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7 粉尘输—送
【
:。
7.7.1 】粉尘输送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 粉尘加湿后更利于!其,回,收利用时粉尘应加湿!输送或搅拌制浆【后,输送:
,
《
《 2 除尘器收】集的粉尘需远—距离输送时干式输】送,方式:宜,采用机?械输送或《气力输送《
:
【 3 《。机械输送的》设备选型《后一级设备的—输,送能力不应》小于前?一级设备的能力【气力输送设备的输送!能力应有50%以上!裕量
】 , 4 储灰仓!卸灰时宜采用—真空罐?车、无尘《装车:装置、加湿机无条】件时应在《卸,。灰,点,。设置:局部排风
》
》7,.7.2 采【用气力输《送装置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输《送,。具有爆炸危险性【的粉尘时气力输【送系统应采取—防爆措施《;
】 2 气力】输送设备前宜—设,置中间储灰仓—中间仓的容积应【按1d~2d储灰】量,设计;
》
【 3 气力—输送管?路易磨构件宜采取耐!磨措施?;
《
? 4》。 , 输送大量的磨琢性!强的粉尘时》宜设置备用》的仓:式,泵输灰?系统;
》
【。 ,5 管道中的弯】管曲率半径不宜【小于8?倍公称?直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