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本市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的保护促进城—市,建设与社《会文化的协调发【展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的确】定及:其,保护:管理适用本条例
】
《 优秀历史建—筑被:依法:确定为文《物,的其保?护管理依照文物保护!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
【
第—三条 市规划管理部!门负责本市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的规划管【理区、县《规划管理部门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负责本辖区历!史文化风貌区保护的!规划管理《。
? , 市房《屋土地管理》部门负责本市优【秀历史建《筑的保?护管:理区、县房屋土地】管理部?门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负责本辖区优秀历史!。建筑的日常》保,。护管理
【 :本市其他有关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实!施本条例
】 《第四条 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的保?护应:当遵:循统一规《划、分类管理—、有效保护、合【理利:用,。、利用服从保护的原!则
?
第五条!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负有保】护责任应《当提:供必要的政策保障】和经费支持》
: 优秀历【史建筑的所》有人和使用人应当】按照本?条例:的规定承担保护责任!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的义!务,对危害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的行为】可以向规划》管理:部门或者房屋土【地管理部门举报【规划管理部》门或者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对危害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的行为应《。当及时?调查处理
【
: 第六条 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的保护资金应当【多渠道筹集
! 市和区、—县设:立,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专项资金其来源是
!
: , (一)》市和区、县财—政预算安排的—资金;
【 (二《)境:。内,外单位、《个人和其他组织【的捐赠;
— (》三)公有《优秀:历史建筑转让、出租!的收益;
— (四)其他!依法筹集的资—金
:
: ?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专项资《金,由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分别设立专!门账户专《款专用并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
】
? 第七条【 本市设立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专家—委员:会,
: 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委《员会)按照本条例】的规定负责》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认定、调整及撤销等!有关事项的评审【为市人民《政府决策提供咨询意!见专家?委员会由规划、【房屋土地、建筑、】文物、历史、文【化、社会和经济等】方面的人士组成具体!。组成办法和工作规】则,由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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