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 建筑容《量控制指标
】
《 克拉?玛依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其建【筑容量控制指—标(含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和绿?地率下同)应按如】。下有关规定》执行
》
2.3】.1: ,建设基地控制—指标
【 2.3.—1.1 建筑—。用地面积大于一万】平方米的成片开【发,区应先确《定,建筑容量《控制指标;在不【超过建筑总容量【控制指标并且—符,合城市?空间、景观要求的前!提下成片开》发城区内各类建设用!地的建筑《容量指标A》、, ,B、C?、D建设控制—区,。均按相应片》区控:规的规定执行其中】C类建设控制区的】建设需同时符—合风景旅游区环境】保护规划《的规:定
— :2.3.1.2 】建筑:。。。用地面积小于—或等于1万》平,方米的用地其建筑容!量控制指标在已批】准的有关规划设【计中已确定的应【按已批准的规—划执行(此规—。划设计指控规、修规!、城市设计及总平】面设计等)》
》 2.3.—1.:。3 对于城市特殊】地段及城市标志【性公:共建筑其建筑容量可!根据城市规划—的具体?实情按同类控制【指标适当调整
! ? 城市特《殊地段指《。。B类:或D类区24米以上!道路的?交叉口城《市标志性《公共建筑指》区级:以上行政办公建【筑、:市级以?上公共图书馆、【文化娱乐中》心、:金融中心、科技交】流中心、会展中【心、青少年、老年活!动中心、建筑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上的商业中心(不!。含商住楼或其它带】有商业?服务:的综合楼)
【
, 2.3.1!.4: 沿城市《生活性、综合性主、!次干道两侧》其用:地进:深在50米之—内的建筑建》筑密度不能高于【。60%基地》。。内,。绿化和?异地绿化总量—按30%《控制用地《内绿地率《不能低?于20%《。其余10%应进行同!街区街头《绿地的异地建设【异地建设项》。目的:配套绿地建设单位】应在征用其建—设项目用地》时一并?征用
》 : 2.3.1.】5 建设基地最【小面积规定:—。
》 建筑用地未达到下!列最小面积的不【得,单独建设
【表二.2《 建设基地面积下】限指标
》
】。 建设》项目类型
【 居住建筑
】
? 公共建筑—
—
】低层
?。
, 《多层
【 高层
》 : 低层
】 多?层
高层!
【
》 建设基地面积
!
, 》 (平方米)
! ?
300!
》 800
— ? ①2?000
《
— ,②3000
—。
【 , ----
】
: 100—0
①】3000《
《 ②4—000
》
》
】 ?注1、高《层居住?建筑建筑《①为高度为》。。9层至15层②为建!筑高度为16层以】上;
! 2、高层公共】建筑①为建》筑高度?大,于或等于24米小于!50米②为》。建筑高度大》于或等于5》0米:。
《 》建筑用地未达到【上述规定《的最小面积但—。有下列情况之一【且确实不《防碍城市规划实【施的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可?调整建筑容量指【标,后,核,准建设
! (1)邻接】土地已经完成建设或!为既成道路》、,河道或有其他类【似情:况确实无法调整【、合:并的;?
】 (2)因》城市规划街区划分】、市政公用设施等的!限制确?实,。无法:调整、合并的 【
】2.3.2 城市规!划区内的成》片开发地区必须编制!详细规划经批准后】。实施:;未编制《。。详细规划《的成片开发区原【则上:不得批准建设
!
2.】3.3 城》市,各类建设基地—的建筑密度、容积率!。按照:表二:-3规定执行 【
《。
2.3【.4 采用》较高的容积率值时】应采用较低》的建筑?密度值具体应用【数值表?二-3规《定幅度?内由:城市:规划管理《部门综合考虑有关】。规定及实际》情况后确定
】
?
,2.3.5 原【有建设基地的容积】率已超过规》定值的不得在—该基地范围》。内进行扩《建、:加层
》。
,2.3.6》 克拉玛依市—规,划,区内建设用地中为】社,会公众提供》以绿化为《主的开放空间绿地】率不低于70%【(作为?。广场集?中绿地不少于25%!)面积超过50【0平方米(》不,含5:00平方米》)在符合《消防:、卫生、交通等有关!。。规定的前提下—提供的开放》空,间每超过1平方米(!不含正常道路红【线,退,让):可给予?3.:0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奖励但增》加,的建:筑面积总计不得超过!核定建筑面积(建筑!。用地面积《乘以核定《建筑容积《率)的?百分之二十
【
表:二.3 建设—基地建筑密度、容】积率上限指》标
?
! 建设基地类型
!
》建筑密度(%)
! 容》积率
—
,
《
? 新区
! 旧城区
》
新区【
旧【城区
》 ,
【 ,。 , 住
《 宅】
:
— 用
《 地【
《
》 低层
—
35
】
? 40《。
: 0.8
】
: : 1.0
【
:
:
多层!
28
!
35【
—1.3
!1.5
《
【
—中高层
!25:。
,
》30
【 ,1.8
《
2—.0
?
, :
,
,
《 高层—。
《 20
》
》25
2!.8
?
3.2】
!
公 】
】 ,共
《。 — 设
— 施
!。
【用
— ?地
】
, 行政办公】
:。 ? 建筑
—
! 多层
》。
, 45
】 5》0,
》 2.0
》
3.0】
,
【
》 高层
《。
: 35
【 4》0
【5.0
《
6.0
!
—
:
, ? 商业金《融,
【
】 建筑》
: 《多层
》 55
【 60
! 3《.5
】4.0
—
?
高!层
5】。0,
,
55
】。。
5.5】
6.】0
!
,
底商【综合楼?
多层】
—50:
? 55
】 3.0
【
? 3?.5
《
【
高层
! 4》5
【5,0
5】.0
》 6.0—
《。
,
【注1、城市旧—城区为A类建筑控】制区新区《。为B:类建筑?控制区?
:
2、!表中未列入的科研大!中专院校《、托幼中小》。学、体育场馆以【及,医疗卫生、文—。化娱乐等公共设施的!容积率控制指标应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
? : 3、》混,合用地按照不同性】质用:地比例?折,算
》。
2.》3.7 克》拉玛:依市城市规划区【内公共建筑建设【项目:、住宅建筑建—设项目停《车面积(包括室外停!车,场和室内停》车库)须按表二【-4规定执》。行本规定中停—车面积指《各类建设项目必【须满足的最小车辆】停放面积 》
表二《.,4, 公:共建:筑、住宅《停车:场(库)设》。置指标规定》。
】
【建筑类型《
?。 《计算单位《
? 标准车位】数 (小型汽车【)
:
《。 标准车《位数 (自行车)】
—备 注 —
《
《
? 旅馆》
》 一类 》。
每套】客房
《
? 0.3
! 1?
》 星级宾馆 —
》
!
二】类 :
同【上
?
,。 ,。 ?。0.2
】 ,1
—。 一般旅馆
】
?
】 饭 店》 ,
》 ,车位/10》0建筑?面,积
《 1》.5
— , 3.6《。
?。
【
》
,
,。 : 办
》 《 公?
? , 楼》
【一类
】 ,车位/?100建筑》面积
— 0《.8
4!
》 机关、主要外贸、!金融合资企业办【公楼 ?
】
—二类
!同上
— 0《。.5
》 ?2.0
— 普通办公【楼
《 ,
】 商 —店
?
车—。位/100m—2建:筑面积
】 0?.5
】7.5?
》
?
:
》
体
】
》 育
《
》 馆
【 一类
】 车位/百】座
?
《 4
?
30
!。 : 体育场≥15】000座体育馆【≥4000座
】。
?。
《
二类 !
? 同上
】 2.5
】
20
! 体育—场<15000座体!育馆<4000座 !。
:
?
: ,
《 影 剧
—
院】 ,
,
一—类 :。
? 车位/百座】
:。
》。。4.0
— 50
! 省?市级:影(:剧)院
】
— 二》类
【 同上
》
2—.,5
50!
一般】影(:剧):院
!
— 展 览 馆
! 车位/1】0,0建筑面积
! 0.5—
5.】0
—
】
?
医— 院 《
》 车位/100【建筑面?积
— 0.5
】 ?。5.0
】 ,。
:
【
,
, 游
—
》 览
》 ? ,。 场
— ? 所?
— :
! 一类
— ? 市区 《
》 车位/《100用《。。地,面积
【 0?.08-《。1.0
》 : 0?.5
】风景旅游区 —
—。
郊!区
】。同上: ,
》 0:.12-1.—0
0】.2:
?
—
《
二!类
— 同上
【 ? 0.05》
—0.2
】 一般城市公园【。
!
火 】车 :站,
:
车—位/高峰日千旅【客 :
《 2.0
【。 , 4.0
!
】
: :
《 码 头
】
: 车《位/:高峰日百旅客
】
? 2.0
—。。
2.0】
》。 :。
【
:
住
! 宅 】
:。。 : 别墅
—
车位/】户
— 1.0
】
—
—
:。
】 高《级,商,住
【 车位/户 —
? 1.0
】。 《1
—。 ,
【 :
: , 一般住宅【
:
车位/户!。
0.!。3,
? 2
— 》
》
—。 注1.停车场【。的用地面积小型【。。。汽车按每车位25】m,2计:算,自行车按每车位1.!。2m2计算停车库】的建筑面积小型【汽车按每《车位35m2计算摩!。托车面积按1/3小!车位计算自行—车按每?车位1.8m—2计算
】 ? ?。 2.车辆当量】换算系数《
! 车 型【 ,。
机【 动: 车
!非 机 动 —车
》
? ,
— ,
《。 微型》汽,。车
小!型,汽车:
【中型汽车《
》 大型汽车—
铰接!汽车:
《 自行车
】
三轮【车
《
! : 换算系数 —
0.】7
? ,。 , 1.0
】 2.0
】 , 2.5
】 3.—5
1.!0
:
《 2.5
!
2—.3.?8, 建:筑,物之间因公共—交通:需要:假设穿?越城市道路的—人行通?道且符合下列规定】的其建筑面积可不计!入建筑容积》率控制指标范围【
】 2.3.8.1】 ,通道内不《设置商业《设施通道全》天候对公众无—偿开放?。;
】。 2.?3,.8.2 通道下】的净空高度不小于】5.0米但》穿越宽度《小于16《米且:不通行公交车辆【的城市支路》的通道下的》净,空高度可不小于4】.5米
》
《
2.》。3.9 城》市建设绿地控制【
? 2.3!.9:.1 ?。计算绿地率的绿【地面积包括建设【用地内的公共绿地】、宅旁绿地、公共服!务设施?所属绿地和道路绿地!以及规定的建筑间距!内,的零星绿《地,面积 ?
,
? 2》。.3.9.2 建设!用地内?的绿地规划宜—采用集中与分散相】结合:方式布?置宜保留和利—用用地?范围内的已有树木和!。绿地古树名木应予绝!对保护
— 2.】3.9?.3 城市》规,划,区内的居住建筑【其基地内的绿地率】。A类建设控制区【不少于25%—B类建设《控制区不少于30】%C、D类建设控】制区不少于》35%?
【2.3.9.4【 ,居住区?的公:共绿地根据》不同的规《划组织结构类型应】。设置:相应的中《。心公共绿地包括【居,住公园(《居住区级)小游园(!小区级)和组团绿地!(组团级《)及:。其他公共绿地公共】绿地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表内“设》置内容”《可视:具体:条件选用
】
【。
【 中心绿地名称
!
】 设 》 置 内【 容
【
【 , 《要 求》
》
】最小规模(h—a)
— ,
】 :
居【住区公园 》
《 花木草》坪、花坛《水面、凉亭》雕塑、小卖茶座、】老幼设施、停车【场地和铺装地面等 !
园内布!局应有明确的功【。能划:分
》 ,
《 ? 1.?0
【 :
! , , 小游园
—
, 花木—草坪:、花坛?水,面、雕塑、》儿童设施和铺—装地面?等
— 园内布局应有一!定功能划分》
:
?
》 : 0.?。4
】
【
组【。团,绿地:。
? 《
: ? 花木?草坪、卓椅、—简易儿?童设施等 》
?
】 ?灵活布局
】 :
《 0.》06
?
?
?
《 注::(1)、至少应有!一个边与相应级别】的,道路相邻
】 , 《(2:。)、绿地《面积(含《水面)不得少—。于70%《
:。
【(3:)、宜?。采用开敞式分隔
!
》。 (4)、组团绿!地的设置应》满,足有不?。少于1/3》的绿:地面积?在标准的《建筑日照阴影—线范围之外的—要求
!。 (5《)、沿?城市道路《两,侧的绿化隔离带不得!作为公?共绿地?计,算
! ,(6)?、块状、《。带状公共《绿地应同时满足宽】度,。不小于?8米面积《不少于400—米2
! (7)、组团绿!地面积不少于—0.5米2/人【小区(含组团)【不少于?1米2/人居住【区(含小区与组团】。。)不少于2米2/人!
? 《2.:3.9.5 —一个街?区内的集中绿地可】按,。规定指标进行—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建设综?合平衡在符合整个】街区绿地指标的前提!。。下可不?在每:块建筑基《地内平?均分:布
:。
》2.3.9.6【 建设基地的—绿地工业《、商业、金》融、仓储、交—通枢纽、市》政,公用设施等单位绿】地,率不小于20%对环!境有大气、噪音污染!的厂矿企业单位【绿地率不小于30】%机关团《体、:文化娱乐、体育、医!疗卫:生、教育、科研设】计、部队《等,单位绿地率不小于】35:%
2!.3.9.7 建】设基地?内应设置集中—绿地建设《基地面积在10【 000平》方米以下的集—中,绿地:应,。不小于500—平,方米10 0—00平方米》。以上的应不小于【900平方米 【
,
, 2.3.】。9.:8 :集中绿地应临道路】设置或向24米以上!的道路开敞》。开敞部位《宜设在建设区临街】中部10 000平!方米以下的建—设基地的《集中绿化开敞宽【度应不小于1—5m:10 000平方米!。以上的?应不小?于20米集》中绿地向24米以】上道路开敞的范【围内不得设置—任何影响视线通【透的建筑物或构筑】。物 :
2【.3.9.9 规】划确定的绿地—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改变用地性质不【。得非法?占用克拉玛依—市城市绿地率不低】。于35%人均—公共绿地指标—不低于?8平:方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