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6 电力】
》5.6.1 编【。制城市电《力,规划:。应遵循下列原则 】
? ? 5.6》.1:.1 ?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区》域电力系统规划的】总体要求
! , 5.》6.:1.2 城市电力】规划编制的阶—段和期限应与—城市总体规划相【一致
! 5.6》.1.3《 城市电力规划应远!近期相结合正—。。确处:理近期建设》和远期发展的—关系
《
【5,.6.1《.4 城市电力规划!。应对新规划》的电力设《。。施在运行噪声、电磁!干扰:、三废〈废水、【。废气:。、废渣)的排—放按:国家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提出切【实,可行的?防治措施
【 : 5.—6.1.5》 城市电力规划应切!实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满足防火、防—爆、防洪、抗震等安!全设防要求
【
— 5.6《.1:.6 城《市电力规划应从【城市全?局出发充分》考虑社会、经—济、环境的综合【效益
— 5.【6.1?.7 城市电—力规划应与道—路规划?、绿化规划及城市】供水、?排水、供热燃气、通!信等市政公用工程规!划相协?调统筹安《排
《 :
: 5.《6.2 城》市电源
【 5.【6.2.1》城市电源的发电厂】其选址应符》合,。下列原则《
? ,。 《 1、应】满足发?电厂对地形》地貌、水文地质【、气象、防洪、抗震!、可靠水源》等建厂条件要求
!
: :。 2、!发电厂选址宜—选用非耕地或城【市规划的三类工【业用地内
【 — ? ,3、:。应有方便的交通条件!大,中型火电厂应—接近铁路、公路、】。城市交通干线布置】。
》 : , : : 4、火电厂应【布置在城市主导风向!。的下风向电》厂与居民区之间【的距离应满足国【家现行的安》全防护及卫生—标准要?求 :
? 【 5、热电厂【宜靠近热负荷中心 !
,
】 6《、燃煤电《厂,应,考虑废渣的综合利用!在规划厂址时应同时!规划贮废《场和废水管线其【三废(废水、废【气、废渣)的—排放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严禁将废渣排!入,水体
【 【 7、电厂应结合】城网连接方式规【划出线走廊 —
: 5.】6.2.2 —变电所选址应—符合下列原》则
【 【1、变电所位置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布!局,要,求并接近负荷—中心:进,、出线方便无腐蚀】变电设备的环境污染!。
:
【 2》、变电?所应与其他有关【。设,施(如军《事,、通讯、机场等〉根!据规定?保,持一定距离所址标高!。。应满足防《洪,要求:
— 》 3、城》市11?0K:V及以上电源—变电所向布置在市区!边缘或郊区、县 】
》 《 ?4,、,新,建,电源变电所不—得布置在国》。家,重点保?护的文化《遗址或有重要开【采价值的矿》藏上:
《 5.【6.2?.3 城市高—压供电宜优先采用1!1,。0K:V,线路供电
! , 5《.6.2.》4 城市低压供电】网路宜采用》网格式新建居住区】、小区?、商业街、大型科】教文化公建》及广场、大型—。公共绿地等地块应采!用地下电缆供电 】
: 5.6!.2:.5 架空》。电路:、地下电缆与各【建筑物、各种管【线的相互位置应符】。合国:家规范要求
! 5.》6.2?.6: 35KV及以上】架空线路《应规划?专,。用通:道并加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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