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基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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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照!明方式和种类—
】3.:1.1 照—明方式可分为—一般照明、局部照】明、混合照》。明和重点照明本条】规定了?确定照明方》式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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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为照亮》整个场所均应采【用一般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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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 ? 同一场所》的不同区域有不同照!度要求时为节约能源!贯彻照度该高则高、!。该低则低的》原则:应采用分区》。一般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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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对于》部分:作业面照度》。要求高但作业面密度!。又不大的场所若只】采,用一般照明会大【大增加安装》功率:因而:是不合理的》应采用混合照明方】式即增加《局部照明来》提高:作业面照度以—节约能源这样做【在技术经济方—面是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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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在!。一个工作场所内【如果只采用局部照明!会形成亮度分—布不均匀从而影响视!觉作:。。业故不应只采用【局部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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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在?商,场建筑、博》物馆:建筑、美《术馆建?筑等的一些场所需要!突出显示某》些特定的目标采用】重点照?明提高该目标—的照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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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 本!条规定了确定照明】种类:。的原则?
! 2 ? 本条规定》了应急?。照明的种《类和设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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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备用照明《是在当正常》照明因电源失效【。后可:能,会造成?爆炸、火灾和人【身伤亡?等严重?事故的?场所或停止》。。工作将造成很大【影,响或经济损》失的场所而》设的继?续工:。作,用的照明《或在发生《火,灾时为了保证—消防作用能正常进行!而设置的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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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安全照?明是在正常照明因】电源失效后为确保】处于潜?在危险状态下的人】员安全而《设置的照明如—使用:圆盘锯等作》业场所
! 【 3)疏散照明【是在正常照明因电】源失:效后为了避免发生】意外:事故而需要》对人员进行安全疏】散时在出口》和通道设置》的指示出口位—置及方?。向的:疏散标志灯和为照】亮疏散通道而—设置:的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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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值班照明是在非工作!时间里为《需,要夜间值守或巡【视值班的车间、商】店营:业,厅、展厅等场所【提供的照明它对照度!要求不高可》以利用工作照明【中能单独控制—的一部分也》可利用应急照明【对其电源《没有特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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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在重】。要的厂区、库—区,等有警戒任务的场所!为了防范的》需要:。应根据警戒范围【的要求设置警—卫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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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在!飞行区域建设的高】楼、烟?囱、水塔以及—在飞机起飞和降【落的航?道上等对飞机—的安全起降》可能构成威胁应按民!航部门的规定装设障!碍标志?灯,;船舶在夜》。间航行时航道两侧】或中间的建筑—物、构筑《物等可能危》及航行安《全应按交通部门有】关规定在有》关建筑物、构筑物或!障碍物上《装设障碍标》志,。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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