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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开放型办》公,室布:线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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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1 对于办【公楼、综《合楼等商用建筑物或!公共:区域大开间的—场地宜按开放型办】公室综合布线系【统要:求进行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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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6.2】 采用多用户【信息插座(M—UTO?)时:每一个多用户插座宜!能支持12个工作】区,所需的8位模块【通用插座并宜包括】备,用量
?
《
3.6《.3 各》段电缆长度》应,符,合表3.6.3的】。。规定其中C》、W取值应按下列】公式进行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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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式中C工作区设】备,电,缆、:电信间跳线及设备】电缆的总长度;
】
【 【 ,H水平电缆》的长度(H+C)】≤,100m;
!
? — T电》信间内?跳线和设备》电缆长度;
—。
《
【。 ? W工作区设—。备电缆的长度;【。。
?
! D调—整系数对24号线规!D取:。为0.2对2—。6号线规D》取为0.5
!
:表3.6.3— 各段电缆长【度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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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4 采用》集合点?(CP)时》集,合点:配线设?备与F?D之间水《。。平缆线的长度不应】小于15m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 集合点配线设备】容量宜满足1—2,个工:作区信息点的—需求
?。
《
2 】同一个水平电—缆路由?中不应?超过一个集合点【(CP)
》。
— 3 —从集合点引出的C】P电:缆应终接于工—作区的8位》模,块通用插座或多【用户信?息插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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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从集合点引出的!CP光缆应》终接:于工作区的光纤连】接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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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5!。 多用《户信息插《座和集合点》的配线箱体应安【装于墙体或柱—子等:建筑物?。固定:的永久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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