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3— 建筑容量控—制指标
! 克?拉玛依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其《建筑:容量控制指标(含】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和绿地率下同【)应:按如下有关规定【。执行
?
《
2.3.1 !。建设基地控》制,指标
!2,。.3:.1.1 建筑用地!面积大于《一万平方米的成片】开发区应《先确定建筑容量【控,。制指标?;在不超过建—筑总容?量控制指标并且符合!城市空间、景观要求!的前提?下成:片开发城区内各类】建设用地的建筑【容量指标《。A、:。 B、C、D—建设控制区均—按相应片区控规的】规定:执行其?中C类建《设控制区的建设需】同时符合风景旅游】区环境保护规划的】规定
《
2—.3.1.2 建】筑用:地面积小于》或等于1万平方米的!用,地,。其建筑容《量控制指标在已【批准的有关规划设】计中已确《定的应按已》批准的?规,划执行(《此,规划设计指控—规,、修规、城市设计】及总平面设计等【)
2!.3.1.3 对】。于城市特殊地—段及城?市标志性公》共建筑其建筑—。容量:可根据?城市:规划的具《体实:情按同类控制指【标,适当调整
【 城市特【殊地段?指B类或D类区【24米以上》道路的?交叉口城市标—志性公共建》筑,指,。区级以上《。行政办公建筑、市级!以上公?共,图书馆、文化—。娱乐中心、金融【中心、科技交流【。中,心、会展中心、青】少年、老年活—动中心、建》筑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上的商业中—。心(不?含商住楼或其—。它带有商业服务【的综合?楼) ?
《 :2.3?.1.?4 沿?城市生活性、综合性!主、次干《道两:。侧其用地进》深,在50米之内的建筑!建,筑密度不能》高于6?0%基地《内绿化和异地绿化总!量,按30%控》制用地内绿地率不能!低于20%其—余,。10%?应进行同《。街区街头《绿,地的异地建设异【地建设项目的配套】。绿地:建设单位应在征用其!建设项目用地时一】并,征用
】 2.?3.1.《5 建设基地—最小:面积规?定:
《 《建筑用地未达到下列!最小面积的不得单独!建,设 :。
表二.2 【建设基地面积下限】指标
—
!建,设项目类《型
【居住:建,。筑
公】共建:筑
《
?
《 : 低层
》
多层
! 高层
! ?低层
?
《。 多层
》 《高层
?
》 ,
【建,设基地?面积
?
(】平方米)《
《
】3,0,。0
》 , 800
! ①2000—
? ②—3000《
【。
----!
: 《。1,000
!①3000
—
: ②40】0,0
》
】
注1、!高层居住建》筑建筑①为》。高度为9层至—15层②为》建筑高度《。为16层以上;
!
—。 2、高《层公共建筑①为建】筑高度大《于,或等于2《4米小于50米②】为建筑高度大于【或等于50米
! 建筑用!地未达到上》述规定的最》小面:积但有下《列情况之一且确【实不防?碍,城市规划实施的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可,。。调整建筑容》量,指标后核准建—设
— ? (1)邻接—土地已经完成建【。。设或为既成道路【。、河道?或,有其他类似情况确实!无,法调整、合并的【;
【 : (2?),因,城市规划街》区划分?、市政?公用:。设施等?的限:制确实无《法调整、合》并的 ?
【 2.3.2—。 城市规划区内的】成片开发地区必【须编制详细规划经】批准后实施》。;未:编制详细规划的成片!开发区原则上不得】批准建设
】
2.【3.3 城》市各类建设基地的建!筑密度?、容积率按照表【二-:3规定?。执行
》
2【.3.4 采用较高!的容积率值时应采】。用较低的建筑密【度值:具体应?用数值?表二:-3规定《幅度内由城市—规划管理部》门综合考《虑有:关规定及实际—。情,况后确定《
2.!3,.,5, ,原有建?设基地的容积—率已超过规》定值的不得在该基】地范围?内进行扩建、—加层
—。。2.3.《6 克拉玛依市【。规划区内建设—用地:中为社会公众提【供以绿化为主的开放!空间绿地率》不低:于70%(作为【广场集中绿地不少于!25%)面》积,超过5?00平?方米:(不:含5:00平方米》)在符合消防、【卫生、交《通等有关规定的前提!下提供?的开放空间每—超过1平方米(【不含正常《道路红线《退让:)可给?予3.0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奖励但—增加的建筑面—积总计不《得超过核定建—。筑面积(建筑—用地:。面积乘以核定建筑】容积率)《的百分之二》十
?
表二.3 建设基!地建筑?密,度、容积率上—限,指标:
:
》。
《。 :建设基地类型—
》 建筑?密度(?%)
】容积率
【
?
— ,新区:
,
?。 旧城区》
? 新区
【。 : 旧城《区,
:。。。
《 ,
:
,。 住
】 宅 】
: 》 ,用
!地
》 :
低层】
,
,。 35
】 : 40
— : 0.8
】 1.》0
—
!多层
《 2》8
3】。5
1.!3
1.!5
》
》
? 中高层
! 25
【 3《0
:
1—.8
?
? 2.0
!
【 高层
! 20
》
25【
《 :2,.8
?。
《 3.2
】
?
【 公
》 — 共
— , 》设 :。
,
— , 施 ?。
】用
】 地
《
— 行政办公】
,
建】筑
:
: ,
》。 ,。 多?层
【45
【 50
】 2.0
》
3.【0,
》
《。
高层
】。
,。 ? 35
【 , 40
【 , 5.0
【 6.0—
?
—
商—业金:融
? ! ,
》 建筑
《。
》多层
5!5
《 60
! :3.5
《
4.0】
—
— 高层
】 :50
《 ? 55
】 5.5
【 6.0
!
【 底商综合楼!
》。 多层
】 50
!55
《 《3.0
!。。3.5
》 ,
【。。。。 :。 高层
—。。 : :4,5
》 50
】 5?.0
6!.0
?
】 注1》、城市?旧城:区,为A类建筑控制区新!区为B类《建筑:控制区
— 》。。 2:、表中未《列入:的科研大《中专院校、托幼中小!学、体育场馆以及】医疗:卫生、文《化娱:乐等公共设》施的容积率控—制指:标应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 : 3、混合【用地按照不同—性质用?地比例折算 —。
2.3!.7 克拉玛—依,。市城市规划区内公】共建筑建设》项目、住宅建筑建】。设项目停车》面积(包括室外停】车场和室内停—车库)须按》表二-4规》。定执行本规定中停】车面积指各类建设】。项目必须满足—的最小车辆停—放面积
表二.!。4 公共建》筑,、住宅?停车场(库)设置】。指标规定 》
?
—
建—筑类型
》
: 计算单位
!。。
》标准:车位:数 (小型汽—车)
?。
, 标准车位】数 (自《行车)
!。备 注 —
—。
《 旅馆 【。
一【类
— 每套客房
! 《0.3
》 1
】 , 星级宾馆 【。
《
《
! ? 二类?
— 同上
》
0.2
!
: 1
》
一般【。旅馆:
!
饭 !店
— 车位/1—00建筑《面积
【 1?.5
】3.:6
:
!
》
《 办?。
— 公
! 楼 《。
一类】
? 车》位/100建筑【面积
!0,.8
》 4《
,
机—关、主要外贸、金】融合资企业办公楼 !
!
二类
!
》同上
—。 0.5
【
2.0】
《 普?通办公?楼,
:
,
! 商 店【
车】位/1?00m2建》筑面积?
:。
0—.,5
7.!5
? :
【
》
体
】 ? : ,育
《 :。 馆 》
一类 !
—。车位/百座
】 ,。 4
【 30》
,
? 体育场》≥15000座体育!馆≥4?000座
【。
—
? 二类》
同上!
:
2.【5
》 :20
【 体育场<1500!0座体?育馆<40》。。。00座
【
! 影 剧
! : 院
】 一类
【 《车位/百《座,
4.!0
50!
—省市级影(剧)【。院
【
】 二:类,
:
同—上
【 2.5
! 50?
一【般影(剧)院
】
《
?
: 展 览 】馆
】车位/10》0建筑面积 —
《 , 0.5
》
》5.0
! ,
】
? , 医 院
! 《车位/100建筑面!积
?。
0.【5,。
,。
《 5.0
【 《
:
】 游
—
: ? 览
《
? : 场
》 ? 所《
? :
— 》 , 一类
】。 市?区
车!位/100》用地面积
】 0《.08?-1.?0
【0.5
— , :风景旅游区
【
【
,
郊区 】
同上 !
0.】12-1.0—
0.2!
【
【
? 二类
! 同上
】
? , 0.05》。
0.】。2
— 一般城市公园
!
:
!。 火 车 站 】
车位/!高峰日?千旅客?
? 2.0
】
4—.0
】
:。
】
》码 ?头
《 : 车位/高峰日】百旅客
】 , ,2.0?
2.0!
!
—
》 住 ?
【 宅 ?
别墅】
》 车位/》户 :
》 1.0
【。。。
》
:
—
】。 《高级商住
【 车位/户】
》 1.0》
: 1
—
—
:
【
一般住】宅,
— ,车位/户
】 : 0.3
】 2
!
》
《 注1.【停车场?的用地面积小—型汽车按每车位【25:m2计算自行车【按每:车位1?.,2m2?计算停车库》的建筑面《积小:型汽:车按每车《位,35m2计算摩【。托车面积按1/3】小车位计算》自行车按每车位【1.:8m:2计算
【 《 《 ,2.车辆当量换算系!数,
【
车【 型: ,
? ?机,。。 动: 车
【 非 机 动 车!
:
《
! ,
? 微型汽车 】
? 小型汽—车
— 中型《汽车
【 ,。 大型汽车
【
》。铰接汽车
! 自?行车
】 三轮车
—
?
,
?
—换算:系数 ?
0.7!
1.0!
? , 2.0
【 2.5【。
》 3.5
》
1.0】
? 2.》5,
—
2.3【.8: 建筑物之》间因公?共交通需要假设穿越!城,市,道路的人行通—道且符合下列规【。定,的其建筑面积可【不计入?建,筑容积率控制—。。指标范?围
】 2.3.8.1! 通道内不设置商】业设施?通道全?天候对公众》无偿开放;
【。 , 《 2:.3.8.2— 通道下的净空【高度不小《于,5.:0米但穿越宽度小】。于16米且不—。通行公交车辆—的,城市:支路:的,通道:下的净空高度可不小!于4.5米
!
《 2.3.9 城】市建设绿地控制
!
《 2.3.9】.1 计算绿地率的!绿地面积包括—建,设用地内的公共【绿地、?宅旁绿地、公共服务!设施所属绿地和道路!绿地以及规》定的建筑间距内的零!星绿地面积
! 2—.3.9《.,2 建?设用地内的绿—地规划宜采》用,集中:与分散相结》合方式?布置宜保留和利用用!地范围内的已—有树木和绿地—古树名木应予绝【对保护
》
:。 》2.3.9.3 】城市规划区》内的:居住建筑其》基地内的绿地率【A类建设控制区不】少于25%B类【建设控制区不少于】。30%C、》D类建设《控,制区不少于35【%
》 2.3.【9.:4 居住区》的公共绿地根据不】。同的规划组织结构】类型应?设置相?应的:中心公共绿地—包括居住《。公园(居住区级)】小游园?(小区级)和组团绿!地(组?团,级,)及其他公共绿地】公共绿?地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表内“—设,置内容”可视—具体:条件选用 》
】 《
》 中心绿地名称 】
?
— ?设 置 】内 《容 :
【
, , : 要《 ?求
—。
— 最小规模(ha!)
《
】
【 ?居住区?公园:
? 花木草坪】、花坛水《面、凉亭雕》塑、小?卖茶:座、老幼设施、【停车场?地和铺装《地面等
】 园内布局应【有明确的功能划【。分
?
《
《 1《。.0
《
!
— , :。。。小游园
! 花木?草,。坪、花坛水面、【雕,塑、儿童设》施,和铺装?地面等
》
《 园内布局应有一定!功能划分
】
》 《0.4
】
【
》 组团》绿地
】。
? 《花木草坪、卓椅、简!易儿童?设施等
—
! ?灵活布局
—
,
》
《 0.06》
: :
《 , 注《:,(1)、至》少应:有一个边与相应级别!。的道路相邻
!。 》(2:)、绿地面积(含水!面)不得少》于70%
【 ? (3)、【宜采用开《敞,。式分隔
— (4】)、:组团绿地的设—置,应满:足,有不少于《1,。。/3的?绿地面积在》标准:的建筑日照阴影线范!围之外的要求 【
? ?。 (5)》。、沿:城市道路两》侧的绿化隔离带不】得作为公共绿地计】算
《。 (【6)、块状、带状】公共绿地应同时满】足宽度不小于8【米面积不少于400!米2 ?
: 》 (7)、组—团绿地面积不少于】0.5米2/人小】区(含组团)不少于!1米:2,/人居住《区(含小区与组团】)不少于2米2/人!。
:
2—.3.9.5— 一个街区内—。。的集中?绿地可?按规定指标》进行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建《设综合?平衡在符《合整个街区绿地指】标的前提下可不【在每:块建筑基《地内平均分布—
? :。 2.3.9.6 !建设基?地的绿地工业、【商业、?金融、仓储、交通】枢纽、市政》公用设施《等单位绿地率不【小于20《%对环境有大—气、噪?音污染的厂矿—企业单位绿地率【不小于30%—机关团体、文化【娱乐、?体,育、医疗卫生、【教育、科研设计、】部队等?单位绿地率不—小于35%
】 : , 2:.3.9《。.7:。 建设基地内—应设置集中绿地【建设基地面》积在10 0—。00:平方米?以下的集中绿地应】不小:于,500平《方米10 000平!方米以上的》。应不小?。于900平方—米
— :2.3.9.8 集!中绿地应临道路设】置或向?24米以上的道路开!敞开敞部位》宜设在建设区临街】中部10《 ,。000平方》。米以下?的建设基地》的,集中绿化开敞宽【度应不小于15m】10 000平方】米以上的应不小于】。20米集中绿地【向24米《以上道路《开敞的范《围内不得设置任何】影响视线通》透的建?筑物或构《。筑物
【 2.3.9.9! ,规划确定的绿—地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改变用地】性质不?得非:法占用?克拉玛依市城市绿】。地率不低于35【%人均公共绿—。地指:标不低?于,8平方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