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2.3— 建筑容量控—制指标   !  克?拉玛依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其《建筑:容量控制指标(含】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和绿地率下同【)应:按如下有关规定【。执行 ? 《 2.3.1 !。建设基地控》制,指标     !2,。.3:.1.1 建筑用地!面积大于《一万平方米的成片】开发区应《先确定建筑容量【控,。制指标?;在不超过建—筑总容?量控制指标并且符合!城市空间、景观要求!的前提?下成:片开发城区内各类】建设用地的建筑【容量指标《。A、:。 B、C、D—建设控制区均—按相应片区控规的】规定:执行其?中C类建《设控制区的建设需】同时符合风景旅游】区环境保护规划的】规定 《     2—.3.1.2 建】筑用:地面积小于》或等于1万平方米的!用,地,。其建筑容《量控制指标在已【批准的有关规划设】计中已确《定的应按已》批准的?规,划执行(《此,规划设计指控—规,、修规、城市设计】及总平面设计等【)     2!.3.1.3 对】。于城市特殊地—段及城?市标志性公》共建筑其建筑—。容量:可根据?城市:规划的具《体实:情按同类控制指【标,适当调整 【    城市特【殊地段?指B类或D类区【24米以上》道路的?交叉口城市标—志性公共建》筑,指,。区级以上《。行政办公建筑、市级!以上公?共,图书馆、文化—。娱乐中心、金融【中心、科技交流【。中,心、会展中心、青】少年、老年活—动中心、建》筑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上的商业中—。心(不?含商住楼或其—。它带有商业服务【的综合?楼) ?   《  :2.3?.1.?4 沿?城市生活性、综合性!主、次干《道两:。侧其用地进》深,在50米之内的建筑!建,筑密度不能》高于6?0%基地《内绿化和异地绿化总!量,按30%控》制用地内绿地率不能!低于20%其—余,。10%?应进行同《。街区街头《绿,地的异地建设异【地建设项目的配套】。绿地:建设单位应在征用其!建设项目用地时一】并,征用    】 2.?3.1.《5 建设基地—最小:面积规?定: 《    《建筑用地未达到下列!最小面积的不得单独!建,设 :。 表二.2 【建设基地面积下限】指标 — !建,设项目类《型 【居住:建,。筑 公】共建:筑 《 ? 《 : 低层 》 多层 ! 高层 ! ?低层 ? 《。 多层 》 《高层 ? 》 , 【建,设基地?面积 ? (】平方米)《 《 】3,0,。0 》 , 800 ! ①2000— ? ②—3000《 【。 ----! : 《。1,000 !①3000 — : ②40】0,0 》 】     注1、!高层居住建》筑建筑①为》。高度为9层至—15层②为》建筑高度《。为16层以上; !    —。 2、高《层公共建筑①为建】筑高度大《于,或等于2《4米小于50米②】为建筑高度大于【或等于50米 !     建筑用!地未达到上》述规定的最》小面:积但有下《列情况之一且确【实不防?碍,城市规划实施的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可,。。调整建筑容》量,指标后核准建—设 —   ? (1)邻接—土地已经完成建【。。设或为既成道路【。、河道?或,有其他类似情况确实!无,法调整、合并的【;  【  : (2?),因,城市规划街》区划分?、市政?公用:。设施等?的限:制确实无《法调整、合》并的 ? 【 2.3.2—。 城市规划区内的】成片开发地区必【须编制详细规划经】批准后实施》。;未:编制详细规划的成片!开发区原则上不得】批准建设 】 2.【3.3 城》市各类建设基地的建!筑密度?、容积率按照表【二-:3规定?。执行 》 2【.3.4 采用较高!的容积率值时应采】。用较低的建筑密【度值:具体应?用数值?表二:-3规定《幅度内由城市—规划管理部》门综合考《虑有:关规定及实际—。情,况后确定《 2.!3,.,5, ,原有建?设基地的容积—率已超过规》定值的不得在该基】地范围?内进行扩建、—加层 —。。2.3.《6 克拉玛依市【。规划区内建设—用地:中为社会公众提【供以绿化为主的开放!空间绿地率》不低:于70%(作为【广场集中绿地不少于!25%)面》积,超过5?00平?方米:(不:含5:00平方米》)在符合消防、【卫生、交《通等有关规定的前提!下提供?的开放空间每—超过1平方米(【不含正常《道路红线《退让:)可给?予3.0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奖励但—增加的建筑面—积总计不《得超过核定建—。筑面积(建筑—用地:。面积乘以核定建筑】容积率)《的百分之二》十 ? 表二.3 建设基!地建筑?密,度、容积率上—限,指标: : 》。 《。 :建设基地类型— 》 建筑?密度(?%) 】容积率 【 ? — ,新区: , ?。 旧城区》 ? 新区 【。 : 旧城《区, :。。。 《 , : ,。 住 】  宅 】 : 》 ,用 !地 》 : 低层】 , ,。 35 】 : 40 — : 0.8 】 1.》0 — !多层 《 2》8 3】。5 1.!3 1.!5 》 》 ? 中高层 ! 25 【 3《0 : 1—.8 ? ? 2.0 ! 【 高层 ! 20 》 25【 《 :2,.8 ?。 《 3.2 】 ? 【 公 》 — 共 — ,  》设 :。 , — , 施 ?。 】用 】 地 《 — 行政办公】 , 建】筑 : : , 》。 ,。 多?层 【45 【 50 】 2.0 》 3.【0, 》 《。 高层 】。 ,。 ? 35 【 , 40 【 , 5.0 【 6.0— ? — 商—业金:融 ? ! , 》 建筑 《。 》多层 5!5 《 60 ! :3.5 《 4.0】 — — 高层 】 :50 《 ? 55 】 5.5 【 6.0 ! 【 底商综合楼! 》。 多层 】 50 !55 《 《3.0 !。。3.5 》 , 【。。。。 :。 高层 —。。 : :4,5 》 50 】 5?.0 6!.0 ?  】   注1》、城市?旧城:区,为A类建筑控制区新!区为B类《建筑:控制区 —    》。。 2:、表中未《列入:的科研大《中专院校、托幼中小!学、体育场馆以及】医疗:卫生、文《化娱:乐等公共设》施的容积率控—制指:标应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  :   3、混合【用地按照不同—性质用?地比例折算 —。 2.3!.7 克拉玛—依,。市城市规划区内公】共建筑建设》项目、住宅建筑建】。设项目停车》面积(包括室外停】车场和室内停—车库)须按》表二-4规》。定执行本规定中停】车面积指各类建设】。项目必须满足—的最小车辆停—放面积 表二.!。4 公共建》筑,、住宅?停车场(库)设置】。指标规定 》 ? — 建—筑类型 》 : 计算单位 !。。 》标准:车位:数 (小型汽—车) ?。 , 标准车位】数 (自《行车) !。备   注 — —。 《 旅馆 【。 一【类 — 每套客房 ! 《0.3 》 1 】 , 星级宾馆 【。 《 《   ! ? 二类? — 同上 》 0.2 ! : 1 》 一般【。旅馆: ! 饭  !店 — 车位/1—00建筑《面积 【 1?.5 】3.:6 :   ! 》 《 办?。 — 公 ! 楼 《。 一类】 ? 车》位/100建筑【面积 !0,.8 》 4《 , 机—关、主要外贸、金】融合资企业办公楼 ! ! 二类 ! 》同上 —。 0.5 【 2.0】 《 普?通办公?楼, : , ! 商  店【 车】位/1?00m2建》筑面积? :。 0—.,5 7.!5 ? :   【 》 体 】 ? : ,育 《 :。 馆 》 一类 ! —。车位/百座 】 ,。 4 【 30》 , ? 体育场》≥15000座体育!馆≥4?000座 【。 — ? 二类》 同上! : 2.【5 》 :20 【 体育场<1500!0座体?育馆<40》。。。00座 【 ! 影 剧 ! : 院 】 一类 【 《车位/百《座, 4.!0 50! —省市级影(剧)【。院 【 】 二:类, : 同—上 【 2.5 ! 50? 一【般影(剧)院 】 《 ? : 展 览 】馆 】车位/10》0建筑面积 — 《 , 0.5 》 》5.0 ! , 】 ? , 医  院 ! 《车位/100建筑面!积 ?。 0.【5,。 ,。 《 5.0 【  《 : 】 游 — : ? 览 《 ? : 场 》 ? 所《 ? :   — 》 , 一类 】。 市?区 车!位/100》用地面积 】 0《.08?-1.?0 【0.5 — , :风景旅游区 【 【 , 郊区 】 同上 ! 0.】12-1.0— 0.2!  【 【 ? 二类 ! 同上 】 ? , 0.05》。 0.】。2 — 一般城市公园 ! : !。 火 车 站 】 车位/!高峰日?千旅客? ? 2.0 】 4—.0 】  :。 】 》码  ?头 《 : 车位/高峰日】百旅客 】 , ,2.0? 2.0!   ! — 》 住 ? 【 宅 ? 别墅】 》 车位/》户 : 》 1.0 【。。。   》 :   — 】。 《高级商住 【 车位/户】 》 1.0》 : 1 —  — : 【 一般住】宅, — ,车位/户 】 : 0.3 】 2 !  》 《    注1.【停车场?的用地面积小—型汽车按每车位【25:m2计算自行车【按每:车位1?.,2m2?计算停车库》的建筑面《积小:型汽:车按每车《位,35m2计算摩【。托车面积按1/3】小车位计算》自行车按每车位【1.:8m:2计算 【    《    《 ,2.车辆当量换算系!数, 【 车【 型: , ? ?机,。。 动: 车 【 非 机 动 车! : 《 ! , ? 微型汽车 】 ? 小型汽—车 — 中型《汽车 【 ,。 大型汽车 【 》。铰接汽车 ! 自?行车 】 三轮车 — ? , ? —换算:系数 ? 0.7! 1.0! ? , 2.0 【 2.5【。 》 3.5 》 1.0】 ? 2.》5, — 2.3【.8: 建筑物之》间因公?共交通需要假设穿越!城,市,道路的人行通—道且符合下列规【。定,的其建筑面积可【不计入?建,筑容积率控制—。。指标范?围   】  2.3.8.1! 通道内不设置商】业设施?通道全?天候对公众》无偿开放; 【。 ,    《 2:.3.8.2— 通道下的净空【高度不小《于,5.:0米但穿越宽度小】。于16米且不—。通行公交车辆—的,城市:支路:的,通道:下的净空高度可不小!于4.5米 ! 《 2.3.9 城】市建设绿地控制 !  《   2.3.9】.1 计算绿地率的!绿地面积包括—建,设用地内的公共【绿地、?宅旁绿地、公共服务!设施所属绿地和道路!绿地以及规》定的建筑间距内的零!星绿地面积 !     2—.3.9《.,2 建?设用地内的绿—地规划宜采》用,集中:与分散相结》合方式?布置宜保留和利用用!地范围内的已—有树木和绿地—古树名木应予绝【对保护 》 :。     》2.3.9.3 】城市规划区》内的:居住建筑其》基地内的绿地率【A类建设控制区不】少于25%B类【建设控制区不少于】。30%C、》D类建设《控,制区不少于35【%  》   2.3.【9.:4 居住区》的公共绿地根据不】。同的规划组织结构】类型应?设置相?应的:中心公共绿地—包括居住《。公园(居住区级)】小游园?(小区级)和组团绿!地(组?团,级,)及其他公共绿地】公共绿?地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表内“—设,置内容”可视—具体:条件选用 》 】 《 》 中心绿地名称 】 ? — ?设   置   】内   《容 : 【 , , : 要《   ?求 —。 — 最小规模(ha!) 《 】 【 ?居住区?公园: ? 花木草坪】、花坛水《面、凉亭雕》塑、小?卖茶:座、老幼设施、【停车场?地和铺装《地面等 】 园内布局应【有明确的功能划【。分 ? 《 《 1《。.0 《 ! — , :。。。小游园 ! 花木?草,。坪、花坛水面、【雕,塑、儿童设》施,和铺装?地面等 》 《 园内布局应有一定!功能划分 】 》 《0.4 】 【 》 组团》绿地 】。 ? 《花木草坪、卓椅、简!易儿童?设施等 — ! ?灵活布局 — , 》 《 0.06》 : : 《 ,   注《:,(1)、至》少应:有一个边与相应级别!。的道路相邻 !。     》(2:)、绿地面积(含水!面)不得少》于70% 【  ?   (3)、【宜采用开《敞,。式分隔 —     (4】)、:组团绿地的设—置,应满:足,有不少于《1,。。/3的?绿地面积在》标准:的建筑日照阴影线范!围之外的要求 【 ?   ?。  (5)》。、沿:城市道路两》侧的绿化隔离带不】得作为公共绿地计】算 《。     (【6)、块状、带状】公共绿地应同时满】足宽度不小于8【米面积不少于400!米2 ? :    》 (7)、组—团绿地面积不少于】0.5米2/人小】区(含组团)不少于!1米:2,/人居住《区(含小区与组团】)不少于2米2/人!。 :     2—.3.9.5— 一个街区内—。。的集中?绿地可?按规定指标》进行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建《设综合?平衡在符《合整个街区绿地指】标的前提下可不【在每:块建筑基《地内平均分布—  ?  :。 2.3.9.6 !建设基?地的绿地工业、【商业、?金融、仓储、交通】枢纽、市政》公用设施《等单位绿地率不【小于20《%对环境有大—气、噪?音污染的厂矿—企业单位绿地率【不小于30%—机关团体、文化【娱乐、?体,育、医疗卫生、【教育、科研设计、】部队等?单位绿地率不—小于35% 】  : , 2:.3.9《。.7:。 建设基地内—应设置集中绿地【建设基地面》积在10 0—。00:平方米?以下的集中绿地应】不小:于,500平《方米10 000平!方米以上的》。应不小?。于900平方—米   —  :2.3.9.8 集!中绿地应临道路设】置或向?24米以上的道路开!敞开敞部位》宜设在建设区临街】中部10《 ,。000平方》。米以下?的建设基地》的,集中绿化开敞宽【度应不小于15m】10 000平方】米以上的应不小于】。20米集中绿地【向24米《以上道路《开敞的范《围内不得设置任何】影响视线通》透的建?筑物或构《。筑物   【  2.3.9.9! ,规划确定的绿—地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改变用地】性质不?得非:法占用?克拉玛依市城市绿】。地率不低于35【%人均公共绿—。地指:标不低?于,8平方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