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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 ?建筑容量控》制,指标 ?。     【克拉玛依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其《。建,筑容量控制指—标(含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和绿地率【。下同)应《按如下有关规定执行! : 2【.3.1 建—设基地控制指标【     【2.3.1.1【 建筑?用地面积大于—一万:平方米的成片—开发区应《先确定建筑容量控制!指标;在不超过建筑!总,容量控制指标并【且符:合城市?空间、景观要求的】。前提下成片开发城区!内各类?建设:用地的建《筑容量指标》。A、 B、C、D】建设控制区均—。按相应片区》控规的?规定执行《其中C类建设控【制,区的建设需同时符】合风景旅游区环【。境保护规划的规【定    【 2.3《.1.2 》建筑用地面积—。小于或等于1万【平方米的用地其建筑!容量控制《指标在已《批,准的有关规划设计中!已确定的应按已批准!的规划执行》。(此规划设计指控规!。、修规、《城市设计及》总平面设计等) !  :。   2.3—.1.3 对于城】市,特殊:地,段及城市标志性公共!建,筑其建筑容量可【根据城市规划的具】体,实情按?同类控制指标—适当调整《   》  城市《特殊地段《指B类?或D类?区24米以》上道路的《。交叉口城市标—志性公共建筑指【区级以上行政—办,公建筑、市级以上公!共图书?馆、文化娱》乐中心、金融—中心、科技交—流中心?、会展中心、青【少年、老年活动中】心、建筑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上的《商业中?心(不含商住楼或其!它带有商业服务【的综合楼) 】    2.3【.1.4 沿—城市生活性、综合性!主、次干道》两侧:。其用地进《深在50《米之内的建》。筑建:筑密度不《能高于60%基【。。地,内绿化和《异,地绿:化总量按3》0%控制用地—内,绿,地率不能低于2【0%其余1》0%应进行同街【区街头绿地的异地】建设异地建》设项目的配套绿地建!。。设单位应《在征用其建设项【目用地时一并—征用 ?     2.3!.1.5 建设【基,地最小面积规定: !     建筑用】地未达到下列最小】。。面积的不得单—。独建设?。 表二.—2 建设基地面积下!限指标? ! : 建设项目类【型 : , 居住—建筑 》 , 公共建筑 ! 《 : 低层 ! 多》层 》。 高层 】 低层 —。 多层— , ? :高,层 ? 【 》。建设基地《面积 【 : (平方米) 【 , 》 》。300 【 800 【 ①》2000 》 — ②3?000 》 : 《 --—-- 1!000 》 ①》3000 》 : ②—4000 ! !    注1、【。高层居住建筑—。建筑①为《高度为9层》至15层②》为建筑高度》。为16层《以上; 【     2、【。高层公共《建筑①为建筑高度大!于或等于《24:米,小,于50米②》为建筑高度大于或等!于50米 】     建筑用】。地未达到上述规【定的最小面积—但有下列情况之【。一且确实《不防碍城市规划实施!的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可调整建筑容量【指,标后核准建设 【  》   (《1)邻接土地已【经完成?。建设或为既成道路、!河,道或:。有其他类似》情况确实无法—调整、合并》的; 》    》 ,(2)?因,城市规划街》区划分、《市政公用设施等的限!制确实无法调整、合!并的: — ?2.3.2 城【市规划区内的成【片开发地区》必,须,。编,。制详细规划经批准】后实施;未编—制详细规《。划的成片开》发区原则上不得批】。准建设 — 2.】3.3 城市—各类建设基地的【建筑密度、》。。容积:率按照表《二-3?规定执行 》 : 2.3!.4: 采:用较高的容积率【值时:应采用较低的建筑】密度值具《体应用数值》表二-?3规定?幅度内由城市规划管!。。理部门?综合考虑有关—规定及实际情况【后确定 】 , ,2.3.5 原【有建设?基地的容《积率已超过规定【值,的不得?在该基地《。范围:内进行扩建、加【层 《 ,2.3.6 克【拉玛依市规划—区内建设用地中【为,社会公众提供以【绿化为主的开—放空间绿地率不低】于,70:%,(作:为广场集中绿地【不少:于25%)面积超】过500平》方米(不含5—0,0平方?米)在?符合消防《、卫生?、交:通等有关规定的【前提下提供的开放空!间每超过《1平方米(》。不含正常《道路红线退让)可】给予3.0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奖励但】增加的建筑面积总】计,不得:超过核定《建筑面?积,(建筑用地面积乘以!。核定建筑容积率)的!百分之二十 表!二.3 建设基地建!筑密度、容积—。率上限指标 【 》 : 建设基【地类型 】 建筑密度(%) ! 容积率】 ?。 】 新区》 旧城】区 【新区 【 旧:城区 》 《 ? 《住 ! 宅 《 用 !。 — ,地 ?。 《 : 《低层 ? ? , 35 】 40 【 0.8 ! 1.0 】 — 多层 ! 28 】 : 35《 1【.3 ? 1.【5 — 》 《中高层 — 25》 《 30 》 《 1.8 【 2.0— 【 《 高层》 —20 《 25 】 ? ,2.8 》 《3,.2 — !  公 ! :  共 —  设】 ? — 施 【 用 ! , 地 【 !行政办公 》 建】筑 》 】多层 【 45 !50 】2.0 !3.0 《 ,。 》 ?。 高》层 35! 40】 ? , 5.0 】 6.》0 ! —商业金融 》 《 】 建—筑, 多【层 55! 6【0 》 3.5 — 4—.,0 — ? 》 高层 《 5—0 — 5:5 : 5.【5 6】.0 — ? 底】商综合楼 】 多层 【 50 】 55 —。 3.0】 ? 3.》5, ! 《 高层 】 4:5 — ,50 《 《5.0 《 6.0】 【     注1、】城市旧城区为A类建!筑控制区新》区为:B类建筑控制区 】  》  : 2:、表中未列入—的科研大中专院校、!托幼中小学、—体育场馆以及医【疗卫生、《文化娱乐等公共设】施的容?。积,。率控制指标》应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  》   3《、混合?用,地按照不同》性质用?地比例折算 ! , 2.3.7 】克拉:玛依市?城市规划区内公【共建筑建设项—目、住宅建筑建设项!目停车面积(包括室!外,停车场和室》内停车库)须按【表二-4《规定执行本规—定,中停车面积指各类建!设项:目必须?满足的最小车—辆停放面《积 《表二.?4, 公:共建筑?、住宅停车场(库)!。设置指标规》定 ? 《 : , ? : 建筑?类,型 【 计算单位 — ? 标准车位数 !(小型汽车) 】 标准车位数! (自行《车) 】备   注》 ?。 :。 》 ,。 《旅,馆 一!类 — 每套客房 ! 0.—3 1】 ? 星级宾馆【 , 》 《   ! 二《类 《 , ?同上 !0.:2 — 1 一!般旅馆 【 》 《 饭  店 】 ? 车位/10【。0建筑面积 】 1.5 】 《 3.6 【 ? , — : ? 办 — : , 公 】 楼 ! : 一类 【 ?。车位/100建筑】面,积 0!.8 4! 机关、!主,要外贸?、金融合资》。企业办公楼 【 》 《 二类 【 —同上 】 0.5 【 2.》0 普】通办公楼 【 】。 商  【店 】车位:/100m2建筑】面积 — 0.5 【。 7.【。5 》   】。 】 体 《 》 ,育 !馆 一!类 : ? 车位/百座】 , 4 ! 30— 体育场!≥15000座体】育馆≥400—0座:。 ? ? !二类 》 同上 ! , ?2.5 【。 :20 《 ? 体育场<15【000座体育馆<4!0,00座 — ? !影, 剧 ? — 院 》 一类 ! 《车位/百《座 : —4.0 !50 》 省市级影(剧!)院 【。 【 二类 【 同—上 : 2.5! 》 50 】 一般?影(:剧)院 《 】 —展 览 馆 【。。 , 车位/【100建筑面积 ! 》0.5 !5.0 《   ! 《 医】  院 《 《 , 车位/10—0建筑面积》 《 , , 0.5《 ? 5.》。0 ?   ! 【 游 】。 览 】。 : 场 【 : 所 【 ?  : 《 , 》一类 ? 市区】 — 车位/100用】地面积? 0】.08-1.0【 《 0?.,5 风】景旅游区 】 : — : 郊区 《 》 同上 ! 0.12-1.】0 【0,.2 —   】 — 二类 ! , , ,同上 【 0.05 】 《。0.:2 》 一般城市公【园 — 【 火 车— 站 【 车位《/,高峰日?千旅客 》 2.0】。 , 4.0 !。。 :   【 : — 码《  头? 【。车位/高峰日百旅客! 2.!0, 2【.0 》   — 》 【住 【 宅 — 别—墅 】车位/户 》 —1.0 】  : ?   》 】 , 高级商住 ! —车位/户 【 :。 , 1.0《。 , 《 1 】 ,。 — 【 一般住宅 【 》车位/户 【 0.—3 — 2  ! , : 《  : ,  注1《.停车场的》用地面积小型汽车按!。每车:位25m2计算自】行车按每车》位1.2m2—。计算停?车,库的建筑面积小型汽!车按每车位3—5m2计《算,摩托车面积》按1/3小》车位计?算自行车按每车位】1.8m《2计算 】        2!.车辆当量换算系数! , — —车 型 ! ,机, 动 车 】 非《 机: 动 车 ! !   【 微型汽车 】。 , , 小型汽车 ! 中型—汽车 《 》大型汽?车 》 铰接汽—车, : 《 自行车《 》 三轮车 】 — 换【算系:数 《 0.—7 1】.0 《 2.—0 2.!5 ? 《3,.5 1!.0 】2.5 ! 2.—3.8 建筑—物之:间因公共《交通需要《假,设穿越城市道路的】人行通道且符合下】列规定的《其建筑面《积可不计入》建筑容积率》控制指标范围 !   《  2.3.8【.1 通道内—不设置商业设施【通道全?天候对公众》无偿开放; — ,     —2.:3.:8.:2 通道下的净【空高度不小》。于5:.0米但穿越宽度小!于16?米且不?通行公交车辆的【城市支路的通道【下的净空《高度可不小》于,4.5米 !。 2.—3.9 城市建【设绿地控制 !     2.3】。。.9:.1 计《算,绿,地率的绿地面—积包括建设用—地内的公共绿地、】宅旁绿地《、公:共服务设施所属绿】地和道路绿地以及规!定的建?。筑,间距内的零星绿【地面积 —     2.】3.9.2 —建设用地《。内,的绿地规划宜采用】集中:与分散相结合方式布!置宜:保留和利《用用地范围内的已】有树:木和绿地古树名木应!予绝对保护 !  :   2.3.9】.3: ,。城市:规划区内《的居住建筑其基地】内的绿地率》A类:建设控制区》不少于25%B类建!设控制区不》少于30%C、D】类建设控制》区,不,少于35% 【   ?。  2.3.9.4! 居:住区的?公共绿地根据不同的!规划组织结构类型】应设置相《应的:中,心公共绿地包括居住!公,园(居住区级)小】游园(小区》级)和组团》绿地(?组团级)及》。其,他公共绿地公共绿】地,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表内!。“设:置内容”《可,视具:体条件?选用 《。 ?。 ! 中心绿】地名称 ! 设 !  置  》 内:  : 容 》。 ? !要  ? 求 《 ! 最小《规,模(h?a) 《。 ? — ! 居住区公园 】 花木草坪!、花:坛,水面、凉《亭雕塑、小卖—茶,座、老幼设施、停】车场地和铺装—地面等 】 园内布局应有】明确的功能划分 】 — —1.0? — 》 】 小游园 》 —花木草?坪、花坛水面、雕】。塑、儿童设施和【铺装地面等 【 》园内布局应有一【定,。。。。功能划?。。。分 【 《 0.4 【 — ? , —。 组团》绿地 》 : 】花木草坪、卓椅、】简易儿童设施—等 】 : 灵【。活布局 》 ! 0.06 ! 》   ? 注:(1)、至少!应有一个边与相应级!。别的道路相邻 】    — (2)、绿地面】积(含水面)不得】少于70《% —    (3—)、:宜采用开敞式分隔 ! ,。     (4!)、:组,团绿:地的设置应满足有不!少,于1:/3:的绿地面积在标准】的建:筑日照?阴,影线范围之外的【要求: ?   《。 , ,。(5)、沿城市道】路两侧的绿化—隔离:带不得?。作,为公共绿地计—。算 — ,   (6)—、块状、带状公【共绿地应同时—满足:宽度不小于8米【面积不少于40【0米2?   【  (7)、组团绿!地面积?不,少于0.5米2【。/人小区(含组团】)不少于1》米2/人《。居住区(含》小,区,与组团)不少—于,2米2/人 【 , ,   ?。2.3.9.5 】一个:街区内的集中绿地】可按规定指》标,进行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建【设综合平衡在—符合整个街》区绿地指《标的前提下》可不在每《块建筑基地内—平,均分:布 :     2.3】.9.6 建设基地!的,绿地工业、》商业、金《融、仓储、交通枢】纽、市政公》。用,设施等单位绿地率不!小于20《%对环境有》大气、噪《。音污染的厂》。矿企业单《位绿地率不小于【30%机《关团体、文》化,娱乐、体育、医疗】卫生、教育、科研设!。计、部?队等:单位绿地率不小于3!5%     !2.3.9》。.7 建《。设基地内《应设置集中绿地建】设基地面积在10】 ,。000平方米以【下的集中绿》。地应不小于5—00平方米10【 00?0,平,方,米,以上的应不》小于900平方米】   》。  2.3.9.8! 集中绿地应—临道路设置或—。。向24米以上的道路!。开,敞开:敞部位宜设在建设】区临街中部》10 00》0,平方米以下》的建设基《地,的集中绿化》开,敞宽度应《不小于15m10 !000平方米—以,上的应不《小于20米集中绿地!向24米《以上道路《开敞的范围内不得】设置任何影响视线通!透,。的建筑?。物或构筑物  !。   2.》3.9?.9 规划确定【的绿地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改】变用:。地性质不得》非法占?用,。克,拉玛:依市城市绿地—率不低于35%【。人均公共绿》地指标不《低于8平《方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