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 《 公共《服务设施
4.1! 《 公共服》务设:施的分类分》级标准
【 4.—1,.1 《 公共《服,务设施按照使用【功能分为七类(【1)教育设施;【。(2:)医:疗卫生设施;(3】)文化娱乐设施【;(4)《体,育设施;(5)社会!福,利与保?障设施;《(6)行《政管理与社》区服务设施》;(7)《商业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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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居住【区、居住小区和【居住:组团:级,公共设?施,的设:。置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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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4:.2.1 居!住区:、,居住小区和》居住组团级公—。共设施?的设置水平必须与居!住人:口规:模相适应综合配套】用,房面:。积标准应当符合【。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年版)相关指标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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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4.2?.1.1 —社区居?委会用房的设—置,与规模按照芜湖【市城市社《区居委会用房规划建!设和管理《的若干意见(200!4,年,7月)的相》。关规:。定执:行
! : 4.2》.1:。.2 物业服务用!房的:配置按照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200》9,年10月23—日安徽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订》2010年1—月1日施行》)的相关规定执【行
《 , : 4.】。2.1.3》 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用:房的设置与规模按】照建设部《。、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社区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建精200】4219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 4.2】.1.4 社【。区,安全防范设施—。的建设?按照芜湖市居—民住:宅小区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标准的相关】规定执行
! 【4.:2.1.《5 :。 居住区、居—住小:区和:。。居住组团配套—的公共厕所、配【电房、垃圾收集与处!理设施?按照地块的》规划条件《要求执行或按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93》,2002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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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2 —。 居住《区,或居住小《区级的体育设施宜】集中布置于交通【便,利的中?。心地:段分别形成居住【区或居住小区级【公共活动《。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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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3】 零散居住】用,地参:照居:住组团?配置公共《设施的要求进行配】套建设
】 4.》2.:4 : 居《住区、居住小区和】。居住组团内教—育设施应遵照—以下原则建设
! : , 4【.2:.4:.1 《配套教育《用房的面积标准应】。按照芜湖市中心城】区中小学布局规【划(2?007年-20【20年)《的相:关,。要求执?行
— 4《.2.5 】居,住区、居住小区【菜场配置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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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菜场应结合城—市集贸市《场布点规划和周【。边居民现状进行设】置,每处菜场建筑规模】宜,不小于400—0m2、层数—不宜超过两》层宜独立布置—并应配置相应的停】车场地和《人流:集散广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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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居住区、居住小区】和居住组团级公共设!施的:实施规定
】 4.3.1【。 , , , 所有?公,共,配套设施应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和,同时交付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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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2 《 配套》公用设施的》使,用性质不《得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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