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3 建筑容》量,控制指标
】 ? 克拉玛依》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其建?筑,容量控制指标(含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和绿地率下同—)应按如下有关规定!执行
《
》 2.3.》。1 建设基地控制指!标
2!.3.?1.1? 建筑用地面—积,大于一万《平方米的成》片开发区应先确定建!筑容量控制指—标;在不《超过建筑总容量【控制:指标并且符合—城市空间、景—观要求的前》提下成片开发城区内!各类建设用地—的建筑?。容量指标A、 【B、:C、D建设控制区均!按相应片区》控规:的规定执行其中C】类,建设:控制区的建》设需:同时符合风景旅游区!环境保护规划—。的,规定
!2.3.《1,。.2 建筑用—。地面积小《于或等于1万平方】米的用地《其建筑容量》控制指标在》已批:。准的有关规》划设计中已确定【的,。应按已批准的规【划执:行(此规《划设计?指控规、修规—、城市设计及总平面!设计等)
】 , 2.3.1【。.3:。 对于城市特—殊地段及城市—标志性公共建筑【其建筑容量可—根,据城市规划的具【体实:情按同类《控制指标适当调整 !
城市特!殊地:段指B类或》D类区24米以上】道路的交叉口城市】标志性公《共建筑指区级以上行!政办公建筑、市级以!上公共图书馆、文】化娱乐中心、—金融中心《、科技交《流中:心、:会展中心《、青少年、》老年活动中心、建】筑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上的商业中心(】不含商住楼或其它带!。有商:业服务的综合楼)】
2】.3.1.4 沿】城市生活性、综【合性主、次》干道两侧其用地进深!在50米之内的建】筑建筑密度》不能高于60—。%基地内绿化和异】地绿化总量按30%!控制用地内绿地率】不能低于《20%其余10%】应进行同街》区街头绿地的异地】建,设异地建设项目的配!套绿地?建设单位应在征【用其建设项》目用地?时一并征《用
?
, ? 2.?3.1.5 建【设基:。。地最:小面积?。规定:
!建筑用地未达—到下:列最小?面积的不得单独建】设
表二.【2 建设基地面积下!限指标
】 :
《 建设《项目类型
【 ?居住建筑
》
公共建筑!
?
【 低层
! 多层
—
《 高层?
》 低层?
《 多层《
》 高层
《
】
《。 建设基地面积【
【 (平方米》)
?
】 300
】 800—
①2】。000
》 ②3】000
【 ,。
-】---?
100!0
①】3000
【 ②400!0
? ,
》
】 注1、高层【居住建筑《建筑:①为高度为9层【至15层②为建筑】高度:为1:。6层以上《;,
— 2、高层【公,。共建筑①为建—筑,高度大于或等—于24米小于50】米②为建筑高度大】于,或等于50米—
》 ? 建:筑用地未达》到,上述规定的最—小面积但有下—。列情况之《一且确实不防—碍城市规划》实施:的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可调整建—筑容量指《标后核准建》设
】 (1)邻接土地!已经完成建设或【为既:成道路、河道或【有其他?类似情况确实无法调!整、合?并,的,;
! ,(2)因城市—规划:街区划分《、市政?公用设施《等,的,。。限制:确实无法调整、【合并的
—
—2.3.2 城市规!划区内的成片开发地!区必须编《。制详细规《划经批准《后实施?;未:编制详细规》划的成片开发区【原则上不得批准建】。设
】 2.3.3 】城市:各类建设《基地的建筑密度、】容积率按《照表二-3规定执行!
【 2.3》.4 采《用较:高的:容积:率值时应采用较【低的建筑密》度值具体应》用数值表《二-3规定》幅度内由城市—规划:管,理部门综合考—虑有关规定及实【际情况?后确定 《
:
2.—3.5 原有—建设基地的》容积率已超过规定值!的,不得在该《基地范围内》进行:扩建、加层》
:
2.3.6 】克拉玛依市》规,划区内建设用地【中为社会公众提供】以绿化为主的开放空!。间绿地率不》低于70%(—作为:广场集中绿地不少】于25%)面积【超过500平方米(!不含500平方米】)在符合消防、【卫生、交通等有关规!定,的前提下提供—的开放空间每超过】1,平,方米(不含正常道】路红线退让)可给予!3.0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奖励【但增:加,的建筑面积总—计不得?超过核定建筑面【积(建筑用地—。面积:乘以:核定建筑容积—率)的百分之二十】
表《二.3 建设基地】建筑密度《、容:积率上限指》标 :
【
: 建《设基地类型
! 建筑密度(【%)
【 ,容,积率
?
! ? 新区?
,。
旧—城区
《。 新》区
【旧城区
《
,
】 住
—
】宅
《 —用
:
地
!
《
:
: 低层
—
3—5
40!
,
0.【8,
1.】0
《
《
》 , 多层
《
2—8
— 35
】 ,1.3
— , 1.5
!
】 中高层
】 25》。。
30】
》 1.8
— 《。2.0
》 ,
【 , 高层
【 20
【
25【
: 2.8
】
3.2
!
?
,
, :
公 !
!共
《 设 !
,
— 施
》
》 用
【 《地
? 《
,
》行政办公
】 ? ,建筑
《 ?
《 多层
! 4?5
《 : 50
!2.0
!。3.0
!
【 高:层
— 35
【 40
— : , ,5.0?
—6.0
《
【
》 商业金融
! ? :
】 建筑?
》 多:层
? 5》5
6】0
3】.5
【 4.0
【
?
— 高层
》
,。 : 50
— 55—
5.】5
》 6.0
】
》
底【商综合楼
】 多层《
5【0
55!
《 3.0
! 3.5》
】。
高层
!
, 《45
— 5?0
【5.0
》 , ?6.0
【
注!1、城市旧城区为A!类建筑控制区新区为!B类建筑控》制区
》 , 2—、表:中,未列入的科研大中】。专院校、托幼中小】学、体育《场馆:以及医疗卫》生、文化娱乐等【公共设施的容积率】控制指标应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
3】、混:合用地按照不同性】质用地?比例折算
—
?
2.3.7【 克拉?玛依市城市规划区】内公共建筑建设项】目,、住宅建筑建设【项,。目停车面积(—包括室外停车场【和室内停车库)须按!表二-4规定执行】本,规定中停车面积【指各类建设项目必】须满足的最小车【辆停放面《积
表二.4 !公共建筑、住宅停车!场,(库)设置指标【规,。定
—
! 建筑类型
】 计》。算单位
】 标准车位数【 ,(小型汽车》)
标准!车位:数 (?自行:车)
《 ? 备 注 【
?
—
? 旅馆
—
一类 】
每【套客房
! 0.3
》
1
】 星》级,宾馆
】
】
?
《 二类
— 同上—
? , 0.2
】 : , ,1
:
一般旅馆!
—
?
饭 !店
车!位/10《0建筑面积 —
:。 : 1.5》
》 3.?6
《 :
!
办
!
? 公
【 《 楼
— 一类
! ? ,车位/10》0建筑面积 —
0【.8
】4
:
《 机关、《主要:外贸、金《融,合资企业办公楼【
:
?。
— 《二类
】 同上
】 0.5
【 2》.0
】普通办公楼
】 :
,
, :
商 】 店
!车位/1《00m2建筑—面积
》。 ? ,0.5
《
: 7.5—
【。
—
【 体
?
, : 育
【 馆
!
》一类
!车位/百座
【
: 4
— 30
】 , 体育场≥【150?00座体育馆—≥400《0座
》
【
二类
!
》同上
》 2.5【
2【0
》 体育场<1【5000座体育馆<!40:00座
》
?
【 , 影 剧
【 , 院
】
《 一类
【 车位/百座 !
《 , 4.0
【 50
】 , ,。 省市级影(剧【)院
】
》 二类
】
同上【
2】.,。5,。
: 50—
? 一般影—。。(剧:)院
《
《
》 《。。展 览 馆
! 车位/10】0建筑面积
! 0《.,5
》 , 5.0
— ?
》
【 医 院】
车】位/1?00建筑《面积
【 0.《5
— ,5.0
— ,
》
】 《游
? ?。 览《
《 场
【 —所
》
【 一】类
— 市区
! 车位/100】用地面积《。
《 0.08-1!.0
?
0.5】。
》 风景旅游区
】
:
【 郊区
】
同—上
0!.12-1.0
! ? 0.?2
!
?。
》
, 二类 【
》 同上
— : 0.0》5
0.!2,。。
—一般城市《公园
!。
— 火 车 站【
— 车位/高峰日【千旅客
— 2.0
】
4.0】
《 ,
?
—
码】 头
】 车位/高峰【日百:旅客 ?
2.】0
? 2.0
】
? ?
:
! ?。住 :
,
《 宅
【 , , 别?墅
— 车位/户
】
? 1.0
—
【
,
—
:
—
高—级商住
— :。 车位《/户
【 , 1.0
】 1
【 , :
》
— 一般住宅【
? 车位/户】
? 0.—3
? 2
—
《
【
注1!.,停车:场,的用地面积小型汽车!按每车位《25m2计算—自行车按每车—位1.2m2计【算停车库的建—筑面积小型汽—车按每车位3—5m2计算摩—托车面积按1—/3小车位计—算自:行车按每车位—1.8m2》计算
! 》。 2.车辆当量换算!系数
】
【。车, 型
!机 动 车
】 《非 机 《动 :车
》 ,
!
—。 微型汽车
】
? 小型汽车 【
中【型汽:。车
《 大型—汽车
!铰接汽车
!。 自行车
【
,。。 三轮车 】
—
】换算系数
—。
? 0.《。7
1】.0
》 2.0
【
: : 2.?5,
《 3.5
【 1.0
! 2.—5
《
?
2.3【.8: 建:筑物之间因公共交通!需要假设穿》越城:市道路的人行通道】且,。符,合下列规定的其【建筑面?积可不计《入建筑容《积率控制指标范围】
? : 2.—3.8.1 —通道内?不设:置商业设施通道全天!候对:公众无偿《开放;
】 : 2:.3.8.2 【通道下的《净空高?度不小于5.0【米但穿越《宽度小于16—米且不通行公—。交车辆的《城市支路的通—道下的净空高度【可不小于《4,.5米
—
2.】3.9 城市建【设绿地?。控制
】 2.3.【9.1 计算绿地率!的绿地?面,积包括建《设用地?。。内,的公共绿地、宅【。旁绿地、公共服务】。设施所?属绿地和道路绿地以!及,规定的建筑间—距内的零星绿—地面积?
? 2【.3.9.2 建】设用地?内的绿地《规划宜采用集—中与分散《相,结合方式布》置宜保留和利用【用地范?围内:的已有树木和绿地】古树名?。木应予绝《对保:护
《 : 2.3.9!.3 ?城市规划《区内的居住》建筑其基地》内的绿?地率A?类建设控制区不【少于25%B类【建,设,控制区不《少于:3,0%C、D类建设控!制区不少于35【%,
2.!3.9.4 —居住区的公共绿地根!据不同的《规划组织结构类型应!设置:相应的中《心公共?绿地包括居住公【园(居住区》级):小游园(《。小区级)和组团绿】地(组团级)—及其他公共绿—地公共绿《地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表内!“设置内容”可视】具,体条件?。。选用
!
【。
? :中,。心绿地名称
】
— 设 】置 内》 容
—
》
【 要 求
! ,
!最小:规模(ha) 【
】
,
?
— :居住区公《园
】花木草坪、花坛【水面、凉《亭雕塑、小卖茶座、!老幼设施、停车场】地和铺装地面等
!
》园内布局应有—明确的功能划分 】
》 ,
,
,。 1》.0
《
?
】 ,
?。 , 小游园 —
—花木草坪、花坛水】面、雕塑、儿童设施!和铺装地面等
! 园》内布:局应有一定功能划】分
》 ,
【 0.4
】
《
《
— 组团绿地
】
【 花木草坪、!卓椅、简易儿童设施!。等
— ,
】 灵活布局
!
【 , 0:.06?
】 注》:(1)《、至少应有一个边与!相应级别《的道路相邻 —。
【 ,(2)、绿地面积(!含水面)不得少于7!。0%
《。。。
《 : (3)、》宜,采用开敞式分隔【
《。 : ?(4)、组团绿地的!设置应满《足有不少《于1/3的绿地面】积在标准的建筑日】照,阴影线范围之外【的要:求
】 (5)、沿城市!。道路两侧的绿—化隔离带不得作为】公共绿地《计算
【 ? (6)、块状、带!状公共绿地应—同时满足宽度不【小于8米面积不少于!400米2
】 —(7)、组》团,绿地面积不少于【0.5米2》/人小区(》含组团)不少—。于1米2/》人居住?区(含小《区与:组团)不少》于2米2《/,人
》 2.3.9】.5 ?一个街区内的集【中绿:地可按规定指标【进行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建设!综合平?衡在符合整》个街区绿地指标的】前提下可不在每块】建筑基地内平均分】布
2】.3.9.6 【建设:基地:的绿地工《业、商?业、金融、仓储、交!通枢纽?。、市:政公用设施等—单,位绿:地率:不小于20%—对环境有大气—、噪音?污染的?厂矿企业单位绿地率!不小于30》%机关团体、文【。化娱乐?。、体育、医疗卫【生,。、教育、科》研,设计、部《。队等单位绿地—率不小于35%【
:
2.【3.9.7》 ,。。建,设基:地内:应设置集中绿地【。建,。设基地面积》在1:0 00《0平方?。米,以下的集中绿地应不!小于:5,00平方米10【 000《平方:米以上的应》不小于?90:0平方米《 ,
—2.:3.9.8 集中绿!地应临?。道路设置或》。向24米以》上的道?路开:敞开敞部位宜设【在建:设区临街《中部:10: 000平方米以】下的建设基地—的集中绿化》开敞宽度应不小于】。15m10 00】0平方米《以上的应不小于2】0米集中绿地向【24米以上》。道路开敞的范围内不!得,设置任何影响视线】通透的建筑》物或构筑物 —
2.3!.9.9 规划确】定,的,绿地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改变用【地性质不得》非法占用克拉玛【依市城?市绿地率不低于3】5%人均公共—绿地指标不低于8】平,方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