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2 防 腐
13.2.1 设备、管道及其配套的部件、配件的材料应根据所接触介质的性质、浓度、温度及使用环境等条件,结合材料的耐腐蚀特性、使用部位的重要性、经济性及安全性等因素确定。
13.2.2 除有色金属制品、不锈钢管、不锈钢板、镀锌钢管、镀锌钢板、非金属制品和铝板保护层外,金属设备与管道的外表面应采用涂漆防腐,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涂层类别应根据被涂物所处的大气腐蚀环境以及被涂物表面材质选择;
2 涂层的底漆与面漆应正确配套使用;
3 涂层施工方法宜根据被涂物施工条件选用,同时应保证涂层的安全可靠性。
13.2.3 外有绝热层的设备及管道应涂底漆。埋地管道应进行涂料防腐,防腐等级应根据土壤腐蚀性等级确定。
13.2.4 涂漆前设备及管道外表面的处理应符合涂层产品的相应要求,当有特殊要求时,应在设计文件中规定。
13.2.5 用于与奥氏体不锈钢表面接触的绝热材料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施工规范》GB 50126中有关氯离子含量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