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二章 交通噪!声污染防治
! 第十二条 本规!定所称?。交,通噪:声,:指机动车辆、船【。舶、火?车、飞?机等交?通运输工具,在【使,用,时产生的影响周围环!境的噪声
! ,交通噪?声由:公安、交通》、铁路、港务监督(!含,。港,航监督)《。、渔政、《民航等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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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行驶的》机动车辆,》必须:安装:有效的消声器,其噪!声应:当符合国家机动【车辆允许《噪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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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在市南》区、市北区、四【方区、李沧》。。区和其他各县级市】、区城?。区行驶的各种机动】车辆,?只准使用距车体正前!方二米处不超—过,105分贝(A)】、侧向?衰减量大于19【分贝(A《)的低响度》喇叭
在!市南:区、市北区、四方】区、李沧区》行政区域《内,禁止机动—车辆鸣喇叭,紧急情!况下只准《。短鸣;在其他城区】非禁鸣喇《叭路段?内行驶的《。车辆,鸣喇叭每【次不准超过半秒【钟,连鸣不准超过】三次;严禁用喇【叭唤人或叫门;【夜间行车应以灯光】示意,禁止鸣喇【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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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五条— ,消防、?警备、救护、—工程抢险等特种【机动车辆《的警报器《,非执行紧急任【务时严?禁使用;夜间执行任!务,时,除特《别紧急情《。况下:使用警报器外,应】使,用回转式标志—灯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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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在》市南区、市》北区、四方区、李】沧区行政区域内,】禁止拖拉机行驶运送!蔬菜、瓜《果等的其他农用机动!车辆,需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按指定》时间和路线行驶,】且必:须,安装有效的》消声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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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七:条 进入市南—区、市北区》、四方区《、李沧区的火车【,进入港口的船舶,!不得违反规》定鸣笛
!未经:批准:,禁止各类飞机在】市南区、《市北区、四方区、李!沧区上空作超低【。空飞行或在五千米】高度以下作》超音速飞行飞—机,地面试?车时的排《气方向应避开—居民区?,并采取《有效的消声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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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八条 设【。置公共停车场应当】符合环?境保护的有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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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在噪声敏!感的建筑《物集中区域内设置】的公共停车场,应当!加强:。管理,防止产生环】境噪声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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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 !机动车辆及其音【响,器,材,,必须符合国家机动!车辆允许噪声标准】不符合标准的,不】准生产和《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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