被拆迁房【屋,的门牌号、》评估因素、评估依】据、评估价格等主】要情况在被拆迁地】段公布公布》时间不得少于10日!
第二十八条】 拆迁当《事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评估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房屋!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鉴定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鉴定申】请之日起《。10日内组建房【地,产估价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房地产估价!鉴定委?。员会由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估价《人员以及有关法律专!家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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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款【规定的专家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从》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立的专家名册】中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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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拆迁当事【人申请鉴定的—以,鉴定结论作为—裁决:机,关裁决的依据;【未,申请鉴定的以评【估结果作为裁决【机关裁决的依据;鉴!定费用由鉴》定申请人《承担
第二十】九,条 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拆迁—人,应,。当向被拆迁人—提供不少《于被:。拆迁房屋原建筑面积!的安置?。房,并由拆迁人和被拆】迁人按照本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计算:被拆迁房屋的补偿】金额和安置房—的价格结算产权【。调换的?差价
》 ?拆,迁,人提供的《。。安置房应当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属于】新,建安置房的应当符】合,设计规?。范要求并经验—收合格?
?第,三十条 被拆—迁人属于生活特殊困!。难户其被拆迁—住宅:房,屋,的人均建筑》面积低?于所在地市、—县城:市人均?建筑面积的实—行产权?调换时拆迁》人应当提供不低于】所在地市、县城市人!均建筑面《积的房屋作为安置房!安,。置房价?格高:于被拆迁房屋—价格的?被拆迁房屋和安【置房不结算产权【调换的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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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款规定的生活特殊困!难户是指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城】市居:民户
第三十一!条 拆迁《公益事?业用房的《拆迁:人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城市》规划的要求》予,以,重建或?者,。给予货?币补偿
—第三十?二条 ?拆迁住宅公》房房屋?承租人按照房—改政策享有》购房:权利的房《屋承租人购房后拆】。迁人应当对其—按照被拆迁人—予以补偿、安置房屋!承租人按照》房改政策《不享有购房权—利也未与被拆迁【人达:成解除租赁关—。系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产权?调换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拆迁人应当与!。房屋承租人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
第】三十三?条 拆迁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代管的房屋】代,管房屋?有使用人的应当实行!房屋产?权调换;代管房屋】无,。使用人?的由代管《人选择补偿安置方】式
【代管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的房屋仍由代【管人代管《;选择货币补—偿的货币补偿金额由!代管人专《户存:入银行
第三】十四条 被拆迁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住宅房屋的过【渡,期限:不得超过《18个月非住宅房】屋的过渡期限不【得超过24个月【拆迁人?应当在规定的过渡期!限内将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安置完毕
】 拆迁住宅房!屋的过渡期限内【的周转房可以由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解《决也可以《由拆迁人提》供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有权》选择过?渡方:式拆迁人《。不,得强迫或者拒绝拆迁!人提供周转房的【。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应当》在得到安置房后【的4个月内腾退周】转房
第—三十五条《 拆迁人应当—。对住宅房《屋的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搬迁补助费搬】。迁补助费的具体【标准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会同价格《行政主管《部门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于!每年1月31日前】公布
》 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从【拆迁人提供》的周:转房迁往安置房时拆!迁人应?当再次支付搬迁补助!。。费
第三—十六条 在过渡【期限内?。住宅房屋的》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解?决周转房的》拆迁:人应当从其搬—迁之月起至被—安置后的4个月内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拆迁?。人,超过过渡期限未提】供安置房的应当【自逾期之月起按照】原,标准的2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
】 《拆迁人提供周转房】的不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拆迁人超】过过渡期限未—提供安置房的除【继续提?供,周,转房:外应当自逾》期之月起《按照规定标准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
》。 : 临时安置—补助费按照》当地租赁与被拆迁】房屋相当面》积、地段的房屋所】需,费用的平均》价格:确定具体标准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会—同价格行政主管【部门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于每【年1月31日前公】布
第三十七条! 拆迁非《住宅房屋拆迁—人应当补偿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下列?费用
】。(一)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货物运输价格、!设,备安装价格计算的】设备搬迁和安—装费:用;
】(二)无法恢复使用!的设备按照重置价格!结合成新结算—的费用;
! (三)因拆迁造】。成停产、停业的【适当补?偿
? 前款规定】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会同价格行—政,主管部门《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于每年1月31【日,。前公布
》
第三十《八条 拆迁》人补偿、安置—被,拆迁人后被拆迁人应!当将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权证交!给拆迁人由拆迁【人移送负责房屋【产,权登记的管理部【门予以注销
! 用货币补偿款购!买的住宅房屋和【产权:调换:。的住:宅房屋与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相等—的部分办理房地产】权证时免缴有关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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