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废 气
5.1 酸 雾
5.1.1 硫酸阳极氧化、镀铬、镀锌、镀铜、镀镍、发蓝铅蓄电池的极板化成和酸洗槽等产生的酸雾,应进行净化。
5.1.2 酸雾净化,宜采用直接回收酸液的酸雾净化器;一级净化后的废气浓度达不到现行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时,应设第二级或多级酸雾净化器。
5.1.3 酸雾净化器排放的饱和吸收液,应进行处理。
5.1.4 酸雾排风净化系统的设备、管道和配件,应采用耐腐蚀材料。
5 废 气
5.1 酸 雾
5.1.1 硫酸阳极氧化、镀铬、镀锌、镀铜、镀镍、发蓝铅蓄电池的极板化成和酸洗槽等产生的酸雾,应进行净化。
5.1.2 酸雾净化,宜采用直接回收酸液的酸雾净化器;一级净化后的废气浓度达不到现行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时,应设第二级或多级酸雾净化器。
5.1.3 酸雾净化器排放的饱和吸收液,应进行处理。
5.1.4 酸雾排风净化系统的设备、管道和配件,应采用耐腐蚀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