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三章 建设【管理
第十】二,条 配套的中小学校!、幼儿园《的建:筑面积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
(!一)配套《相应规模的中学其】建筑:面积分别为18个】班规模学校》不低于630—0,平,方米24《个班规模学校不低】于8200平方【米,30个班《规模学校不低于9】100平方米—36个?班规模学《校不低于11 70!0平方米;
【
: (二)】配套:。相应规模的小—学其建筑面积分别为!12个班规模—。。学,校不:低于2?900?平,方米18个班—规模学校不》低,于4300平方米】24:个班规模学校—不,低于5?100平方》米30?个班规模学校—不低于6200【平方米; 》
? ? (?三,)配套相应规模的】幼儿园其建筑面【积分别为4个班【规模不低于1200!。平方:米6个班规模不低】于1800平—方米9个班规模不】低于2500平方】米12个班》规,。模,不低于32》00平方《。米
】 :现有中小《学校、幼儿》园,的建筑?面积不足上述—规定的条件具备时应!达到上?述规定
第十】三条 ?国家举办的中小学校!、幼儿?园的建?设资金按照下列【渠道筹措
—。
《 (一)—市、县(市)—人,民政府的财》政拨款?; :
,
? (二)【依法征收的》教,育费附加《;, ,
? 》(三)社《会,组织和个人的捐资】;
》 (四【)开发建《。。设单位纳入综合【开发计划《的建设资金》;
【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渠【道筹措的《资金
!前款规定的建设【资金的具体筹措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规定
第十】四条: 鼓励境内外的组织!和个:人投资?建设中小学校、【幼儿园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优惠待遇
】
第十五条 —新区:开发和旧区改—造时配套新建或者】改建、扩建的小学】校、幼儿园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
:
第十六条》 ,小学校、幼儿园的】建设应当按批准的】设计图纸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期交付使用竣】工资:料应同时报送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第》十七条 《中小:学校、幼儿》园的用地、校—舍及:场,地不得擅自出—租、:转让不得擅自将教学!用房改作他用不得】在校园内新建教职工!家属:住宅以及与教学无】关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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