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二章 —管理部门和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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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市?、区(县)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环保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饮用水源》的保护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具《体行:使,下列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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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贯彻【饮用水源保护的方针!、,政策组织实施饮【用水源保护的—法律、法规及—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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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会,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拟定饮用水【源保护区区划方案】。和饮用水源保护【规划;
【 ? (三)《协调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做好饮用水】源保护工《作向相邻市》的环保部《门通报饮用水源保】护,信息;
】 (四》)负责饮用水源保护!区陆:域,污染:源排放污染物的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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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负责饮用水源水质】监,测工作定期发—布饮用水源水质【。状况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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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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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市、【区(县)人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下列职责!。做好饮用《水源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 》
: (一—)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饮用水源—保护区及其他—。饮用水源《地的规划管理; 】
《 (二)—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水:资源的监督管理合】。理规划和调度水资源!负责水利《设施、江河水域、岸!线和:水库:库,区的保?护管:理做好?水土:保持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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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土地资【源的监?督管理优先安排饮】用水源保护工程用地!和易地发展用地协】同水行政主管部门做!好水土保持工作【;
】 (四?)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保护管理负责生活】垃圾的收集、—清运和无害化处理的!管理;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供水!设施的保护和监督】管理组织对水厂取水!口周:围,饮用:水源实施监》护;
【 (《五)海?事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船舶污染的监!督管理; 》。 ,
》 (六?)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种植业【。、畜禽养殖业对饮】用水源污染》的,监,督管理?。负责饮用《水源涵养林、护【岸林等植《被和湿?地的保护管理协同】水行政主管部门做好!水土保持工作;【
【。 (七)经贸—、安全生产监—督、环?保,、海:事、公安、》农业、食品药品【监督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危险化】学,品及:其他:有,毒有害物品的—。运输:、使用、存放及【废,物处置的监督管【。理,;,
—。 (八)发—展改:革、建设、卫生【、,渔业、工商》、旅游?、交通?、民政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饮用】水源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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