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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 消 《 防
!
7.4.—1 : 处理?工厂应设计消防给】水应按建筑物—类别和使用功能设】置,灭火器和《火灾自动《报警装置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50140!、,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084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的有》关规定
!7.4.2 室外!消防给水管网应布置!。成环状?在Ⅲ类工程项—目厂区内室》外消防?用水量不超过—1,5L:/s:时,可布置?成枝:状
7】。.4.3 —消防用水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觌范【GB 500—16的?有关规定《
7.】4.:。4, 下列车间和【建筑物应设置室内消!防,给水系统;
【
【 1 拆解车间】
《
—2 体积超过3】000m3的处理车!间
?
】3 贮存库房
!
【 4 冰箱处【理车间
】
5 】塑料:造粒车间
》
:
6】 焚烧车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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