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 要求
】
》
,5.1 系统
】
》
,
5:。.1.1《 系统构成
【
— 5《。.1.1《。.,1 系《。统至少应由灭火剂瓶!组,、驱:动气:体瓶组?(可选)《、单向阀、选—择阀(可选)、【驱动装置、集流【管、连?。接管、喷嘴》、,信号反馈装置、安】全泄:放装置、控制盘【、检漏装置、低【泄高封阀(可选)】、管路管件等部件】
构成
!
:
》 5.1》.1:。.2 系统各部件!应固定?牢固、连接可—靠部件安装位置正确!整,体布局合理便—于,操作:、检查?和维:修,
! 系统各部件—间连:接螺纹、法兰—应符:合相应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
】。
5.1!.1.3 》 系统中相同功【能,部件:的规格应一致—(选:择阀、?喷嘴除外《)各灭火剂贮存容】器的容积《、充装密度应—一致
5!.,1.2? , 外观
! 5.1【.2.1 —系统各构成部件【应无明显加工缺陷】或机:械损伤部件外表【面应进行防》。腐处理防腐涂层【、,镀层应完整》、,均匀
【
? , 5.1.2—.2:。 在灭《火剂贮存容》器的外表《正面标注“C—O2”或《“二氧?化碳”标记字迹【应明显、清晰驱【动气瓶亦应》标出驱动气体名称】
》
5.1.!2.3 《 系统每个手动操】作部位均应》以文:。字、图形符号标【。明,操作方法
—
【 ,5,.1.2.》4 铭牌》应牢固地设置—在,系统明显部位注【明系统名《称、:型号规格、执行标准!代号、灭火剂总【。量、工作温度范围、!生产单位、》产品编号、》。出,厂日期等《。内容
》
:
5.1.3 【 系统准工》作状态
【
系【统各操作部件的【工作位置、控—制盘的控制》、监:视功能均《应处于正常准—工,作状态;《灭火剂和驱动—气体泄漏《监测装?置,应处于正常监视状态!灭火剂和驱动气【体的充装量应—。。与瓶组上的标—称值一致
》
:
?5.1.4 启动!运行要求
!
5.【。1.4.1》 启动方式—。
,
》 《 5》.1.4.1.【1 系统应具有】自动启动、手动启】动和机械应》急启:动,功能
【
? —5.1.4.—1.:2, , 手动启动和机械应!急启:动应有防止误—动作的有《效措施并《用,文,字或图形符号标明操!作方法
》
?
5.1】.4.2 —延时启动功能
【
:
系统!的自动启动应具有延!。迟启动?功,能延迟时间可在0 !s~30 s范【围内连续《。可调分档可调时每】档,间隔不应大于10】 s延迟时间设定】误差应不大于设定】时,间的20%
—
— 5.1—.4.3 组合】分配系统的动—。作程:序
! 组合分》配系统的动作—程序应?在选:择阀开启后》或,同时打开《。容器阀
】
《 5.1.4.4 ! 启动运行
】
? 》 ?。5,.1.?4.4.《1, 系统采用不同】方式启?动其动作应准—确、可?靠、无?故障
】 5!.1.4.4—.,2 系统的喷【射,时,间不应大于6—0 s延迟启动时间!应符合5《.1.4.2—的要求
】
— , 5?.1.4.4—.3 灭火剂【喷射:过程中?和喷射后的显示、报!。警及输出端子动作】。情况应?符合5.1》3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