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基】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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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照明方式!和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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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 【照明方式可分为一般!照明:、,局部照明、混合【照明和?重点:。照明本条规定—了确:定照明方式》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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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1 为照亮整【。个场:所均应采用一—般照明?。;
【 2 — 同一场所的—。不同区域《有不同照度要求【时为节约《。能源贯彻照度该高则!。高、该低《则低的原《则应:采用分区《一般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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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 对《于部分作业》面照:度要求?高但作业面密度又不!大的场所若》只采用一般照明会大!大增加安装功率【因而是不合理—的应:采,用混合照明方式即】增加局部照明来提】高作业面照度以节约!能源这样做在技【术,经济方面是》合理的;《
【 4 在一】个工作场所》内如果只采用—局部照明会》形成:亮度分布不》均匀从?而影响视觉作—业故不应只采用局】部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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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在商场建—筑,、博物馆《建筑、美术馆建筑】等的一些《场所需要突》出显示?某些特定的目—标采用重《点照明提高》。该目标的照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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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 本条规定【了,确定照明种类—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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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 本条规】定,了应急照明的—种类:和设计要求
【
】。 1)备用照!明是在当正常照【明因电源失效—后可能会造成爆炸、!。火灾和人身伤亡等】严重事故的场所或】停,止工作将造》成很大影响或—经济损失《。的场所?而设的继续工—作用:的照明或在发生火】灾时:为了保?证消防作用》能正常进行而设置】的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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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安全照【。明是在?正常照明因电—源失效后为确保处于!潜在危险状态下的】。人员安全而设置的照!明如使用圆盘—。锯等作?业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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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疏散!照明是在正》常照明因《电,源失效后为了避免发!生意外事故而—需要:对人员进《行,安全疏散《时,在出口和通道—设置的指示》出口位?置及方向《的疏散标志灯和为照!亮疏:散通道而设置的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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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值班照明是在!非工作时间里为需】要夜间值守或巡【视值:班的车间、商店营】业厅:、展厅等《场所提供的照明【它对照度要求不【高可以利用工作照明!中能单独控制的一部!分也可利用应急照明!对其电源没有—特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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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在重要的厂】区、库?区等有警戒任务的】。场,所为了防范的需要应!根据警戒范》围的要求设置—警,卫照明
! ? 5 在》飞行区域建》设的高楼、烟囱、水!塔以及在《。。飞,机起:。飞和降落的航道【上等对飞机的安【全起降可能构成威】胁,应按民航《部门的规定装设【障碍标志灯;—船舶在?夜间航行时》航道:两侧或中间的—建筑物、构筑物等可!能危及航行》安全应按交通部门】有,关规定在有关建筑】物,、构:筑物:或障碍?物上装?设障:碍标志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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