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要求
【
,
,
:
,
5.1》 系统《
《
5.1.1! 系统构成
】
】5.:1.1.1 系统!至少:应由灭火剂瓶—组、驱动气体—瓶组(可选)、【。单向:阀、选?择阀(可选)、【驱动装?置、集流管、连【接管、喷嘴、信号反!馈装置、安全泄放】装置、控《。。制盘:、检:漏装置?、,低泄高封《阀(可选《)、管路管》件等部件
】
构成
—
【。 5.1.1.2】 系?统各部件应固定牢】固、连?接可靠部件安装【位,置正确整《体,布局合理便于操【作,、检:查,和维修
》
系!统各部件间连—接螺纹、法兰应【符合相?应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
—
》 《5,.1.1.3— 系统中》相同功能部件的【规格应一致(选择】阀、喷嘴除》外)各灭火剂—贮存容器的容积【、充装密度应一致
!
5.1.!2 外观
!
? 5.1.2.!1 系统各构成部!。件应无明显加工缺陷!或机械损伤部件外】表面应?进行防?腐处:理防腐涂层、镀层】。应,完整、均匀
】
,
5【.1.2.2— :在灭火剂贮》存容器的外》表正面?标注“C《O2:”或“二氧化碳”】标记字迹应明—显、清晰驱动—气瓶:亦应标?出驱动气体名—称
》。
? : ,5.1.2》.3 系》统每个手动操作【部位均应以文字【、图形?符号标?明操:。作方:法
:
》。 5》.1.2.4— 铭牌应牢—固,地设置在系统明显】部位注?明系:统名称、《型号规格、》执行标准代》号,。、灭火?剂总量?、工作温度范—围、生产单》位、产品编号、【出厂日期等内容
】
:
5.》1.3 系统准】工作状态
!
: 系统》各操作部件的工作位!置、控制盘的控制】、监视功能均应处于!正,常准:工作状?态,;灭火剂和驱动气体!泄漏监?测装置应处》。于正常监视》状态灭火剂和驱【动气体的充》装量应与瓶组—上的标称值一—。致
5】.1.4 》 启动运行要求
!
《 5.—1.4.《1 启动方式
!
— 5【.1:.4.1《。。.1: 系统应具—有自动启《。动,。、手动启《动,和机:械应:急启动功《能,
【 5】.1:。.4.1.2 【 手:动,启动和机械》应急启动《应有防止误动作的有!效措施并《用文:字,或图形?符号标明《操作方法
!
《 5.1《.,4.2 延时【启动功能
!
? :系统的自《动,启动应具有延—迟启动?功能延迟时间—可在:0 s~30 s范!围内连续可调—分档可?调时每档间》隔不:应大于10 s延迟!时间设定误差—应不大于设定时【间的20%》。。
:
》 5.1—.4.?3, , 组合分配系统的动!作程序
【
》 组合分配》系统的动作程—序应在选择阀开启】。后或同时打开—容器:阀
《
》 5.1.4【.4 启动运行
!。
】 》5.1?.4.4《.1 ? ,系统采用不同—方式启动其动作应】准确、?可靠、无故障
】
,
】 ?5,.1.4《.4.?2 系统的—喷射时间不应大于6!0 s?。延迟启动时间应【符合5.1》。.4.2的要求【
?
】 : 5.1.4.4.!。3 灭《。。火剂喷射过程—中和喷射后的显示、!报,警及输出端子—动,作,情况应符合5.13!。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