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8 》 建筑容量】控制 8.—1 ? 》原则 —    8.—1.1? 建—筑基地的建筑—容量控制指标(含】建筑密度和容积率】下同)应按照本章有!关规定执行 【 8【.2 【 控制指标 !     8—.2.1 》 建》筑基:。地面积大于3万【平方米的《成片开?发地区?必须编制详细规划经!批准后实施 !    8.2【.2 ? 建筑基【地面积小于或等【于3万平方米的开发!。地区建筑基》地的具?体建筑容量控制【指标由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结合总体【规,划、现状情况、服务!区位、交《通区位、环境—区位和土地价值【等因素进行综合环境!分析后确定》 : 》 8.3 【 其它基地的!建筑容?量     !。8.3.1》 中心【城区内的《。建,筑基地为社会公众提!供开:放空间的在符—合消防、卫生—、交通等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并报请市规!。划委员会批准后可】允许适当增加部分建!筑面: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