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 :。公共服务设施
】4.1 — : 公共服务设施的分!类分级标准
【 : 4.1.1! 公共服【务设施按照使用【功能分为《七类(?1)教?育设施;(2—)医疗卫生》设,施;(3《)文化娱乐设—施;(?4,)体育设施;(5】。)社会福利》与保:障,设施;(《6)行政管理—与社区服务设施;】(7:。)商业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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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居!住,区,、居住?小区:和居住组团级公共】设施:的设置准则
【 , ? , ,4.2.1 — 居住》区、:居住小区和居住组团!级公共设施的—设置水平必须—与居住人《口规模相适应—综合配套用房面【积标准?应当符合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年版)相关指【标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 ?4.2.《1.1? 社区居委会【用房:的设置与规模按照】芜,湖市城市《社区居委会用房【规划建设和管—理的若?。干意见(《2004年7月)】的相关规《定执行
】 》 4.《。。2.1.2 — 物业服务》用房:的配置按照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20】0,9年1?0,月23?日安徽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订201【0年:1月1日施行)【的相关规定执—行
】 《 4.2.》1.3 》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用房:的设置与规模按照建!设部、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社区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建精200【42:19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 !。4.2.《。。1.:4 社区安全防范!设施的建《设按照芜湖市—居民住宅小区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标准的相关—规定:执行
【。 《 4《.2.1《.5 居住区、居!住小区和居住组团配!套的公共厕所、配电!房、垃圾《收集与处理》设施按照地块—的规划?条件要求执行或按】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93《,20?02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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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2? , 居住》区或:居住小?区级:的体育设《施宜集中布置于交】通便利的中心地段】。。分别:形成居住《区或:居住小区级公—共活:动中心
】 4.2.3】 ? 零散居《住用地参《照居住组团》配置公共设施的要】求进行配套建—设,
4!.2.4 — 居住区、—居住小区和居住组团!内教:育设:施应:遵照以下原则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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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4.1? 配套教育用房的!面,积标准应按照—芜湖市中心城—区中小学布》局规划(2》007年-2—020年)的—相关要?求执行
》 4.2!.,。5 《 居住区、居—住小区菜场》配,置原则
】 《 菜场应结合城【市集贸?市场布点规划和周】。边居民现《状进行设置每—处菜场建筑规模宜】不小于4000m2!、层数不宜超—过两层宜独立布【置并应配置相应的】停车场?地和人流集》散广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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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 居:住区、居住小—区和居住组团级公共!设施的实施规定
! 4.3.】1, : 所有公》共配套设施应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和同时交《付使用
— 4.3.【。2, ? 配套公用设施的使!。。用,性,质不得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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