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第六章—。 市政工程管—理 《 , ,。第一节 —城市道路及交通设施! , 第四十—二条 ?按城市道《路在路网中》的地:位、交通功能和对】沿线建筑《物的服务功能—。等城市道路分为【。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四—类道路用地》由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分隔带和》绿化带等组成各类】规划:道路主要设计参【数见表九 【 表九 》 ! ,。 各类规【划,道,路主要设计参数一览!表 ! 》。 》。 : 》 , 《 ? ? , 道路类】别 ? ? ! — 《快,速路 【 , —主,干路 ? : ?。 ? : 次干路《 》 — 支:路 — , :。 《 》 :。 】。 》道路设计行车速度】(公里/小》时) ! : — : ? ?。 60?-100 【 : ? 40—-6:0 【 , : 30-50 !。 】 20-—40 ! , : , ! : 】 规划道路红线】宽度(米) 【 ? — — 《 ≥36 【 ? 】36-50 【。。 , — 24-36】 ! <24 】 】 ? , 】。 】 机动车车道数(!。条) — : — 【。 》4-:。8 》 , — 4-?8 — 【4,-6 》 《 ? ≤ 《4 ! ! —。。 : ? : 支路网》密,。度指标(km/k】m2) 】 《 — !/ : , 》 / 】 , 【。 / — 《 : 3-》8 : , : — 《 — ?。 ,。 , 》 第》四十三条 道—路横:断面布局应综合【考虑交通功能、城市!景观、地下》管线布?置、地形等因素【 第四十四条!。道路纵断面设计【应符合以下规定 】 ?    (一)依】据城乡规划》控制标?高, ;    !。 (二)综合—考虑现状地形、【地质、水文、—地,下,管线埋?设、道路《立交、临路建—筑,布置、道路》两侧地块《雨水排除等》因素;     !(,三)城市道》路非机动车车道的坡!度不:宜超过 2.5%】。。机,动,车车道的《坡度不宜超》过 :8%并?应按有?关规:定控制坡长》;,。道路最小纵坡宜不】小,于 3‰纵坡小于 !3‰时应设》置锯齿形边沟或采】取其他排水措施 】 第《四,十五条? 道路与《道路交叉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   (《一)道路相交宜采】用正交必须斜交【时交叉角不宜小【于 60度不宜采】用错:位交叉、《多,路交叉和畸形交叉】;    】 (二)交》叉口分?平,交和立交快速路与快!速路相交应采用立】交;快速路与主干路!、主:。干路与交通繁忙的其!他道路相《交可根据交》通流量?情况设置立交; !    (》三)快速路、主【干,路或中央设隔离【带的城市干道宜【根据交通要求—建设人行天》桥、:地道等立体行人过街!设,。施 第四【十六条 交》叉口道路红》线应满足《视距三角形要—求交叉口的道路红】线转弯半径宜—按以下要求控制【主干路?。。为 30《 米至 35 【米次干路为》 20?米至 ?25: 米支路为 15】 ,米至 20米不同】等级道路相交时转弯!半,径按较低等级道路】控,。制 第四【十七条 平》交路口应根据—车流量、《流向:等实际情况拓—宽渠化提高》通,。行,能力:拓宽车道《单车道宽为3.【5米双?。车道宽 6米 至】 6.5 米;进】口车道的展宽段长度!宜为30米至80 !米出口车道》的展:宽段长?度宜:为 30《 米:至 6?0 米? 第四十八】条 城?。市道路通车》净高应符合下—列规定? 《    (一)城】市快速?路通车净高不应小于! 5:。 米; 《  《   ?(二)其他城市【道路机?。动车通车净高不应小!于 4.5》 米; 《。     (三)各!级,道,路非机动车通车净高!不应小于 》2.5 米非机【动车道同《时作:为机:动车:应急通道的通车净高!不应:小于4米 【 第四十九条 【。城市快速路上—严禁开设建筑—。工程:基地出入《口城市主干路上【应严格控制开设建】筑工程基地》出入口;设置在交叉!口附近的《建,筑工程基地出入口】应开设在交叉—道路中等级相对较】低的城?市道路?上     建】筑工程基地出入口距!地铁出入口、人【行横道?线、人行过街天桥、!人行地?道应不小于50【米;距公交车站应】不小于20米— 《。第五十条 新【。建,、,改建、扩建城市【道路、居住》区、公共建筑—、公共绿地、公【共广场等《应按有关规定设置无!障碍:设施 第五十!一条 ?停,车场(库)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一】)各类建设工程应】按宁波市《建设工程停车配建】指标的有关规定配】。建停车?位;    ! (二?),机动:车公共停车场(库】)的:服务半径不宜—。超过 300—。 米; 《     (三)】停车场?(库)?车辆的?停车面积应符合表十!的,规定 表十 ! ? — ! 停《车场:(库:),车辆:停车面?积表 【 — — 】 ,。 【 【 : 》 《 露》天(平方米/—车位) 》 ! 室内(平方米【。/,车位) 《。 , 》 路边(】平方:米/车位) ! 《 《 《 》 , 】 , 机动车停车—场(库) ! 25!-30? ! , :30-35 【 》 1—。6-2?0 【 ? 【。。 — , , — , 自:行,车停车场(库)【 《 1!.5-1.8 【 — ? ,。 1.8-2.【0 : ! 1.0-1【.5 — 》 【 】 ! 注1.【表内机动车》车位面积《以小型汽车》为计算当量》;   》  2.各》类机动车辆与小【型汽车?位的面积《换算系数为微型汽】。车0.7 中【型汽车2《.0 《 — 大型汽车2.【5 铰接》车3.5;》 :    3》。.每:个机动车《位可折算成15个非!机动车位 》 第《五十二条《 汽车加油加气站按!以下要求《设置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的规!定    — (一)加油加【气站应大、中—、小:型结合以小型为主城!市建成区《内不应新建一级加油!站、:一级加气站和一级加!油加气?。。合建站;  【   (二》。)加油加气站的进】、出口宜设置在次干!路或:支路上并应在—站内设?置车辆加油等—候车:。道 》 第!。二,节 管线综合】 】第五十三条 ! 各类管线宜结合城!市道路布置管线【敷设应当与》城市道路《规划红线平行走【向顺直个别管线可结!合,河道、?绿带等布置 — 】第五十四条 — 结合城市】道路进?行,管线工程建设的管线!位置的规划》安排宜遵循下—列规定 !    (一)同】类管线在红》线宽度3《6米以下(含—36米)的》城市道路宜单侧布】置在红?线宽度 《36 米以上—。的城市?道路可根据道路断】面双:。侧布置?;   !  (?二):管线在道路》单侧:布置时在道路中【心,线以东、以南安【排布置雨水管—、中水管、给—水管、电力沟(管】);在道路中—心线以西、以北安】排布置污水管、通信!管、燃气管、热力沟!(管); 》 ?  ? ,。  (?三)自道路》中心:线向:道路两侧各类—管,线的设?置次:。序宜为雨水管、污水!管、给水管、中【水管、通信》管、燃气管》、热力沟《(管)?、电力沟(管)【; —。   ? , (四)各类—管线宜在规划道路】红线范围内布置局】。部路段布置有困【难,时可利用道》路两侧绿地》及建筑退让道路【空间布置;》     (五)!各类管线工》。。。程的建设《。。应当控制在规划安】排,的管线位《置范围内不得占用】其他管线的规—划位置; —    (六)管线!共同:沟,宜结合?道路绿化带》或人:行道设置 ! 第五?十五条 不同建设!。单位的?电力电缆《、弱电电缆在同【一通:道布置时《应统一规《划同沟敷设》同用检查井 【 》 第五十六》。条, 110《 千伏及《以上等?级电力线、大口径输!水管、高压燃—气管、工业》专,用管:等管线密集布—置的区域应统一规】划结:合,城,市用地布《。局,设置管线走廊 ! 《 第五十七》条工程建设应—妥善处理与》。现状管线的关系【与规划不符的—现状管线应逐步【迁移改造 】 第五—十八条?建设用地内》的配套管线应—根据规?划,要求与城市市—政管线相衔接 【 第】五十九条 —。 城市道》路两侧建、》构筑物?的,配套设施、配套【管线建?设应当根据》第,四章的相关》规,定后退道路红线并不!得影响市《政管线 《 第】。六十条 地下管线产!生交叉?的在规划布置—时应按下《列规定控制 【   —  :(一)压力管线避】让重力管线; !     (】二)易弯曲管—。线避让不《易,弯曲管线《; ?   —  (三《),支管避让《干管; !  :  (四《)技术要求低的管】线避让技术要—求高:的管线;《 ,   【  (五)临—时性管线避让永久性!管,线;     】(六:),建设:项,目配套管《线避让市政管线 】 ? ? 第六十一条电【力、电?信等架?。空线建?。。。设应严格控制在【下列:范围内除必须架空设!置的:轨道交通《等,线路外不应新建【 110 千伏及】以下等级架空电【力线及其他架空【线工程不宜》新建: ,。22:0 千伏及以上等】级架空电《力,线现:有架空线应根据规划!结合:城市:建设:逐步改为地》下敷设 【。 ,     (一】),城市建设密集区【域; ? , ?。     (二)汽!车客运站《、客运港口、规划民!用机场、规划铁路】客运站;《。 《  ?   ?(三)重要旅—游景观?、,人文:景观区域; — ,    (》四)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区域 】。 第六】十二条除《第六十一条规定范围!外其他架《空设置的《电力线?。路和通信电缆在符】合有关技术标准【。的条件下《应当采?用单杆多回路方式】。沿,城市道路、公路和】河流两侧或结合防】护绿带架设》 架空线应避【免,频繁跨越城》市道路、公路和河流!架空电力线不得跨越!易燃、易爆》的,危险场所不得—跨越屋顶为易燃材】料的建筑《物并尽量避免跨【越其他建筑物—确,需,跨越的?应满足?相关:技术规范要》求 《 》第六十三《。。条在不影响》城市景观、公—共安:全、:。道路:交,通等前提下》工业:区内可布置供—。热、工业《等地上管线居—住或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内可布置!供热等地上》管线 ? : 第六【十四条新《建、扩建桥》。。梁和隧道的应当根据!规划要?求预留管线通过的位!置;管线在》桥梁上和隧道内通】过的应当符》合有关?技术规?范,保证桥梁和隧—。。道的安?全以及正常的—维修、?。养护并不《得影响市容管线【穿越或跨越河道、】海域时应《满足水利、通航等要!求, — 第六十五—条 地下管】线埋:设的深度和架空线设!。置的:高度各类管线—的水平间距、—垂直间距《以及与建《筑物、构筑》物、树?(林)木等的间距应!符,合现行的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的】规定管?线间的水平、垂直】净距确因实际困难】不能达到规定—要求的必须》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 !。 , ?第六十六条 【 地下管线检【查井的设置》。不得妨碍相邻管线】通过和影响附—近建:(构)筑物的使【用功能和安》全 — ?。第六十七条》。 因城市建》设需要在符》合规划及相关规【范要:求前提下《市政管线可穿越建设!用地 — 《第六十八条 管线】工程需穿越公—路、铁路、轨—道交:通、隧道、人防【。设施、?建(构)筑物—。。。、河:道、绿地等时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