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8 】 ,建筑容量控制 8!.1 》 : 原则 】。    8.1【.,1 建筑】基地的?建筑容量控》制,指标(含建筑密【度和容?积率下同)应按照】本章有关规定—执行 — 8.—2 【 控制指标 !    8.—2.1 《 , 建筑基地面】积大于3万平方米】的成:片开发地《。区必须编制详细规】。划经批准后实施【 ,     8.!2.2 】建筑基地面积小于或!等于3万平方—米,的开发地区建筑基】。地的具?体建筑容量控制【指标由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结—合总体规《划、现状情况、服务!区位、交通》区位、环境区位和】土地价?值,。等因素进行综合【环境分析后确定 】 , 8【.3 】 其它基地的—建筑容?量  —   8.》3.1 — 中?心城区内的建筑基】地为社会公》众提供开《放空:间的在符合消防、】卫生、交《通,等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并报请】市规划委员会—批准后可《允许:适,当增:加部分建筑面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