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二《章 城市》道路总则
【
第:一条 ?城市道路《规划和建设应当【以相:应的城?市规划为依据与相】关专业规划相衔接】。。按照全面规划、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原,。则综合组织施—工避免重《。复开:挖,。道路并?符合:有,关规范?。和本规定《
》
第二条 【新建、改建城市道】路工程应《当符合?相关规范及以—下规定
《
, (一—。。)道路工程规—划设计应当按照【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规划设】计条件执《行
(】二)应当符合城【市规划确定》的,道路红线《、竖向?标高和横断面分配
!
(三)】应当:设,置方:便残疾人使》用的无?。障碍:设,施并确保通畅;【
(四】)建设用地内部道】。。路与城市道路—相接时其变坡点【不得:进入城?。市规划?道路红线内城—市道路?平面交?叉口纵坡不》宜大:于,2%
第】三条 新《建、改?建城市桥梁应当【符合桥梁设计规范】要求并遵循以下规定! ,
(一】)新建、改建桥梁控!制宽:度,不小于规《划道路红线宽度;桥!梁的横断面划分【宜与规划道路—横断面一致;
【
(二)桥!梁设计应当考虑市政!管线布设和防洪要】。求可燃、易燃、【易爆工程《管,。线不应?利用交通桥梁跨【越河道;《
第四条 城!市道路?分为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四类—。各类道?路规划指《标应符合下》表
】
? 项 目
】 快
】 主 —
: , 次《
》 支
】
《
: 机动—车设计
】 ? 车速(《km/h) —
: ? 806《0
:
? 60《。50
》 : 4030》
《 3?0 20
》
?
》
?。 道路网密度
!
—。 (km/km2)!
《 0.》40:.5
【 0.8《1.2
《
? , 1.?21.4《。
? 34
!
】。。 道?路中机动车》
!道条数(条) 【
? ?68
【 68
—。。 4《6
24!
!
》道路宽度(m)
!
60【80
?
— 【(含辅道)
】 , 3《555
】 2540
! 2030
【
?
红!。线宽度?。小于20米》的为城市街》坊路作为城》市支路?的补充根据城市【规划、?建设开发、现状【等情:况酌情控制
—。
【第五条 城市—道路交通以优先【发展公共《交通为原则为公交行!驶道路及《站、:场设置提供方便【条件
《
?
第六条 城市!道路:。横,断面一般包括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盲道【)和分隔带、绿化带!。。
《
第七—条 各?。级道路的《机动车车道宽度应】根据车?型及计算行车—速度确定
【
—。 ,。 车型及行驶【状,态
》 计算行车【速度(?km/h)
! :。 ,车道宽度(m—)
!。
:
》大型汽?车小型汽《车混行
】 ≥40
—
3.【7,5
—
》。 ? <40
【 3.5
!。。
—
小型汽车!专用线
】 ?
3.】25:3.:。5
:。
?
! 公共汽车停靠【站
!
?。 ?3
!第八:条 人?。行,道及自行车道宽度】。符合:以下规定
! ?(一:。)各:。级道路不《宜小于3米人行道】最小:通行宽度《不,小于1.5米
】 —(,。二)商?业和:文化:中心区、火车站、】码头:附近路段长途汽【车站附?近不小于5米
【
:。。 (三【)自行车道路每【条车道宽度宜为【1米靠路边的和靠分!隔带的一《。条车道侧面净空宽】度,应加0.25米双】向行驶的最小宽度】。宜为3.5米混有其!。。它非机动车的单向行!驶,的最小宽度》应为4.《5,米,
—第九条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最小净高【按下表执行
!。
【 车行道《种类
》 机动—车
非!。机动:车
?
—。
:
行驶车辆!种,。类
》 ?各,种汽:车 :
,
无轨【电车 ?
—自行车、行人
】
: , 其他非机动车】
?
! 最小》净高
【 :4.5
》 5.0
!。 2.—5
? ,。 3.5
!
第十条】 快速路上的机【动车:。道应设?置中央隔离》。带,与,快速路交《。汇的道路数量应【严格控制交》通组织符合快速【路的:通行要求《快速路两侧不应【设置公共建筑出【入口应严《格控制快速路、主】干路:的路侧带缘石断口】两侧建?筑,物出入?。口宜设在《支,路或街坊内部路上
!
第】十一条 城市道路应!当按照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 50-《2001)的—规,定设置无障碍—设施:
《
第十《。二条 沿人行—道设置行道树、【公共交通停靠—站(亭)、垃—圾回收箱和自助式公!用电话亭等设—施时不得妨碍行【人的:正常通行及交通【视线;不得在快速路!和主、?。次干道的人行—道上设?置,书报亭或者宣传栏】等,非交:通设施;路》灯,、交通标志》牌,等设施宜《采用:共杆的?。方式:设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