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019-2015 建标库

5.2      

5.2.1  冬季供暖通风系统的热负荷应根据建筑物下列耗热量和得热量确定。不经常的散热量可不计算。经常而不稳定的散热量应采用小时平均值。

    1  围护结构的耗热量;

    2  加热由门窗缝隙渗入室内的冷空气的耗热量;

    3  加热由门、孔洞及相邻房间侵入的冷空气的耗热量;

    4  水分蒸发的耗热量;

    5  加热由外部运入的冷物料和运输工具的耗热量;

    6  通风耗热量;

    7  最小负荷班的工艺设备散热量;

    8  热管道及其他热表面的散热量;

    9  热物料的散热量;

    10  通过其他途径散失或获得的热量。

5.2.2  围护结构的耗热量应包括基本耗热量和附加耗热量。

5.2.3  围护结构的基本耗热量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Q——围护结构的基本耗热量(W);

          α——围护结构温差修正系数,按本规范表5.1.6-3采用;

          F——围护结构的面积(m2);

          K——围护结构平均传热系数[W/(m2·℃)],按本规范公式(5.2.4)计算;

          tn——供暖室内计算温度(℃);

          twn——供暖室外计算温度(℃)。

5.2.4  围护结构平均传热系数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K——围护结构平均传热系数[W/(m2·℃)];

          αn——围护结构内表面换热系数[W/(m2·℃)],按本规范表5.1.6-5采用;

          αw——围护结构外表面换热系数[W/(m2·℃)),按表5.2.4-1采用;

          δ——围护结构主断面各层材料厚度(m);

          λ——围护结构主断面各层材料导热系数[W/(m·℃)];

          αλ——材料导热系数的修正系数,按表5.2.4-2采用;

          Rk——主断面封闭的空气间层的热阻(m2·℃/W),按表5.2.4-3采用;

          ——考虑热桥影响,对主断面传热系数的修正系数。

表5.2.4-1  外表面换热系数αw和换热阻Rw

表5.2.4-2  材料导热系数的修正系数αλ

表5.2.4-3  封闭的空气间层热阻值Rk(m2·℃/W)

5.2.5  与相邻房间的温差大于或等于5℃时,应计算通过隔墙或楼板等的传热量。与相邻房间的温差小于5℃,但通过隔墙和楼板等的传热量大于该房间热负荷的10%时,此项传热量应计入该房间热负荷。

5.2.6  围护结构的附加耗热量应按其占基本耗热量的百分率确定。各项附加(或修正)百分率选用宜符合下列规定:

    1  围护结构耗热量朝向修正率应根据当地冬季日照率、辐射照度、建筑物使用和被遮挡等情况选用,宜符合下列规定:

        1)北、东北、西北宜为0~10%,东、西宜为-5%,东南、西南宜为-10%~-15%,南宜为-15%~-30%;

        2)冬季日照率小于35%的地区,东南、西南和南向的修正率宜采用-10%~0,东、西向可不修正。

    2  在不避风的高地、河边、海岸、旷野上的建筑物,以及城镇、厂区内特别高出的建筑物,垂直的外围护结构风力附加率取值宜为5%~10%。

    3  短时间开启的、无热空气幕的外门,外门附加率取值宜符合下列规定,其中n为建筑物的楼层数:

        1)一道门宜为65%×n;

        2)两道门且有一个门斗时,宜为80%×n;

        3)三道门且有两个门斗时,宜为60%×n;

        4)主要出入口宜为500%。

5.2.7  除楼梯间外的供暖房间高度大于4m时,围护结构基本耗热量可采用下列简化的计算方法:

    1  本规范式(5.2.3)中tn应采用室内设计温度;

    2  计算结果采用高度附加率修正。采用地面辐射供暖的房间,高度附加率取(H-4)%,且总附加率不宜大于8%;采用热水吊顶辐射或燃气红外辐射供暖的房间,高度附加率取(H-4)%,且总附加率不宜大于15%;采用其他供暖形式的房间,高度附加率取2(H-4)%,且总附加率不宜大于15%。H为房间高度。

5.2.8  间歇时间较长,只要求在使用时间保持室内温度时,可间歇供暖。间歇供暖应采用能快速反应的供暖系统,并应对房间供暖热负荷进行附加,间歇附加率选取宜符合下列规定:

    1  仅白天使用的房间不宜小于20%;

    2  不经常使用的房间不宜小于30%。

5.2.9  加热由门窗缝隙渗入室内的冷空气的耗热量应根据建筑物的内部隔断、门窗构造、门窗朝向、室内外温度和室外风速等因素确定,宜按本规范附录F和附录G进行计算,也可采用计算机模拟方法计算。

5.2.10  采用辐射供暖作局部供暖时,局部供暖的热负荷应按全面辐射供暖的热负荷乘以表5.2.10的计算系数确定。

表5.2.10  局部辐射供暖负荷计算系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