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5 — 照明标《准值 》 ? :。 5.《1  ?一般规定《 》 5《.1.1  本标】准规定的照度除【标,明外均应为作业【面或参考平》面上的维持平—均,。照度各类房》间或场所的维持【平均照度不应低于本!章规定的照度标【准,值 【5.1.2 — 公:共,建筑:和工业?建筑常用《房间:或场:所的:不舒适眩《光,应采用统一》。眩,光值(UGR)【评价并应按本标准】附录:。A计算其最大允许】值不宜?超过本章的规定 !。。 5》.1.3  公共建!筑和工业《建筑常用房间或场所!的,。。一般照明照度—均匀度(U0—)不应?低于本章的》规定 — 5.1.4 】 体:。。。育,场馆的不舒适—眩光应采用》眩光值(GR)【评价并应按》本标准附录B计算其!最大允许值》不宜超过本标准表5!.3:.12-1和—5.3.《12-2的规定 ! 5.1.5!  常用房间或场】所的显色指数(R】a)不应低于—本,章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