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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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加强城乡规划管理】进一步规范规—划,。管理中建筑工程有】关规:划技术指标的计算工!作现根据国家、【省有关规范、—。标准和绍兴市城【乡规划技术规定【。(试行)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 本市市区内各!项建筑?工程在建筑设计和项!目申:报、审批、竣工测】量、竣工《规划核实等》管,理中涉及建筑面积】、容积率等规—划技术指标计算的应!。当,。遵守:本暂行规定》各县(市)、—绍兴:。滨海新城可结合本地!实际参照执行—
第三条 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竣工规划核实手【。续,时对建筑面积的计算!以浙江省房屋—。建筑面积测算—实施细?则(试行)(浙建】房〔2007〕51!号)规定《为基本标准
】 其他规划!技术指?标的:计算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省和本市的技术标!。准和规定
—第四条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证【、浙江省《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确认书正》证中:的“建?设规模?”栏应当标》明按房产测量规范核!定的建筑面积—。建筑面?积折:算,和计入容积率—的核定情《况应当在附件中标】。明,
? ,。 规划—设,计条:件书:中出现?的建筑?面积控制指标明【确为经?折算后计入容—积率的控制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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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各项建筑【工程设?计应符合国家—。、,省和本市的相关【建筑:设计规范和标准不得!随意虚?构设计平面用途及性!质建筑工程含有飘】窗等特殊建筑构件】设计的须在》。。申报图?纸中提供节点大样】
建【设单位(个人)、】设计单位应当按照诚!信原:则规范建筑面积及】其他规划技术—指标的计算如实申】报送审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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