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三章 材【料生产与供》应
第十一】条 民用建筑外】墙保温工《。程使用的《建筑节能材料和【产品其系统构造【及保:温材料的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地方有《关建筑?节,能政策法规和标【准规:。定以及?设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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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无【。机类保温砂浆外墙保!温系统生产企业【应采用自动化生产线!。生产单组份无—机类干粉《保温砂浆各类—板材外墙保温—系统产品《生产企业应具备系统!配套砂浆生产—能力满足规模化生产!和,质量控制要求—
【 :第十三条 民用】建筑外墙《保温工程使》用无机?类保温?砂,浆外墙保温系统时必!须严格执行合肥市无!机保:温砂浆墙体保温【。系统:应用技术导》则,(DBHJ/—T 001》。-201《1);
!。 民用建《。筑外墙保温工程(】含幕:墙,工程)使用岩—棉,板墙体保温系统时必!须严格执行合肥【市岩棉板《。外,墙外保温《系统应用技术导则】(DBH《J/:。T 00《2-2011)【不应采用玻璃棉【板、矿棉板、岩棉】毡
!第十四条 从【事无机类轻骨料、】各类保温《板材、可《再,分散乳?胶粉、?耐,碱玻璃纤维网布、热!镀锌电焊网和—锚栓等主要产—品的生产企业—应申请合肥市“【建设科技四新产品】”推广性能认—定、:备,案未经备案的—。。产,品不得作为系统【配套组成材料使【用
!第十五条 外【墙保温系统生—产企业应向施工【单位或?建设单位《提供安徽省》建设新技术新—产品:推,广证书、系》统及:。组成材料型式检验】报告、网上备案【证明、产品》出厂合格证、中文】说明书、性能—检测报告及相—关技术文件》技术文?件应包括《系统构造各组成【材,料的产品名称—、性能指标、—产品使用说明书主】要施:工,工具施工条件—施工方法各工序施】工质量要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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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保温《系统和产品》必须在产品或包装袋!上注明产品名称【、商标?。、型号、《重量、批《次,、生产企业》名称、地址和—联系电?话、生产《日,期;:对界面?砂浆、保温》砂浆:、抗裂砂《浆、胶粘剂》。、抹面胶《浆,等干混料还应注【明使用有效期—、使用?说明以及现》场搅拌的加》水比例?出厂包装应采用【内衬:防潮塑料袋或防潮纸!袋等专?。。用包:装袋包装包装—应符合水泥包装袋G!B, 97?74的要求严禁使用!三无:产品
!。 第十七条 用!于外墙保《温工程的各种材【料、成品、半成品的!性能及其《配合比应《与产:品型式检验时所【采用的相一致—其组成材料必须由外!墙保温系统生—。产企业统《一,。供应严禁更换组成材!料外墙保《温系统生产企业或系!统,供应商应《与施工?单位签订供货合【同合同中应明确质量!要求、?。。技术指标、双方【质量责任、权—利,。和义务合同》中应要求供方提【供现场技《。术指导外墙保温工】程,最低保修期为—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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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 提倡《外墙保温系》统和产?品生产企《业或系统《。供应商建立专业【化施工队《伍;外墙保温系统】供应:和施工宜由同一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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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 市:外建筑节能》材料和?产品生产企业应在】合肥市设《立分公司其相关【建筑节能材料—和产品应由该—企业工商注册—地整套供《应积极鼓励市外建】筑节能材料》和产品生《产企业?落户合肥严禁在合】肥设立?非法加工车间(生】产基地)或擅自【推广:不在认定范围内的技!术和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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