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3 人(手)孔
3. 3.1 管道进入人(手)孔的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进入人(手)孔的管群底部距人(手)孔底部不应小于0.4m,管群顶部距人(手)孔上覆底部不应小于0.3m。
2 人孔内相对管孔高差不宜大于0.5m。
3.3. 2 人(手)孔的地基、外形、尺寸、净高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3.3.3 人(手)孔的施工质量检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通信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374的有关规定。
3. 3 人(手)孔
3. 3.1 管道进入人(手)孔的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进入人(手)孔的管群底部距人(手)孔底部不应小于0.4m,管群顶部距人(手)孔上覆底部不应小于0.3m。
2 人孔内相对管孔高差不宜大于0.5m。
3.3. 2 人(手)孔的地基、外形、尺寸、净高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3.3.3 人(手)孔的施工质量检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通信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374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