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建筑退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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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1条 沿—建筑用地红线和【城市规划《道路、公路、—河道、铁路两侧以】。及电力线路、自【来水管等保护带的建!筑物在退让》界外建筑物距离符】合本规定第四—。章有关?间距规定外退界【距,离应:符合本章规定—并同时符合消防、】环保、防灾和交通安!全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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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2《条, 新建建筑【物,。的离界距《离按第5.》1,.1条的规定控【制其离界距离—。小,于,消防要求《时应按消防要求【的规定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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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3条 》 新:建建筑物《退让公路、铁路、】供电高压走廊、危】险仓库、排水走廊等!按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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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城,市现:状公:共通:道边新建《建筑:物应根据相邻各方关!系确定间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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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4条 【 沿铁路《。两侧新建、扩—建建筑工程应符合】以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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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铁路干!线两侧的建筑工【程与最外侧轨道中心!线,。的距离不得小于【20:米;铁路支线、【专用线两侧的建【筑工程与最》外,侧轨道中心线的距离!。不得小于1》5米:(成:绵峨城际铁路两侧建!设用地与最》外侧轨?道边线的最小距【离为30米)—;铁路两侧的围墙与!轨道中心线》的距:离不得小于1—。0米围墙的高度不】得大于3米
【 《(,二) 铁路两侧的!高层建筑、》高大构筑物》(水塔、烟》囱等)、危险—品仓库?和厂房?。与轨:道中心线的》。距离须经铁路—主管部门《审核后?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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