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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拆》迁管:理
第五条】。 拆迁房《屋的:单位: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后方可实施】拆迁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应当向?房屋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交下列资料
【
《 :(一)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
》 (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
》 (四】)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
《 (五)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
— 《前款第(四)项规】定的拆迁计划—包括拆迁《范围、方式、期【限,等;拆?迁方案包括》被拆迁房屋状况、】各种:补偿和补助》费用概?算、:产权调换房屋—安置:标准、新建安—置房屋平面设计图和!地点、临时过渡方】式及具体措施—等第(五《)项规定《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的存?款额度不《。少于被拆迁房屋【总建筑?。面,积乘:以上一?年,同类地?。段、同类《性质房屋的货币补】偿,基准:价拆迁?人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可》以折价计入
第!六,条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房屋—拆,迁申请之日起— 30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退回:申请并说明理由【
《 :房屋拆?。迁许可证核准的拆】迁范围不《得超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定》的用地范围》。
第七》条,。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在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同!时将房屋《拆,迁许:可,。证中:载明的建《设项目名《称、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拆】迁补偿安置》标准等事项以房屋】拆迁公?告的形式《予以公布《。
》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和拆迁人应当及时】向被拆?迁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第八条!。 拆迁人应当—在房屋拆迁许—可,证确:。定的拆迁范》。围,和拆迁期限内—实施:房屋拆迁《。需要扩大或者缩【小拆:迁范围、延长拆【迁期限的拆迁人应当!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0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变更房屋拆迁许可】证并将变更》后的房屋拆迁许可】证的相关《内容:。予以公布;对—不符合条件的退回】申请:并说明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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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拆《迁人可以自行—拆迁也可以委—托具:有拆迁资格的单位进!行拆迁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不得作为拆迁】人不得接受拆—迁委托?
,
实施【房屋拆迁应当—遵,守市容、《环境保?护、建筑《。施,工,安全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实行文?明、安?全,施工保持《。环境清洁
第】十条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公—布房屋拆迁公告确定!拆迁范围后拆迁【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下列活动
!。 (一《)新建?。、扩:建、改建房屋—;
:
? (二—)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
:
【(三)租赁房—屋,
【。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在公布房屋—。拆迁公?告的同时就》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不得超》过1年?;拆迁人需要延长暂!停期限的应当经【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批】准延长暂停期限不】得超过?。1年
— 有?关部:门在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书面通知载明的暂!停期限内《就本:条第一款所列—。。事项办理的相关【手续无效并不得作】为拆迁补偿安—置的依据
第十!一条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在房屋拆迁许可证规!定的:拆迁期限内依—照,本办法规《定,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 (一—)拆迁?。补偿方式、货—币补:偿金额及其支—。付期限;
! : (二)安》置,用房面积、标准和】地,。。点;
— (三—)产权调换房屋的差!价支:付方式和期限;
! (【四)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
! (五)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
? ? (六)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
】。 , (:七)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示?范文本由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订供拆【迁当事人参照使用 !
第十二条 拆】迁租:赁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 拆?迁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代管的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代管人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代管房屋》有使:用人的?拆迁人应当与代管人!、房屋使用》人,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本款规定!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办】理证据保全
第!十三条 被》拆迁房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拆迁人提出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报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实施拆》迁
《 (一)有产!权纠:纷的;
】 (《二)产权人下—落不明的;
【 ,。 ?。 :。。(三)房屋共有【人,对拆迁?补偿方式达》不成一致意见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的】房屋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迁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第十【。。四条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签订》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
第十五条【 拆迁当事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本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机关应当自收!到裁:决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书】面裁决;裁》决,作出之前《裁决机?。。关应当充《分听取拆迁当事人的!意,见
《 , 拆迁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除依法需要停】止执行的情形外拆】迁人依照本办法【规定已对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或【者提供拆迁安置房】、周转房的复—议和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的执行【
?第十六条 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房屋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或者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
? ? 实施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迁,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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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 —。市、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的按照下》列规定进《行
《 : , (一)拆迁人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出强制《拆迁申请《;
!(二)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强制拆迁申请【之日起?10日内进行—现场查勘提出—强制:。拆迁意?见并附?房屋拆迁许》可证、裁决书等【有关:材料报本级人—民政府;
— (三)!市,、县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强制》拆迁意?见之日起10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做【出强制?拆,迁决定并责成房屋拆!迁管理、《城市规划、公安等】部门和城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等单】位组织?人员实施《强制拆迁;
! , (四)》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在实施强制拆!迁的7日前通知拆】迁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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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实—施强:制拆迁时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制作笔录记】明强制?拆迁过程《和搬迁的财物由执】行,人,、,被执行人签名;被执!。。行人拒绝《签名的应当在笔【录中注明
第】十八:条 拆?迁人:在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或《者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不得对【未搬迁的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实施停止供》水、供电、供—气等影响《生,产、生活的》行为
— 被拆迁人—不得损坏、拆—除被拆迁房屋的共用!设施:
第十九条 】。城市房屋拆迁—涉及公共设施—。或者:各种:管线迁移的其所【有,人应当在房》屋拆迁?许可证规定的拆迁】期,。限内自行《迁移所需迁移—。费用由拆《迁人:给予补偿《
第二十条 尚!。未完成拆《迁补偿安置的—建设项目转让的受】让人:应当提供本办—。法第五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经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同意后办理房屋【拆迁许可证变—更手续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将变更后的房屋拆!迁许可?证的相关内容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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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完成拆《迁补偿安《置的建设项目依【法转让后原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有,关权利、《义务随之《转移给?受让人项目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书面通知被拆迁人!并自转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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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 拆迁人应当!在,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指!定的金?融机构开设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账户按照!规定存入《拆迁补偿安置资金未!。经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审核同意拆迁人不得!使用拆迁补偿—安置资金 — :拆,迁补偿安置资金【应当:全部:用于房屋拆迁的【补偿、安置不—得挪:作他用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拆迁补偿安置资【金使用的监督
】
第二十二条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收集下列房【屋拆迁资《料建立房屋拆—迁档案?
? (一)房【屋拆迁?、建设的《有关批准文件;
】
: : (二)《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及其调整资料;
! (三)【委托拆迁合同—。副本;?
(四)!拆迁过?程中的?行政执法文书;
!。
? (五《)与拆迁有关的其他!档案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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