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 荷载效应组合
4.4.1、4.4.2 钢筒仓是以贮料荷载为主的特种结构,荷载组合时,应区别于一般建筑物,因此,本规范对荷载组合做了必要的简化。
钢筒仓起控制作用的永久载荷主要是钢筒仓的自重,起控制作用的可变载荷主要是贮料。故本条在钢筒仓结构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计算的荷载效应组合中,需着重体现起控制作用的荷载。
可变载荷效应控制的组合中,当钢筒仓的高与外径之比H/D≥10且有台风作用的地区,应考虑风的作用,其他条件下可不计。
4.4.5 结构或结构构件达到正常使用要求的规定限值(如变形、振幅及加速度等限值),应按本规范及钢筒仓使用相关工艺要求的规定采用,各荷载均取荷载效应的标准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