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及部件通用技术条件GB16669-2010 建标库

5.5  容器阀

5.5.1  标志

    在容器阀明显部位应永久性标出:生产单位或商标、型号规格、工作压力。

5.5.2  材料

    容器阀阀体及其内部机械零件应采用奥氏体不锈钢、铜合金制造,也可以用强度、耐腐蚀性能不低于上述材质的其他金属材料制造。

    弹性密封垫、密封剂及相关部件应采用长期与所充装介质接触而不损坏或影响密封性能的材料制造。

5.5.3  工作压力

    灭火剂瓶组上的容器阀的公称工作压力不应小于灭火剂瓶组的最大工作压力;驱动气体瓶组上的容器阀公称工作压力不应小于驱动气体瓶组的最大工作压力。

5.5.4  强度要求

    按6.3规定的方法进行液压强度试验,容器阀及其附件不应渗漏、变形或损坏。

     试验压力为1.5倍瓶组的最大工作压力,压力保持时间为5min。

5.5.5  密封要求

    按6.4.3规定的方法进行气密性试验,容器阀在关闭状态下应无气泡泄漏;容器阀在开启状态下各连接密封部位的气泡泄漏量不应超过每分钟20个。

    试验压力为瓶组的最大工作压力,压力保持时间为5min。

5.5.6  超压要求

    按6.5.2规定的方法进行液压超压试验,容器阀及其附件不应有破裂现象。

    试验压力为3倍瓶组的最大工作压力,压力保持时间为5min。

5.5.7  最大和最小工作压力下动作要求

    按6.7规定的方法进行最大和最小工作压力下动作试验,容器阀的动作应准确、可靠,并完全开启。

5.5.8  工作可靠性要求

    按6.6.1规定的方法进行工作可靠性试验,容器阀及其辅助的控制驱动装置应动作灵活、可靠,不应出现任何故障或结构损坏(正常工作时允许损坏的零件除外,但这些零件不应与阀体脱离和从出口喷出),试验后容器阀的密封性能应符合5.5.5的规定。

5.5.9  局部阻力损失

    灭火剂瓶组上的容器阀局部阻力损失(包括虹吸管、容器阀及连接管接头的局部阻力损失)采用与其相连接的管路等效长度来表示。

    按6.8规定的试验方法测得的容器阀等效长度值与生产单位使用说明书上的公布值相比,其差值不应超过使用说明书上的公布值的10%。

5.5.10  耐腐蚀性能

    5.5.10.1  耐盐雾腐蚀性能

    按6.9规定的方法进行盐雾腐蚀试验,容器阀及其附件不应有明显的腐蚀损坏。试验后容器阀的密封性能应符合5.5.5的规定,工作可靠性按6.6.1的规定试验时,应能准确、可靠地开启。

     5.5.10.2  耐应力腐蚀性能

    按6.11规定的方法进行应力腐蚀试验,容器阀及其附件不应有裂纹、损坏。试验后容器阀的强度应符合5.5.4的规定。

    5.5.10.3  耐二氧化硫腐蚀性能

    按6.10规定的方法进行二氧化硫腐蚀试验,容器阀及其附件不应有明显的腐蚀损坏。试验后容器阀的密封性能应符合5.5.5的规定,工作可靠性按6.6.1的规定试验时,应能准确、可靠地开启。

5.5.11  手动操作要求

    容器阀应具有机械应急启动功能,按6.16规定的方法进行应急启动手动操作试验,应符合下列要求:

    a)  手动操作力不应大于150N;

    b)  指拉操作力不应大于50N;

    c)  指推操作力不应大于10N;

    d)  所有手动操作位移均不应大于300mm;

    e)  旋转开启的容器阀其操作力矩不应大于10N·m,旋转角度不应大于270°。

5.5.12  结构要求

    装设压力显示器的容器阀,压力显示器安装口处宜设单向针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