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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总则
【
1:.0.1《 , 为?。加强城乡规》划管理保障城—乡规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技术规定】
】1.0.2 本!技术规定以国家【和安徽省的有关【规范及标准为—依据:。并结合芜湖市—城市发展的》目标要求《和实:。际情况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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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从事与城乡规划!有,关的活动《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技:术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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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4 】在本规定发布施行前!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已提供》规划条件《或审批的规》划方案原则》上按原规划》条件:或批准的规划方案】实施但涉及日—照间距、建筑面积】计算等需按照此【技术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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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 如本技术规!定,。依,据的国?家或安?徽省的有关》规范及标准发生【变化:以新的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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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6 : 本技术》规定解?释权属芜湖市城乡】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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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7 本】。技术规?定自2010年1月!1日起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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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 市辖—三县可?参照:本技术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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