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范用词说《。。明,
:
《1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 ,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
【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
】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
】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
?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 :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
《
?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 ,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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