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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基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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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照明方式和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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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 :照明方式《可分为?一般照明、局部【照明、混合照明和重!点照明?本条:。规定了确定照明【。。方,式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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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为照亮整个场所均!应采用一般》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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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 同?一,场所的?不同:区域有不同照度要求!时为节约能》源贯彻照《度该高则高、该低】则低的原则应采【用分区一《般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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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对于部分作【业面照度要求高但】作业面密度又不【。大的场所若只采【用一般照《。明会:大大增?。。加安装?功率因而是不合理】的应采用混合—照明方式即增加【局部照?明来提?高作业?面照度以节约—能源这样做在技术】经,济,方面是?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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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在一个工》作场所内如果只采】用局部?照明会形成亮—度分布不均匀—。从而影响视》觉,。作,业故不应只采用局】部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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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在—商场建?筑,、博物馆建筑、【美术:馆建:筑等的一些》场所需要突出显【示某些特定的目标】采,用重点照《明,。提高该目标的照【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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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 本《。条规定了确定—。照明种类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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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本条规定【了应急?照明的种类和设计要!求
【 【 1)备用》照明是在当》正常照明《因电源失效后—可能会造成爆炸【。、火灾和《人身伤亡等严重事故!的场所或《停,止工作将《造成很大影响或经】济损失的场所而设】的继续工作用的【照明或在发生火【灾时为了保证消防作!用能正常进》行而设置的》照明:
!。 《 2)安全照明【是在正常照明因电】。源失效后为》确保处于潜在危【险状:态下:。的人员安全而设置】的照:明如使用圆盘锯【等作业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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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疏散?照明是在正常照【明,。因,电源:失效后为了》避免发生意外事故】而,需,要对人?员进行安全疏散时在!出,口和通道设置的【指示出口位置及【方向的疏散标志灯】和为照亮疏散通【。道而设置的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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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值:班照:明是:在非工作时间里【为需要?夜间:值守:。或巡视值班的车间、!商店营业《厅、:展厅等场所提供的照!。明它:对照度要求》不高可以利用工【作照明中能单独控制!的一:部分也可《利用应?急,照明对?其电源没有特—殊要求
! ? 4 在重要的】。厂区、库区》等有警戒任务的场所!为了:防,范的需要应根—据警戒范《围的要求设置警卫】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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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在飞?行区域建设的高楼】。、烟:囱、水塔以及在【飞机:起飞和降落的—。。。航道上等对》飞,。机的安全起降可能】构成威胁应按民航】部门的规《定,装设障碍《标志灯;船舶在夜】间航行时航》道两:侧或中?间的建筑《物,、构筑物等可能【危,及航行安全应—按交通?部门有关规》定在有关《建筑:物,、,构筑物或障碍物上】装设障碍标》志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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