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市政公用设!施,。与,工,。程管线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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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1 《。控制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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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 克拉玛依》市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各项新建、改!扩建:。建设工程《在规划管理中应根据!已经审批的克拉玛】依城市及下辖镇区总!体规划、《市政公用设施各项专!项规划进行建设【项目的规划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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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 建设用地—配套系统容量在【超过市政公用—。设,施的各项专项规划】的系:统容量要求》时建设单位必须提】出建设用地内系统】配套增容的》方案其?实施不能影响—。和,破,坏已编制《审,。。批的专项规划的系统!容,量及周边《建成区的系》统配套使《用并:应符:合,环保要求及国—。。家有关法律》规范、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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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3 在市政公【用设施需《要扩容时经》论证确需增》加用:地,:应,与,相邻用地《单位协商有》偿,使用以?确保城市基本设施】的正常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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