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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基,。本规定
第四!条 根据国家、省及!本市有关建筑节【能政策法规结合本市!。气候和?资源情况市》城乡:建委制定建》。。筑节能?技术和产《品的推广、限制和淘!汰政策市城乡建【。委建:筑节能?与科技?处具体负责建筑节】能技术和产品的【。性,能认定以及推广【应,用的日常管理工【作各:级建筑质量监督【。。机,构负责各《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和工程《。实体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 民用建《筑外墙保温工—。。程中使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尚无?国家:、省及本市相关应】用技术标准依据的】应经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进:行,应用可行性论证确】定,设计、施《工、检测和验收的】技术依据或》方法论证《。通过后方可在工程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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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积极鼓励保【。温材料生《产企业发展高效节】能和防火安》全的保温隔热—板材推动建》筑保温隔热材料【向,板材化?、工厂化和成品化方!向发展提倡保温【装饰、结构保温一体!系统和产品逐步限制!和,淘,汰湿作业法》(,浆,料类)墙体》保,温系统和产品— ,
【 第:。。七条 外墙保温【系统和产《品应有完整》、有效的《系统及?其组成材料型—式,检验报?告通过性能认定且在!市城乡建委网上登记!备案工程《应用必须使用登【记备:案时:确定:的系统构造及—其组成材料不得擅自!改变:。系,统构造和组》成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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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从事民用!建筑外墙保温工程】的施工单位必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具有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从事外墙保》温工程的施工管【理人员?应经相应培》训考核并持证上岗】现场施工人》员,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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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条 总承包】企业:可将外墙保温工程】。项,目分包给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施工】单位并应《。纳入施工总承包单位!管理严禁将其—分包给无资》质的单位和》个人
既【有建筑?外墙:。保温:节能改造工程建设单!位不:得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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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参与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不得擅自修改!经过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通过的建筑】节能工程《。设计文件涉》及改变节能效果的变!。更必须按相关规【定,程序报?原施工图审查—机,构进行变更审查【并重新?进行节能设计审查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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