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照明标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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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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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 本?标准规?定,的照度?除标明外均应为作业!面或参考平面上的维!持平均照度各—类房间或场所的维】持平:均照:度,不应低?于本章规定》的照度?标,。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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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 公共建筑【和工业建筑》常用房间或场所的】不舒:适眩:光,应采用?统一:眩光值(UGR)】评价并应按本标准附!。录A计算其最大【允许值不宜超—过本章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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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3 ! 公共建筑和工业建!筑常用?房间或场《所的一般照明照度均!匀度(?U0)不应低于本】章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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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4? :体育场馆的不舒适眩!光应采?用,眩光:值(GR)评价【并应按本标准附【录B计算其最大允许!值不宜超过本标准】。表5.3.12-1!。和5.3.》。。12-2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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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5! 常用房间或【场,所的显色指数—(Ra)不应低于】本章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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