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6 — ,电气 】 6.1【  一般《规定 ! 6.1.》1  系统用电【设备的供电电—源的设计《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等!国家:标准的规定 ! 6.1》.2  在》有爆炸危险场所的防!爆分区电器设备和】。线路的选用》、,安装和管道防静【电等措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爆炸和火灾!危险性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的《规定: 6.1!.3:  :系统电器设》备,的布置?应,。满足带?电设备安全防护距离!的要求并应符—。合,电业安全规程—、电器?设备安全导则等【。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 ,6,.1.4 系统【配电线?路应采用经》阻燃处理的》电线、电缆 — 6.【。1.5 《 系统的电缆敷设应!符合国家标准低压】配电:装,置,及线路设计规—范和爆炸和火灾危】险性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的规定 】 6.1.6 】 系统的防雷设【计应按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等《有关现行《国家标?准,、规范的规定执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