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附?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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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 — 建筑工程有关【规划技术指标—的计算条件书有【特别约?定的项目以条件书】为准;?条件书未明确—的以本暂行规定【为标准计《算;本暂行规定未】明确的按照》国家、省有关标【准执行?
—本暂行规定在试行】。期间遇国家、—省、市新《标,准出台?的按上级新标准执行!
第二十》三,条 本《暂行规定自2—01:3,年4月1日起施行原!发布:的有关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暂行—规定为准;2013!年4月?1日前规划方案已】经批准的仍按—原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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