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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总则
》1.0?.1 》为,加强城乡规》划管理保障城乡规】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技术!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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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本技术规定以!国家和安徽省—。的有关规《范及标准为依据并结!合芜:湖市:城市:发展的目标要—求和实际《。情况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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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从事与城》乡规:划有关的活动—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技术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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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在!本规定?发布:施行前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已?提供规划条件或【审批的规划方案原则!上按原规划条件或批!准的规划方案实施】但涉及日照间距、建!筑面积?计,算等:需按:照此技术规》定执:行
!1,.0.5 — 如本技术规定依】据的国家或安徽省的!有关规?范及标准发生变化以!新的标?准执行
! 1.0.6 】。 本技术规—定解释权属芜湖市城!乡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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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7— ?本技术?规定自2010年1!月1日起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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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 ?市辖三县可参—。。照本技?术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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