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章 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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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全省公【。路交通标志标线的设!置和管理提高—公路服务水平—。保,障公路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浙江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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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公路交通标志标!线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依《法管理”的原则省】交通厅是全》省公路交《通标志标线》。的主管部门》省公路管《理,局负责具体实施全省!。公路:交通标志《。标,线的行业管理工【作
各!市交通局(委)是本!行政区域《内公路?交通标志标》线的主管部门—各,市公路管理》。机构负责具体实【施本行政区域—内非收费公》路交通标志》标线:设置、维护、管【理和收费《公路交通标志标线行!业管理工作
】 ?各县(市、区)交】通局是本《行政区域内》。公路交通标志—标线的主《管部门各县(—市、区?)公路管理机构【负责具?体实施本行政区域】内非收?费公路交通标志标】线设置、维》。护、管理《和收费公路(除高】速公路外《)交:。通标志标线行业管】理工作
【。第三条? 公路交通标志】标线是?。公路建设、养护和路!政管理的重要内容】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公路交通》标志标线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四条 !各市、县(市、区】)公路管理机构要建!立公路交通标志标线!的维:护管理?制度:落实:交通标?志标线维护和管理】的人员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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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公路交通标】志标线工作应纳入公!路经常养护和路政管!理的内容列入—公路专项检查和文】明公路创《建,活动的考《核,内,容各级?公路管理《机构或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应依据国》家标准加强对—公路交通标》志标线的日常维【护,和增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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