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附录二》 计算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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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筑面积《计算:。
《 : :按国:家有关建筑面积【的计算规则计算【对高度在2.2【米,以下(含2.2米】。)的设备层可不【计建筑面积》;对设备层兼作【避难:层的其高度可—适当放宽
【
2、建筑!容积率计算(建筑面!积,计算应?严格按?照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 50?353?-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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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以下【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
【 —。①在计算《容积率时地下室的建!筑,面积不计
! ②】顶层:建,。筑,。面,积不超过标准层建】。筑面积1《/8的?不计
?
! ③半地下室【在室外地面》以上部分的》高度不超过1米的不!计
】 ? ④国家》相关:规范规定不》。计入建筑面积的部】分
— : ? ⑤户内》。花园、阳台均—应以国标《。要求为准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且应按半面积—进行销售户》内花:园设:置要:。求如下
— 》 ? A.每】套住宅阳台的水平】投影面?积不大于该套—住,宅,套,型建筑面积的—20%
》 — — :B.:阳台或?入户花?园、户内花园等仅】一面开敞三面为【墙且必须采》用漏空栏杆或玻璃】栏杆进?深大于2.4米的将!不作:为阳台?进行面积计》算应:按照全面积计入建筑!面积、容积率
! — 》。 C.《应至少有一》个开敞面开敞面宽度!应与户内花园—开间净空尺寸一致
!
】 D】.户内花园内—应设置有《组织排水设施
! 《 (2)商住综合】楼的容积《率控:制指标按不同性【质的:建筑面?积比:例换算合成其建筑】密度按照《商业、办公》建筑的建《筑密度指标规定执】行,高层商住《综合楼商业用—房的建筑《面积应至少占总建】筑面积的《2,0,%不足20》。%的其容《积率:和,建筑:密度的控制》指标按?高层居住建》。筑,的,规定执行;多层商住!综合楼商业用房应至!。少占两层以上(含】。两层)仅设底层【商店的其容积率和建!筑密度控制》指标按多层居—住建筑的规定执【行,
》 (3)高、多!层民用建筑底层【设架空层用作通道】、布:置绿化?小品、?居民休闲设施等公共!用,途的:其建筑面积可不【计入建筑容积率但应!计入总建筑面积【架空层不得围合封闭!。改作他用或出—售、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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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建筑基】底面积计算
! ? 应按?建设项?目中所?有建筑、构筑物的外!墙勒:脚以上?外围水平面积的【总和计?算,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地下】室、半地下室高于地!面1米及以上包括】相应:的有永?久性顶盖《的出入?口应按其外墙上口(!包括:采,光井采光井突出地面!1米以上)外边线所!围,水平面积计入建筑基!底面积?地下室、半地下室】。高,。于地面不足1米【且采取了覆土等【措施纳入《整体环境设计可【不计:入建筑基底面—积
】 (2)覆土—建筑有大于1/4】边长的界面》。高于地面1米的应】按其外墙外边—线所围水平面—积计入?建,筑基底面积
】 , (3)建】筑物:的阳台应按》下列规定计》算
! , : ①无柱《出挑阳?台距地净空高度【大于:。3.6米且基地作为!绿地的?。可不计入《建筑基底面积;小】于3.6米的—或有柱阳《台,应按阳台结构—底板的水平投—影面积计入》建筑基底面积
】 《 《 , ②:凹阳:台(三?面由实墙围合)或】两面由实墙围合的】阳台距地《净空高度小于3【.,6米的应按阳台结】构板的水平》投,影面积计入建筑基】底面:积;距地净》空高度大于3.6】米且:。分隔墙?不落地的可按半【面积计入建筑—基底面积
— (【4):建筑物的飘窗(【凸窗)等构件—其窗台高度小于【等于0.5米—的(按室《内计:)应按窗台结构【板水平投影面—。积计入建《筑基底面积其窗台高!度大于0.5米且其!出,。挑净宽小于等于0.!6 米?的可不计入建—筑基:底,面,积
!(5)建筑物的【门厅、大厅按其【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入建筑基】底面积?;门厅、《大厅设有《回廊时应按其结【构地板水平面积计】入建筑基底》面积
》。 》(,6,)建筑物之间有【维护:结构或有柱的架空走!廊,应按其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入建筑基底》面积有永久性—顶盖:。的地下室出屋面的楼!梯,间、地?下车库出《入口坡道应按—其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入建筑基》。底面积
— (7)建!筑外:有维:护结构?或有柱的落地—橱窗、门《斗、挑廊《、,走廊、檐廊》应按其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入建筑基】底面积;有永久性顶!盖、:。无,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的,1,。/2 计《入建筑基《底面积
— 《。 (8)雨篷结构】的外边线到外—墙结构外边》线的:宽度不足2》.1米高度大于【4米且无柱的—。可不计入建筑基底】面积;超过》2.1米净空高【度大于4米且无【柱的应按雨篷结构板!。的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入建:筑基底面积有柱【的应按?雨棚结构《板的:水平投影面》积计:入建筑?基底面积《
】(9)有永久性顶盖!、有柱的《车棚、货棚、站台】、加油站、收费【站等应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计入【建筑:基底面?积
》 《。(10)将》幕墙作为维护—。结构:的,建,筑物应按幕》墙外边线计算建筑基!底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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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建】。筑朝向确定》南北向?指正:南北向和南偏东【(西)?45°以内(含45!°);东西向指【正东:西向和东《(,西)偏南45°【以内(不含45【°)
】 :5、:。建筑高度计算
【。
》 (一)》本规则仅《适,用于确定建筑间【距、退界距离—。和后:退道:。路时的建《筑高度计算其—他规定对《建筑高度有限制的】。(如机场、气象台、!微波通道、安全保】密、日照《分析、视线》分,析等)按《建筑:物的最高点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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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在计算建筑间距】时建筑高度按下【列规定计算
! : (1)!平屋面建筑挑檐屋面!。自室外地面算至檐】口顶加上檐口挑出深!度,有女:儿墙的屋面》自室外地《面算至女儿墙—顶
》 —。 (2)坡屋【面建筑当屋面—坡度大于45°时】从室外地面算至屋】脊顶;当屋面—坡度大于30°小于!45°时从室外【地面算至其坡屋面中!部;当?屋面坡度小于3【0°时自室》外地面算至檐—口;屋面有》桃檐:且檐口出挑深度大】于,0.:6米时自室外地面】算至其檐口顶再加】上,。檐口:出,挑深度?
】 《(3)水箱、—楼梯间、电梯间【、机械?房等突出《屋面的附属设计其】高度在6米以内且水!平面积之《和不超?过屋面建《筑面积1/8的不计!入建筑高《。度,
】 : (?4)居住建筑—下部:为商店或其》它,非居住?用房时居住建筑间】距的计?算不得?扣除:下部商店或其他【非居住用房的高【度但同一裙》。房之上的几》栋建筑计算》间距时可扣》。除,裙房高?度
! (》5)根据文物保护建!筑周围环境选择适】当视点确定》视,线走:廊进行视线分析【视点的距离应大于或!等于3.0H因【现,状条件限制难—。以按3.0H视点】距离控制高度—的视点距离》可适当缩小但不得】小于2.0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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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距离计算
】
?。 , , :后退距离是指建筑】物外:墙与规划各类色线之!间的水平《距离
】。 顶层为跃层户型!的跃层部分》层高:计入间距或后退【距离计算
— ?。。。。 高《层居住建筑》的,。单边长度超过—80.0米应—根据实?际情况增加的建筑间!距及后退距离
【
【(四)层《。数计算
》 》 》(1)顶层为跃【层户型的跃层户【型的:二层:部分不计层数
! 】 (2)《复式、错层等变层高!。住宅的层高设—计与计算应》严格执行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199!9)(2《003年版)的【有关要求且当—。净高大于等于2【.2米时规定为一个!自然层并《。。以自然层计》算层:数
!。 (3)【架,空层计入层数—
! (4)底商居!住建筑的底层—层高:不得大于4.5米;!如大于4.5—米则按2层计算【
【 ,(五:)绿地面积的计算
!
—。 ? ,。 (1)《。宅旁:(宅间)绿地、院落!式组团绿地、开敞】型院落组团绿地、其!他块状、带状公【共绿地面积起—止,界的计算
【 — —。。 A、绿地边界【对宅间路等内部【道路算到路边对【有明确红《线的组团路或以【上道路算至》红线
! — B、距建筑物!外墙脚1.5米【。
】 C!、算至用《地红线或围墙
! 【(2)方便居民出入!的地下或半地—下建筑的《屋,顶作为绿《。地且绿化《覆,土厚度不小于0.】7米时其绿地面积按!第6:。.,0,.2条、第6.0.!。3条计入绿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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