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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城乡规划管理!进一步?规范规?。划管理中建筑—工程有关规划—技术指标的计算工】作,现根据国《家、省有关规范、标!。。准和绍兴市》城乡规划技》术规定(试行—)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 ? 本市市《区内各项建筑工程在!建筑:设计和项《目申报、审批、竣工!测量、?竣工:规划核实《等,管理中涉及建筑面积!。、容积率等规—划技术?指标计算的应—当遵:守,。本暂行规定各—县(市)、绍—兴滨海?新城可结《合,本地实际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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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 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竣工规划核!实手续?时对建?筑,面积的?计算以浙江省房屋建!筑面积?测算实施细则(试】行)(浙建》房〔2007〕5】1号:)规定为基本—标准
】 其?他规划技术指—标的计算《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省和?本市的技术标准【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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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证—、浙江?省,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确认书正证中的“建!设规模”栏应当【标明按房产测—。。量规范核定的建筑】面积:建筑面积折算和【。计入容积率的—核定情况应当在【附件中标明
【 规【。划设计条《件书:中出:。现的建筑面积控制指!标明:确为经折《算后计入容积率【的,控制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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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各项】。建筑工程设计应【符合国家、省和【本市:。的相关建筑设—计规范和标准不【得随意虚构》设计:平面用途及性质建筑!工,程含有?飘窗等特殊》建筑构件设》计的须在申报图纸中!。提供:节点大样
】 建设单位—(个人)、设计单位!应当按照诚信—原则规?范建筑面积及其他规!划技术?指标的计《算如实?申报:送审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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