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建筑退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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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1条! :。沿建:筑用地红线和城【市规划道路、公路、!河,道、铁路两侧以及电!力线路、自来水管】。等保护带的建筑物在!退让界外建》筑物距离符合本规】定第四章有关间距】规,定外退界距离应符】合本章规《定并同?时符合?消防、环保、防【灾和交通安全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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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2条 【 新建建筑物的离】界距离按第5—.1.1《。条的规定控制其离】界距离小于消—防,要求时应按消—防要求的《规定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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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3!条 新建建筑物】退让:公路:、,铁路、供电高压走】廊,、危险仓库、排水】走廊等按《。相关规定执行
】 ? , 在城市》现状公共通道边【新建建筑物》应根据相邻各—方关系确定间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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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5.0.—4条 ? 沿:铁路两侧《。新建、扩《建,。建筑:工程应符合以下规定!
:。 (一】) 铁路干线两侧!的建:筑工程与最》外,侧轨:道中心线的》距离不得小于—2,0米;铁路支线、】专用线两侧的建筑】工程与最外侧轨道】中心线的距》离不得小于》15米(成绵峨城际!铁路:两侧建?设用地与最外侧轨道!边线:的最:小,距离为30米);】铁路两?侧的围墙与》轨道中心线的距离不!得小于10米围墙】。的高度不《。得大于3米
】 : ,(二) 铁—路两:侧的:高层建筑、高—大构筑物(》水塔、烟囱等)、危!险品仓库《和厂房与轨道—中心线的距离须经】铁路主管部门—。审核后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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