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3  基—本规定 【。 ? 3.》。1  一《般规定 》 —3.1.1》。  :钢筒仓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不应少于25年】 3【。.1.2  钢筒仓!结构的安全等级【宜为二级抗震设【防类别?宜,为丙类地基基础设】计,等级宜为乙级当与】其他建筑连》为一体时钢》筒仓的安全等级、】抗震设防类别及【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不应低于—建筑:物的等级和》类别 】3.1.3 — 钢筒仓的耐—火等级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 ?3,.,。1.:4  ?储存粉尘及其他易爆!性物料的钢》。筒仓相?关,工艺专业《应根据不同》的贮料特性分别设】置防爆、泄》瀑、防静电、防明火!及防雷电等设施 】 》。3.1.5》  独立布置—的钢筒仓应设置【沉降观测点(岩石地!基除外) 】 3.1.6【  钢筒仓与—毗邻的建(》。构):筑物之间或群仓【地基土的压缩性【有显著差异时—应采取防止不均【匀,。。沉降的措施 —。 》3,.1.7 》 钢:筒仓设计文件中【应对:首次装卸料》要求、沉降观测及】。。标,志设置等予以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