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采光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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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1 — 顶部采光》。。时Ⅰ~Ⅳ采光—等级:的采:光均匀度《不宜小?于0.7为保证采光!均匀:度的要求相邻两【天窗中线间的距离】不,宜,大,于参考平面至天【窗下沿高度的1.】5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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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2, 采光设计时应】采取:下列减小窗》的不舒?适眩光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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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作业区应减少或【避,免直射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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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工作人员—的,视觉背?。景不宜为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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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可《采用室内外遮挡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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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窗结构的】内表面?或窗周围的内墙面】宜采:用浅色?饰面
》
5.0—.3 在采光质】量要求较高》的场:所宜按本标准—附录B进行窗的不】舒适眩光计算窗的】不舒适眩光指—数不宜高于表5.0!.3规定的》数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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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5.0.3 !窗的:不舒适眩《光指数(D》G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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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4 办公、【图书馆、学校等【建筑的房间其室内】各表面的反》射,比,宜符合表5.0.】4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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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5.0.!4 反 射 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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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5 采光】设计时应注意—。光的方?。向性应避免对—工作产生《遮挡和不《利的阴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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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6《。 需补充人工照明!的场所照明光源宜选!择接:近天然光色温的光】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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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7 : 需识别《颜,色,的场所应采用不改】变天然光《光,色的采光材料—
5【.0.8 博物】馆建:筑的天然采》光设计对光》有特殊要求的场所】宜消除?。紫外辐射、限—制天然光照度值和减!少曝光时《间陈:列,室不应有《直射阳光进》入,
5【.0.9《 当?选用导光管》采,光,系统进行采》光设计时采光系统】应有合理的光—分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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