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 隔 】声
—
7.2.1 噪!声源宜限制在局部】空间内并应采取【隔声措施
—。
7.2.2! , 隔声设计的隔声】量应根?据环境?保护:要,求、职业安全—卫生要求以及—噪声衰?减规律?合理确定隔声结构】和隔声材料应根【据工艺要求和声【源分布特性确定
】
7.【2.3 隔声【。措施不?得影响正常生—产、设备《维护及通风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
: 1 单【台布置的中》小型高噪声设备宜】采用:金属结构《隔声罩;
》
— 2 多台】集中布?置的噪声设》备,或大型?高噪声设备宜采用砖!混结构隔声间;【
,
?
《 , 3: 不能采用隔声罩!的高噪声设备—与高噪声场所—宜在声源附近设置隔!声屏障;
】
: 4 【辐射高噪《声的管道和管壁应作!阻尼隔声处》。理;当穿越墙体【。等刚性?结,构时应作《隔振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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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高噪声场所应】设隔声值班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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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4 】 管道?穿过高?噪声的车间》、站房和《。试验室围护》结构时其《四,周的缝隙《应作:密封隔声《处,理
》。
7.2》。。.5 设备隔【。声罩和隔声间应【设置具?有消声?功能的通风散热【或,。通风换气装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