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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电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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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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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 系【统用电?设,备,的供电电《源的设?计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等》。国家标准的》。。规定:
6【.1:.2 在》有,爆炸危险《场所的防爆分区电】器设备和线路—。的,选用、安装和管道】防静电?等措: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爆炸和火灾危险!性,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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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3! 系统电器设备】。的布置应满足带电】设备安全防护—距离的要《求并:应符合电业安全规程!、电器设备安全【导则等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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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4 系统配电线!路应采用经阻—燃处理的电线—、,电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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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5 ?。系统的?。。电缆敷设应符合国家!标准:低压配电装置及线】路设计规《范和爆炸和》火灾危险性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的规定?
—6.1?.6 系统的防雷!设计应按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等有关】现行国家标准、规范!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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