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三章 —建设管理
】第十二条 配套的】中小学校《、幼儿园的建筑【面积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 (一》),配套相应规》模,的中学其建筑面积分!别,为18?个,班规模学校不低【于630《0平方米24个班规!模学校不低于—820?0平方?米30个班规模学校!不低于91》00平方米36个班!规模学校不低于1】1 700平方米】; :
(!二)配套《相应规模的小学其】建筑面积分别—为1:2个班规模学—校不:低于2900—平方米18个班【规模学校不低于4】300平方米24个!班规模学校》不低于510—0平方米30—个班规模学》校,不低于6200平】方米;
! : (:三)配套相应规模的!幼儿园其建》筑面积分别为4个】班规模不低于—1,200平方米6【个班规模不低于【18:00平方米9个班规!模不:低于25《00平方米12个班!规模不低于3200!平方米
! 现有中小【学,校、幼?儿园的建筑面积不足!上述规定的条件具备!时应达?到上述规定
第!十三条 国家举【办的中?小学校、幼儿园的】建设资金按》照下列?。渠道筹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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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市、县(市】)人民政府的财【。政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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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依《法征收的教》育费:附加;
》
《 (三)社会组!织和个人的捐资; !
— (四)》开发建设《。单位纳入综》合开发计划的建【设资金;
】 《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渠道筹!。措的资金
】 ?前款:规定:的建设资金的具体筹!措,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规定
【。
第十四《条, 鼓励境内》外的组?织和个?人投资建《设中小学校、—幼儿园?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优惠《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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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 新区开!。发和旧区改造时配】套新建或《者改建、《扩建的小学校、【幼儿:园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
第十【。六条 小学校、【幼,。儿园:的建设应当》。按批准的设计图【纸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期交付使用】竣工资料《应同时报送》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
第十七条 【中,。小学校、《幼儿园的用地、【校舍及场地不得【擅自出租、》转让不得擅》自将教学《用房改?作,他用不?得在校园内》新建教职工家属【住宅以及与教学无关!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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