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7  【除尘与有害气体净】化 【 《7.1  一—。般规定 【 7》.1.1  废气向!大气排?放时:其污染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 【 7.1.【2  需要与工【艺设备连锁控制时】除尘及有《害气体净化设备应】比工艺设备提前启动!、滞后停止》。 ? 7.1.3】  除尘系统的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 同一生产流—程、同时工作—的扬尘点《相距不远时宜合设一!个系统;《 《     —2  同时工作但】粉尘:种类不?同的扬尘点当工【。艺,允许不同《粉尘混合回收或粉尘!无,回收价值时》可合设?一个系统;》 —    《3  ?温、湿度《不同的?。含尘气体当混合【后可能导致风管内】结露时应分》设系统 — 7.1.4 ! 当工艺设备扬【尘,。点较多?时,除尘系统《宜分区域集》中设置;每个除尘系!统连接的《排风点不宜过多【;,当不能完全通过调】整管径等达》到风系统《水力平衡要求—时可在风阻力小的】支路上设调平衡用】。。的,阀门:;风阀宜《设置:在垂直管路上— 《 7?.1:。.5  除尘系统的!排风量应按同时【工作的最大》。排风:量以及?间歇工作的排—风点漏风量之—和计算各间歇工作的!排风点上应装设【与工艺?设备联动《的阀门阀门关—闭时的漏风量—应取正常排风量的1!5%~20% 【 《 7.1.》6  干式除尘【系统收集的粉尘应返!回生产工艺系统【回收:或二次开发利用当】确无利用价值时应】按国家有关》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或—填埋:标准进行处理粉尘】储运过?程中应防止二次扬尘! 7【.1:.7  《湿式除尘系统污水有!条件时应直接利【用,无,直接利用条件—时,应经处理后回用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应返回生产工艺【系统回收或》二次开发利》用无利用价值—时应按国家》有关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或填埋标】准进行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