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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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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 :系统用电《设备:的供电电《源的设?计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等国家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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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2 在有【爆炸危险场》所的防爆分》区电器?设备和线路》的选用、安装和管】道防静?电等措?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爆炸和火灾—危险性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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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3! 系?统电器设备》。。的布置应《满足带电《设备安全防》护距离的要求并【应符合电业安—全规程、电器—设备安全导则等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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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4 系—统配电线路》应,采用经阻《燃处理的电》线、电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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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5 !系统的电缆敷设【应符合国家》标准低压配电装置及!线,路设计规《范和爆炸和》火灾危险性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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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6 系统的防【。雷设:计应按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等有关】现行国家标准—、规范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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