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工业环境保护设计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894-2013 建标库

5.4  有机废气

5.4.1  有机废气的净化,应采用下列工艺:

    1  有机废气浓度大于2g/m3且溶剂有回收价值时,应采用吸附回收净化工艺;溶剂无回收价值时,宜采用热力燃烧、蓄热燃烧或催化燃烧净化工艺;

    2  有机废气浓度在1g/m3~2g/m3时,宜采用液体吸收工艺;

    3  有机废气浓度在5mg/m3~1000mg/m3时,宜采用固体吸附净化法工艺或吸附-浓缩催化燃烧联合净化工艺;

    4  废气中存在引起催化剂中毒的物质时,宜采用热力燃烧净化工艺。

5.4.2  有机废气净化的预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除去颗粒物、油、催化剂毒物、难脱附的气态污染物;

    2  应采取调节废气温度、湿度、浓度和压力等的措施;

    3  进入热力燃烧装置中的废气颗粒物浓度,应低于50mg/m3

    4  进入催化燃烧、吸附装置中的废气颗粒物浓度,应低于10mg/m3

    5  高温气体,应采取热回收或其他降温措施。

5.4.3  采用液体吸收工艺时,吸收塔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空塔速度应为1m/s~3m/s;

    2  液气比应为5×10-4~5×10-3

    3  吸收塔应设置除雾层,气体进口段应设气流分布装置,吸收液喷淋应均匀。

5.4.4  吸收液的选择,宜符合下列规定:

    1  对被吸收组分有较强的溶解能力;

    2  挥发度低、黏度低和化学稳定性好;

    3  腐蚀性小、无毒、低毒和难燃。

5.4.5  采用吸附工艺时,吸附塔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采用颗粒状活性炭时,空塔速度应为0.2m/s~0.6m/s;采用活性炭纤维毡时,空塔速度应为0.1m/s~0.15m/s;采用蜂窝状吸附剂时,空塔速度应为0.6m/s~1.2m/s;

    2  停留时间应大于1s;

    3  用活性炭吸附时,进入吸附床的有机废气温度应低于40℃,浓度应低于其爆炸极限下限的25%。

5.4.6  采用热力燃烧、催化燃烧净化工艺,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涂装作业安全规程  有机废气净化装置安全技术规定》GB20101的有关规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合理选用预热废气的热源,并应利用燃烧释放的热能;

    2  进入催化燃烧装置的废气温度,应为240℃~400℃;

    3  催化剂使用温度应为200℃~700℃,并应能承受900℃短时间高温冲击,正常工况下使用寿命应大于8500h;

    4  催化剂床层的空速宜为10000h-1~40000h-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