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019-2015 建标库

5.9  供暖热计量及供暖调节

5.9.1  集中供暖系统应按能源管理要求设置热量表。

5.9.2  热量表的设置应满足各成本核算单位分摊供暖费用的需要,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热源处应设置总热量表;

    2  用户端宜按成本核算单位、单体建筑或供暖系统分设热量表;

    3  计量装置准确度等级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的有关规定。

5.9.3  热量表的选型和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热量表应根据公称流量选型,并应校核在系统设计流量下的压降。公称流量可按设计流量确定。

    2  热量表的流量传感器、压力表、温度计的安装位置应符合仪表安装要求。

5.9.4  供暖热源处应设置供热调节装置,并应根据气象条件、用户需求进行调节。

5.9.5  对于需要分室自动控制室温的散热器供暖系统,选用散热器恒温控制阀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室内供暖系统为垂直或水平双管系统时,应在每组散热器的供水支管上安装高阻恒温控制阀;

    2  单管跨越式系统应采用低阻力两通恒温控制阀或三通恒温控制阀;

    3  当散热器有罩时,应采用温包外置式恒温控制阀。

5.9.6  热力入口处设置的流量或压力调节装置应与整个供暖系统的调节目标相适应;当室内供暖系统为变流量系统时,不应设置自力式流量控制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