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 要求
!
【5.1 《 系统
—
5—.1.?1 系统》构成
【
? , 5.1.1.1】 系统至少应由】。灭火剂?瓶组、驱动气—体,瓶组:(可:选)、单向阀、【。选择阀?(可:选)、驱动》装置、?集流管、连接管、喷!嘴,、信号反馈装置、】安全泄放装置、【控制盘、检漏装【。置,、低泄高封阀(【可选)、管路—管件等部件》
构成】。
?。
— 5.1.1—。.2: 系统各部—件应固定牢固、连】接可靠部件安装位置!正确整体布》局合理便于操作、检!查和维修《
! 系统各部件间连接!螺纹、法《兰应符合相应—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
》
!5.1.1.3【 :系,统中相同功能—部件的规格》应一致(选》择阀、喷嘴除外)】各灭火剂贮存容器的!容积、?充装密度应一致
!。
:
5.《1.2 》外观
》
【5.:1.2.1》。 系统各构成部件!应,无明显加工》缺陷或机械损伤【部件外?表面应?进,行防腐?处理防腐涂层、【镀层应完整、均【匀
》
》 5.1.2.2】。 在灭火剂—。贮存容器的外表正】面标:注“C?O,。2”:或“:二氧:化碳”标记字迹应】明显、清晰驱动气】瓶亦:应标出驱动》气体名称
】
《 , 5:。.1.2.3 】系统每个手》动操作部位均应【以,文字、图《形符号标明操作【方法:
?
:。
, 5.1【.2.4《 :铭,牌应牢固地设置在】系统明显部》位注明系统名—称、型号规》格、执行标准代号、!灭火剂总《量、工作温度范围、!生产单位、产品【编号、出厂日期等】内容
?
5.1.!3 系统》。准工作状态
—
《
? 系统各操—作部件?的工作位《。置、控制《盘的控制、监视功】能均应处于正常准工!作状态?;灭火剂《。和驱动气体泄漏【监测装置应处于正】常,监,视状态灭《火剂和?驱动气体的充—装,量应与瓶组上的【标称值?一致
【
5.1.》4 ?启动运行要求—
】 5.1.4.】1 启动方式
!
】 5》.1:.,4.1.1 【系统应具有自动【启动、手动启动【和机械应急》启动功能《
! , 5.—1.4.1.2 !手动启动和》机械:应,急启动应有防止误】动作的有效措—施,并用文字或》图形符号标明操【作方法
】
》5.1.4.2 】 延时启动功能
!
系!。统的自动启》。。动应具有延迟启动】功能:延迟时间可》在0 s~30 】。s范围内连续可调】分档:可调时每档间隔不】。应,大于1?0 s延迟》。时间设?定误差应不》大于设定《时间的20%
【
】 5.1《.4.3《 组合《分配系统的动作程序!
【 ?组合:。。分配系?统的:动作程序应在选【择阀开启后或—同时:打开容器阀》
?
,
5.1!.,4,.4 《启动运行《
! 5.1.!4.4.1 — 系统采用不同方式!启,动,其动作应准确、【可,靠、无?故障
》
:
:。 》 5.1.—4.4.2 系统!的喷射时间》不应:大于60 s—。延迟启动时间应【符合5.1.4.】2的要求
—
:
《 ,。 5—.1:.4.4.》3 ?灭火剂喷射》过程中?和喷射后的显示、报!警及输出端》子动作情《况应:符合5.13要【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