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3 建筑容》量控制指标》
《 ? ,。克拉玛依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其建筑容量控制【指标(含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和绿地【率,下同)应按如—下有关?规定执行《
?。
2—.3.?1 建设基》地控制指《标
2!.3:.,1.1 建》。筑用地面积大于一】万平方米的成片开】发区应先确定建筑】容量控制指》标;在不超》过建筑总容量控制指!标并:且符合城市空间、景!。观要求的前提下成片!开发:。城区内各类》建设用地的建—筑容量指《标A:、 B、C、—。D,建设:控制区均按相应【片,区控规的规定执【行其中C类建—设控制区的建—设需同时符合风景】旅,游区环境保护规划的!规定
!2.:3.1.2 建【筑用地面积》小,于,或等于1万平—方米的用地其—建筑容量控制指标】在,已批准的有关规划设!计中已确定的应按】已批准的规划执行(!此规划设计指—控规:、修规、《。城市设计及总平面设!计,等)
—。 , :2.:。3.1?.3 ?对于城市特殊地【段,及,城市标志性公共建】筑其建筑容量—可根据城市规划【的具:。体实情按同类控制】指,标适当调整
【
城市特】殊地段?。指B类或D类区【24米?以上道路的》。交叉口?城市:。标志性公共建筑指区!级以:上行政办公建—筑、市级以上公【共图书馆、文化【娱乐中心、》金融中心、科技交】流中心、会展中【心、青少年、老年活!动中心、建》筑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上的商】业中心(不含商住】楼或其它带有商业服!务的综合《楼)
【 2?.3.?。1.4 沿城—市生活性、综—合性主、《次干:道两侧?其,用地进深在50【米之内的建》筑建:筑密度不能高于6】0%基地内绿化【和,异地绿化总量按【3,0%控?制用地内绿地率不】能低于20%其余1!0%应进行》同,街区街头绿地的异】地建:设异地建《设项:目的配套绿地建设】单位应在征》用,。其建设项目》用,地时一?并征用
— : 2.3.1【.5: 建设基地》最小面?积规定:《
建筑用!地未达?到下列最小》。面积的不得单独建设!
表二》.2 建设基地面积!下限:指标
《
】 建设项目【类型
》 , 居住建》筑,
,
《 公共建筑
】
:
?
—低层
— ,。 ,多层
《 高层
! , 低层
》
? 多层《
》 高层
!
?
建设基地!面,积
》 (平方米】)
:
】 ?300
》 , ?800?。。
①【2000《。
? ? :。②3000
】 :
:
》----
】 100》0
》 ①3000【
【 ,②40?0,0
》
【
》。 注1、高—层居住建筑建—筑①为高度为—9层至1《。。5层②为建》筑高度为16层【以上;
【 , ? 2:、高层公共建—筑①为建筑》高度大于或等于24!。米小于?50米②为建筑高度!大于或等于》50米
— 建筑用!。地未达到上述规定的!最小面积但有下【列情:况之一且确》实不防碍城市规划】。实施的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可调整《建筑:容量:指标后核《准建设?
【 (1)邻接【土地已经完成建设】或为既成道路、河道!或有其他类似情【况确实无法调整【、合并的《;
【 (2)—因,城市规?划,街区:划,分、市?政公用设施等的限】制确实无法调—整,、合并的
】。
2—.3.2 城—市规划区内的成片开!发,地区必须编》制详:细规划经批》准后实施;未编【制详细规划的—成片开发区原则【上,不得批准建设
! :
,
: 2:.3.3《 城市各类建设基地!的建筑密度、容积】率按照表二-3规定!执行
《
:
:
2.》3.4 采用较高】的容积率《值时应采用较—低的建筑密度值具】体应用数值表—二-:3规定幅度内由【城,市规划?管理部门《综合考虑有关规【。定及实际情况后确】定
—
2.《3.5 《原,有建设基地的容【积,率已超过规定值的不!。得在该?基地范围内进行扩】。建、加层
】。2.3?.6 克拉玛依【市规划?区内建设用地中为】社会公众提》供以绿?化为主?的开放?空间绿?。地率不低于7—0%(作为广—场,集中绿?地不少于25%)面!。积超过500—平方米(不含50】0平方米《)在:符合消?防、卫生、交通等】有关规定《的前提?下提供的开放空间】每超过1平方米【(,不含正?常道路红线》退让)可《给予3.0》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奖励》但增加的建筑面积总!。计不得超过核定【建筑面积《(建筑用地面积乘】以核定?建筑容积率)的【百分之二十》
:
表二?.3 建设基地建】筑密度、《容积率上限》指标
】
建设!。基地类型
【。 建筑》密度(%)
—
容积【率
《
:。。
【 , 新区
!旧城区
【 新区
】 旧城区》。
—
— 住?
!宅 :
: 用
!。 》 地
】
—低,层
《 3《5
:
? 4?0
》 0.8
【 1》。.0
《
】 《多层
【 28
— 3《5,
: 1.3【
1.】5
?
】 中高层【
2【5
30!
《。 1.8
【 《。2.0
》 ,
】 高层
】 , 20
》
2—5
》 2.8
【 3.—2,
,
!。 : 公
【 共 !
,
》 设
】 施 】
】用
【 地
!
: : 行政办公—
— :建筑
!
? 多层
】 :45
《 《50:
2.0!
》 3.0
— ,
【 高》层
《 , 35
— , 40
】 5.0
【
》6,.0
》
】 , 商业金融—
: — ?
建筑!
—多层
】55
】。60:
3.】5
:
? 4.0
!
》
》高层
5!0
5】5
? 5》.5
《。 : 6?.0
—
?。
? 底商综合楼!。。
《 多层
》
5—0
》 :55
】3.0
!。3.5
!
【 高:层
【45
?
》50
】5.:0
:
? :6.0
》
?
,
: 注1、【城市旧城区为—A类建筑控制区新区!为B类?建筑控制区 —
》 2、》表中未列入》的科研大中专院校、!托幼中小学、体育场!馆,以及医疗《卫生、文化娱—乐等公共设施的【容积率控《制指标?应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 ? 3、混合用地【按,照不同?性质用地比例折算 !
2【.3.7 克拉【。玛依市城市规划区】内公共建筑建设项目!、住宅建筑建设【项目停车面》积(包括室外停【车场:和室:内停车库)须按表二!-4规定执行本规定!中停:车面积指《各类:建设项目《必须满?足的:最小车?辆停放面积
【
,表,二.:4 公共建》筑、住宅停车场(】。库)设置《指标规定 》
》
【 建筑类》型
》 ?。计算单位 》
标准】车位数 (》小型汽车)
【 标》准,车位数 《(自行车《)
:
? 备 注【
《。
:
【 旅?馆
一!类
》 每套客房【
》 0.3
【 1
—
》星级宾馆《
!
! :。 , 二类 《
同【上
?
0—.2:
1
! 《一般旅馆
!
— 饭 — ,店
?
车位【/100建筑面积 !
1.】5
【3.6?。
:
【 :
【 办
! 公
【 楼 【
: 一类
】
:。 车位/1【00建筑面积—
0.!8
《 : 4
【 机关、主要—外贸、金《融合资企业办公楼】
】
:
? 二类《
? 同上
! 0》.,5
2.!0
— 普通办公楼 【
【
— 商 店
!。 : 车位/100m2!建筑面积
—
0.5】
—7.5
】
!。 ,
体
】
育】。
: 馆
!
》一,类,
? 《车,位/百座
! 4
《
30
】
《 体育场≥1500!0,座体育馆≥4—00:0,座
》
? ,
— 二类
】 :同上 ?
,
2.5】
2【。0
体】育场:<,15000》座体育馆<》4000座
!
? :
《 影 剧》
》 ?院,
【。一类
【。 :车位/百座
】 《4,.0
— 50
】 省市级》影(剧)院》
【
?
? 二类
【 ,。 ?同上
》 ? 2.?5
【50
?
: 一般影(剧】。)院
】
《
展 【览 馆
—。 车位/10!0建筑面积
! 0.5
! 5.0
】 《
:
】。
? 医 院
】
, ? 车位/10—。0建筑面积
【
》0.5
!5.0
》 ?
《 ,
】 游
【 ? 览?
《 场
【 ? 所
【 》
【 一类
】 : 市区 》
》 车位/100用】地面积?
》 :0.08-1.0】
,
? :0.5
《
: 风《景旅游区
—
,。
》
郊区!
同】上
《 : 0.12-1】.,0,
》 0.2《
!
《
》 ?二类
【 , 同:上,。
》 0.05
! , 0.《2
:
《 一:般城市公园
】
》
:
, 火 车 站!
【车位/高峰》日千:旅,客
— 2.0
】 4《.0
!
—
?
码— 头
】 , 车:位/高?峰日百旅客 —。
《 2?.0
2!.0
?
—
—。
?
》住
—。 宅
!。 别墅》
车】位/户?
》 :1.0
】
?
, , :
】 ,
《 , 高?级商住?
:
车位/户!。
— 1.0
】 , 1
!
:
—
,
一般住宅! ,
车位】/,户 :
?。 0.3—
2【
】
《
》。 注1.》停车场?的用地面积小型汽车!按每:。车,位,2,5m2计《算自行车按每车【。位1:.2m2计算停【车库的建筑面积小型!汽车按?每车:位35?m2计算摩托车面积!按,1/3小车位计算】。自行车按每车位1.!8,m2计?算
!。 《。 2.车辆当量换】算系数?
》
车! 型
【 机 动 车 】
》 非: 机 动 车
!
】
】 , 微型《。汽车
《
? 小型汽车 【
中型汽!车
《 ? 大型汽车 —
《 铰?接汽车
! 自:行车
【 三轮车
!
》
,
》换算系?。数
— , 0.?。7
:
, 1》.0
】2.0
《。
: 2《。。.5
《。 《3.5
【 1.0》
2.5!
》。
《 2.3《.8 建筑物之间因!公共交通需》要假设穿越城—市道路的人行通道且!符合下列规定的其】建筑面积可不计入建!筑,容积率?控制指标范》围
】 2.《3.8?.1 通道内—不设置商《业,设施通道全天—候对公众《无偿开放;
—
2.!3.8.2 —通,道下的净空高度不】小于5.0米但穿】越,宽度:小于16米且不通行!。公交车?。辆的城?市支路的《通道下的净空—高度可不小于—4.5米
!。
2.—3.9 《城市建设绿》地控制
! 2《.3.9.1 计算!绿地率的绿地面积包!括建设用地内的公共!绿地:、宅旁绿地、—公,共服务?。设施所属绿地—和道路绿地以及规】定的建筑间》距内的零星绿地面积! ,
】2.:3,.9.2 建设【用地内的《绿地规划宜采用【集中与分散相结合方!式布置宜保留和利用!用地范围内的已【有树:木和:绿地古?树名木应予绝对【保护
— 2.【3.9?.3 城《市规:划区内的居住建筑其!基地内的绿地率【A类建设《控制区不少于—2,5%B类建设控制区!不少于30》%C、D类》建,设控制区不》。少于35% —
,
2.【3.9.4》 居住区的》公共绿地根据不同】的规划组织结—构类型应设置相应的!中心公共绿地包括】居住公园(居住区级!)小游园(小区【级)和组团绿地(组!团级)及其》他,公共绿地公共绿【地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表内“!设置内容”可视具】体条件选《用
—
【
:
中—心绿地名称》 ,
—
,
, , , 设 置 ! 内 容—
《
!。 , 要 《 求
】
:
最小【规,模(h?a)
》 :
,
【
居!住区公园 》
《 :花木草坪、花—坛水面、凉亭—雕塑、小卖茶—座、老幼设施、停车!场地:和铺装地《面等
《
: ?园内布局应有明确的!功能划分
【
》
1.0】
【
! , 小游》园
— , 花木草坪、—花坛水?面,、雕塑、儿》童设施和铺装地【面等
》 ? 园内布局应—有一定功《能划分?
《
— 0.4—
—
!
》组团:。绿地
《
—
花—木草坪、卓椅—、简:易儿童设《施等 ?。
—
》 灵活布局 】
:。 , :
《 0.06
】
! 注:(》。1)、至少应有一】个边与相《应级别的道路相邻】
【。 (2)、绿地】面积(含水面)不】得少:于,70%
】 (3)、宜!采,用开敞式分隔 【。
,。
《 (4)、组团!。绿地的设置应—满足:有不少于1/3【的绿地面积在标准】的建筑日照阴影线】范围之外的要求 】
,
? ? (5)《、沿:城市道路两侧的绿】化隔离带不得作为公!共绿地计算
! , ,。 (6)、【块状、带状公共绿】地应同时满》足宽度不《小于8米面》积,不少于400米2】
】 (7)、组—团绿地面积不—少于0.5》。。米2:/人小区(含组团)!不少于1米2/人】居住区(含小区与】组团)不少于2米】2/人
】 , 2.3.》。9.5 一个街区内!的集中绿地可按规定!指标进行《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建设【综合平衡在符合整个!街区绿地指标的前提!下可不在每块建筑基!地内:平均分布
》
2.3.!。9.:6 建设基地—的绿地工《业、商业、金—融,。、仓储、交通枢纽】。、市:政,公用设施等》单位绿?地率不?小,于20?。%,。对环境?。有大气、噪》音污染的厂矿企【业单位绿地率不小】于30%机》关团体、文化娱乐、!体育、医疗卫生、教!育、科?研设计、部队等单位!绿地率不小于35】%
— 2.《。。3.9.7 建设基!。地内:应设置?集,中绿地建设基地【面积在10 0【00平?方米以下《的集中绿地应不【小于500平方【米10? ,00:0平方米以上—的应不小于》900平方米
! 2.3【.,9,.8 集中绿地应临!道路设置《或向24《米以上的道路开敞】开敞部位宜设在建设!区临街中部10【 ,000平方米以【下的建设基地的集】中绿:化开敞宽度》应不小于15m【10 00》0平:方米以?上,。的应不小于2—0米集中绿地向24!米以:上道路开敞》的范围内不得设【。置任何影响视线通透!。的,建筑物或构筑物【
【2.3.9.9【 规划?确定的绿地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改变!用地:性质不得非法占用】克,拉玛依市《城市绿地率》不低于3《5%人均《公共绿地《指标不低于8—。平方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