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海市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办法!。。
(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9,4,号)
【
上海市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办!法已经?2012年1—1,。月26?日市政府第》157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3月1日起施【行
市》长, 韩正
】
》2012年12月】5日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 为了防治社会生活!噪声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 ,
—。。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社会生活噪声污染的!。防治: :
第!三条(?监管部门)
】 市和区《(县:)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以下】统称环保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 ,
公安机关】按照法定职责对【制造社会生活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 , 本市规划、—建设、工商、文化、!城管执法、房—屋管理、教育—、体育、绿化市容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本?办法的?规定协同实施本办法!
《
《 第四条(噪声源!头控制要求)
【
市和》区(县)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在,组织:编制城乡规划时应当!根据各类社会生【活,噪声可能《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合理?确定规划布局 【
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在制定建筑!设计规范时应当【明确噪声敏感建筑】物的隔声设计要【求噪声敏感建筑物】竣工验收时隔声【设计要求的》落实:。情况应当作为验收】内容之一《
! 第五条(易产生噪!声污染的《。商业:。经营:活动的?控制)?
《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不得从事金属切】割、:石材和木《材,。加,工等易产生噪—声,污染的商业经—营活动 《
在—。住宅楼及其配套商业!用房、商住综—合楼内以及住宅【小区、学校、医院、!机关等周围不得开设!。卡拉O?K等易产生》噪声污染的歌舞娱】乐,场所
!
, 第六条》(商:业经营活动》中有关?设施的噪声防治)】
沿街商店】的经营管理者—不得在室外使—用音响器材招揽【顾客;在室内使用】音响器材招揽顾客的!其边界噪《。。声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
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不!得举行可《能产:生,噪声污染的》商业促销活》动在其?他区域举行》使,用音响器材的商【业促销活动》产生噪声干扰周围居!民生活的所在地【环保部?门应:当要求其采取—噪声控制措施 】
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冷却塔、抽【风机、发电机、水】泵、空压机、空调器!和其他?。可能产生噪声—污染的?设施、设备的经营管!理者应当采取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使边界噪声不】。超过国家规定的【。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
第七条(【公共场所噪》声控制?一般要求)》
每日22】时,至次日6时在毗邻噪!声敏:感,建筑物的公园、公】共绿地、《广,。场、道路《(含未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街巷、《里弄)等公共场所】。不得开展使用乐器或!者音:响器材的《健身、娱乐等活【。动,干扰他人正常生【活
除】前款规定时段外的其!他时:间在上述场》所开展?健身、娱乐等—活动的不得使—用带有外置》扩音装置的音响【器材干扰《他人:正,常,生,活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经《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文艺演出等活动除】外 :
《 ,。
第》八,条(特定公》共场所噪声》控制要求)
—
?。对于:健身、娱乐等活动】噪声:。矛盾突出的》公园公园《管理者可以会同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在】区(县?)环保、公安—等相关管理部门的】指导下组《。织健身?、娱乐?。等活动的组织—者、参?与者:以及受影响者制定】公园噪?声控制?规约;通过合理划分!活动区域、》错开活动时段—、限定噪声排放值等!方式避免干扰—周围生活环境必要】时公园管理者可【以依法调《整园内布局设置声】屏,障,、噪声?监测仪等设施 】
? 对于健《身,、娱乐等活》。动噪声矛盾突出的公!共绿地、广场、道路!等特定公共场所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可以在区》(县)环保、公安】等相:关管理部《。。门的指导下组织【健身、?娱乐等活《动的组织者、参与者!。以及受影响者制定噪!声控制规约合理【限定活动范围、活】。动规模?、,噪声排放值等 】
健身、娱】乐等活动的组—织者、?参与者应当遵—守相关噪《声控制规约的要求违!反噪声控制要—求的公安《机关可以作为认定】是否: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依据之一《
?
:
? , 第九条《(车辆防盗报警装】置噪声污染防—治):
? 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车辆防盗】报警装置以鸣响方式!报警后车辆使用人应!当及时?处理避免《长时间?鸣响干扰周围—。生活环境 》
【 , 第十条(住宅小】区公用设施》噪声:污染防治)
】 新建住《宅小区?时建设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供水—、排:水、供热、》供电、中《。央空调、电》梯、通风等公用【设施排放的噪—声符合国家规—定的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新建!住宅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销售合同【中明示住宅》小区内有关》公,用,设,施,以及配?套商业用房的—噪声:污染源以《及防治情况;毗【邻建筑物内有噪声】源对住宅小》区产生影《响的:应当一并《明示
【 既有住宅》小区内公用设施排】放的噪声《不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公用设施所有权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治理环保部门】、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住宅】小区公用设施—噪声污染防治的【指导:和监督
【 , 住宅小区噪声污】染防治情况应当【纳入文明小区—测评体系《。
?。
《
?第十一?条(家庭娱乐活动、!宠物噪声污染防【治)
居民】使用家用电器、【乐器或者《进行其他家》庭娱乐活动的—应当控制《音量或者《采,取其他有效措施避】免,。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
! 宠?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宠物发出—的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
》
受噪》声影响的居民可【以向: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反映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依照住宅小区业!主管理规约进行调】处 ?。
?
? 第十二条(装修!噪声:污染防治)
【 每日1》8时:至次日8时以及【法定节假日(不【含双休?。日,)全天不得在已交付!使用的住宅》楼内进行产生—噪声的装修作业【在其他时间进行【装修作业《的应当采取噪—声防治措《施避:免干扰他人正常生活!
住【宅小区业《主管理规约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约定严【于前款规《定,的限制装修的时间】
?
》 第十三》条(学?校,噪声污染《防治)
— 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的学》校,不得使用产生高【噪声的音响器材【市环保?部门:应当会?同市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对学】校使用音响器材【进,行指导 《
》
: 第十四条(投】诉)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不受》噪声污?染的义务并有—权对产生社会生活】噪声污染的行为向】环保部门和》公安机关投诉、举报!
环保部!门、公安《机关对噪声》污染的投诉、—举报应?当及:时,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告【。知当事?人
《
,
?
, 第十五条—(调解机制)—
对因社会】生活噪声产生—。的纠纷区《(县)环保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进行调解 】。。。
居(村【)民委?员会:应当协助所在地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对影响社】区的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实施治理噪声】污染纠纷《的当事人可》以向居(村)民委员!会设立的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也》可以:主动:调,解
《
【。第十六条(城管巡查!),
城》管执法部门》在,日,常巡查时发现沿街】商店的经营管理者和!在公共场所开展【健身、?娱,乐等活动《的组织者、参—与者有?。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予以?劝阻;拒不听从【劝阻的告知公安机】关处理 《 ,。
《。。
,
第《十七条?(监督检查)
【
环保部—门、公?安机关有权对排放社!会生活噪声的场【所,进行现场监督检【查被检?查的:单位应当予以配【合如实反映噪声污染!防治情况并提供必】要的资料
【
,
第十】八条(环保》部,门行政处罚规定)
!
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环保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罚
!
(《。。。一)违反本办—法第五条第》一款规?定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从事【金属切割、》石材和木材加工等】商业经营《。活动的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
(二)违!反本办法第六条【。第,三款规定因商业经】营活动使用设施、设!备,导致边界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处《以3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
: :第十九?条(公安机》关行政处《罚规定)《
《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处】以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 , (一)违反本办法!。第六条第一款规定在!室外使用音响—器材招揽顾客的; !
? (二)违—反,本办法第七条规【定在禁止时》段开展使用乐器或者!音响器材的》健身、娱乐等—活动的?或者使用《带有外置扩音装【置的音?响器材举《行健身、娱乐等活】。动的;
】 (三)《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有居民《投诉噪?声干扰?并经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服!。务企业证实的或者】有其:他,证据可以《证实该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
《
第二十条(侵!权责任)
受!到社会?生,活噪声污染侵害的单!位和个人可以—要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消除危险、》排除妨碍《、赔偿损失当—事人对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第】二十一条(行政责任!)
? 环保部》。门、公?安机:关的工作人员在【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工作中对投诉!、举报的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部】门,依法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
】第二十?。二条(?施行日期)
】 本办?法自2013年【3月1日起施行19!86年2月2—5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的上海市固】定源噪声污染控制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