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建设:用地规划管理—
:
,
第2.0.—1条 在城—市用地?规划:管理中对用地—性质的确定》应依据经批准的详细!规划无经批准的详细!规划的按已批准的】上一:级规划和本》规,。定执行?各类用地《控制指?标按本规《定执行
【 对》建设项目应明—确用:地分类?。的种:类和主要《用途
】 第2.0.【2条 ? 建:设,用地的划分、使用】应遵循?兼容性?原则控制性》详细规划《已明:确兼:容性内容的按—。控制性详细规—划执行;控制—性,详细规?划未明确兼容性内容!的根据表2-1【的规定确定兼容范围!
— 一)凡须改变规!划用:地性质?应当提出调整规划按!规划调整的》有,关规定程序》和权限批准后执行
!
: 二)》。工业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建设项目净用—地面积的7%—且在工业用地—范围内?严禁: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
城市建【设用地兼容性 】 !。。。 《表2-1
》
, 注1、【X,禁止兼容; ▲兼容!比,例不超?过2:0%;◎兼容比【例不超过50—%,;●兼容比例—1,00%; □本表】中市:场用地指一、二级】。批发市场及》危险品等特种—市场用地
— 》。 : ,。特种:市,场用地的兼容性须】经规:划批准一、二—级批发市场兼容比】例不:超过15%》
》 : 2、行—。政划拨用《地禁止兼容农迁【房、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房!除,外
【 3、—本表所涉《及的规划管理按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 《。 4、未列入】的土地性质》不具备?兼容性(《如教育用地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