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 城市供热 —
5.—5.1 遵循国家】。能源政策结合我区】资,源优势城、镇供热】热源以热电厂—和区:域锅炉房《为主有条《件,。的城:、,。镇应规划《利用天?然气、太阳能—等清洁?能源供热
】
5.5.2 !热电厂厂址应尽【量靠近热负荷中心】宜在城市全年—主导风向的》下风向?。处具有良好的—。供水条件《具有合理的地形【高差等厂区周—围,应设置卫生防护【带热电厂厂区占【地,面,积可参照表五.9确!定
表五.【9 热?电厂厂?区,占地面积指标
!。
】 单机《容量(?万KW)
【 : 1.2
—。
2.【5-5.0》
,
10【-20
!
单!机容量?占地:
】 (万m2/万K】W)
!1,。.5-2.0—
》 0.8-1.2】
《 0?.4-0.6
!
:
?5.5.3 区域锅!炉房的位置应靠近热!负荷集中《的地区位于地质【条件较好以及交【通运输方便和环境】影响较小的地区不】同,。规模:热水和?蒸汽锅炉《房用地面《。。积参照表五.10、!。表五.11确定 】
,
表五.10 热】水锅炉房用地—面极表
!
》 锅炉《。房总容量(MW) !
? : 用地面积》
】 (万?m2)?
? 锅炉—房总容量
】 》(MW)
—
用地面积!(,万,m2) 《
,
【
》 5.8-》11.6
【 0.3—-0.5
— 《58.0-116
!
《 1.6《-2.5
【
《
【。11.6《。-35.0
【 0.6-】1.0
《
1—16-23》2
:
2.6-!。。3.5
【
,
《
:。 35.0【。-58?.0
《 , 1.1-1.!5
2】32:-35?0
【4.0-5.0
】
—
?表五.11 蒸汽锅!炉房用地面》积表
】
锅】炉额定蒸汽出力【(,t/h)
—
: : 锅炉房内是—否有汽-水换热站】
— 用地面积》(万m2) —
》
— 10-20】
《 无
! 0.25-—0.4?5
【
【 ,有 :
0.3!0-0.《50:
《
》
2—0-60
【 无
! 0.50-0】。.80
《
:
! 有 《
: 0.—60-1.00
】
《
?
《 60-100】
—无
?
: 0.8—0-1.《20
?
】
有
!。 , 0.90【-1.40
【
—5.5.4 城市】热力管网的主干【线应沿?热负荷中心敷设【并靠近热负荷大【的用户同时要考虑多!热,源联网的可能热【水管网的合理—输送距离不宜—超,过10k《m蒸汽管网的合理输!。送距离不宜超—过4km
!
《5.5?.5 集《中锅炉房布置原【则
《 :。 1)靠近热!负荷比较集中的【。地区 ?
】2)便于引出管道并!使室外管道的布【置在技术上、经济】上合理
— 》 3)?便于燃料储》运和灰渣排》除并宜?使,人流和煤、灰—车流分?开 :
,
4)!有利于自然通风【喝,彩光:位于地质条》件较好?的地:。区
》 5)有】利于减?少烟尘和有害气体对!居,民住区和主》要环境保护区—的影响 《
5!.5.6 城市【供热管网布置—原则:
】 1)干管宜靠近】大型用户、热负【荷集中的《地区避免长距离穿越!没有热负荷的—地段
《
, —2)管?道要尽量避开—。主要交通《干管:和繁华?的街道?
【 3)管》道通常敷《设在道路的一边或人!行道下面对于—很厚的混凝土的现】代新:。式路面?应采用专设》的,管沟敷设管线
! 4)】管道穿越河流或大】型,渠道时可随桥架设或!单独设置管桥—。也可用?。虹吸管有河底(或渠!底)通过
【 ? 5)其它要求!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范、标《准执:行,
:
》 5.5.7 中!继加:压泵站?适应与大型的—或区域地《形复:杂的热水供热管【网区域和小》区热力站应尽量规划!利用供热区域—内的已建锅炉房【。中继泵?站、热力站》应降低噪声》不应:对环境产生干扰【并符:合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 3096-82的!规定 ?
《。
,
5.》。5.8 城》市热转换《(热力站)设施规划!
】。 1)只向少量用户!供,热的热力站宜—采用附设方》式设:于建筑物地沟—入口或其地层—和地下室
! 《2)集?中热力?站,或区域性热力—站宜单独设置特殊情!况可设建《筑物内?部位置宜设于热负】荷中心
— 3)热!力站的供《热能力宜控制在10!万,m2-15万m2/!1座一座供热面积1!0万m2的热力站】其建筑面积》为3:00m2
— 4)—。热力站可《一层或二层布置【外观应与所在区域建!。筑品位、《格调相?一致使热力站外观】设计趋向于小品【化建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